我国拍卖业将建失信“黑名单”制度

经济参考报 2017-02-21 10:11:00
我国拍卖业将建失信“黑名单”制度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业内获悉,由商务部制定的《关于规范和促进拍卖行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内部印发,将很快发布。《意见》中首次提出将建立拍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服务失信“黑名单”等制度,首次明确了建立跨部门的拍卖管理工作机制。《意见》还提出将拍卖行业的日常监管纳入年度核查报告,研究发布不适合拍卖的标的指引,规范网络拍卖活动等系列举措。

 

作为内贸流通领域的重要部分,我国拍卖行业近年来稳步发展,其价格发现、公平交易等作用进一步显现,已逐步成为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根据商务部全国拍卖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15年12月,我国内地拍卖企业共有6831家,分支机构243家。2015年,拍卖行业成交总额为4635.2亿元,在第三产业“其他服务业”生产总值中占比为3.54%,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为1.55%。

 

近年来,伴随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拍卖行业也呈现出新的趋势。从成交额来看,自2010年起,拍卖行业在宏观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等因素影响下,经历了成交额从2010年的6648.2亿元到2013年的7001.7亿元,再到2014年5556.4亿元和2015年的4635.2亿元,2016年延续了市场调整态势。

 

在市场调整的同时,拍卖业务结构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股权债权、文物艺术品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拍卖业务占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2015年,涉及股权、债权、产权类的拍卖业务明显增长,成交405.27亿元,同比增幅40.01%。此外,网络拍卖发展迅猛。

 

不过,拍卖行业在新形势下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网络拍卖发展迅速,行业监管不到位,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正是基于拍卖行业出现的新的变化,作为我国拍卖行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为进一步促进拍卖行业适应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制定了《意见》。

 

依据《意见》,将依法依规对拍假、假拍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进行治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强化拍卖行业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查处各类违法拍卖活动。此外,完善对拍卖标的的监管。研究发布不适合以拍卖形式交易的拍卖标的指引。

 

《意见》明确,将健全企业资质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制度,将日常监管纳入年度核查报告,每年3月底向商务部报送上一年度核查并将核查情况通报同级相关部门。此外,将拍卖网站经营情况纳入网络诚信评价体系,对网络拍卖活动建立政府监管、行业协会自律、大众监督的综合监管模式。

 

建立行业诚信体系也成为一项重要内容,商务部将统一归集企业信用信息,依法公示。建立拍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服务失信“黑名单”等制度,支持、引导第三方机构开展拍卖企业服务信用评价,定期发布信用经营企业和标准化达标企业。逐步实施拍卖企业分类管理,将拍卖企业违规失信纪录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此外,《意见》中还明确提出要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具体包括鼓励拍卖企业开展农产品和机动车等新兴领域拍卖业务,引导传统拍卖与新技术的融合,推动“拍卖+互联网”建设,进一步拓展拍卖行业发展的新空间等。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互联网技术逐步完善和使用环境日益成熟,拍卖行业正面临能否运用网络技术拓展传统拍卖方式、提升拍卖行业服务水平的机遇和挑战,网络拍卖也将逐渐成为重要的拍卖方式之一。拍卖业与新技术的融合,将有利于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拍卖+互联网”新模式、新价值,拓展拍卖业发展和服务的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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