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涉罪少年点亮“心灯”

检察日报 2017-02-10 12:56:00
为涉罪少年点亮“心灯”

去的一年,哪些经典案例给人启示,哪些经验值得推广?新年伊始,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干警为涉罪未成年人点亮“心灯”等3个未检故事,被收入该院出版的《2016鼓检印象》。挽救失足少年,该院有被大家认同的“三步工作法”。

 

据介绍,“以社会调查机制为依据、以心理评估辅导机制为手段、以教育感化工作为中心”的“三步工作法”,是鼓楼区检察院近年来积极探索未检工作的成功做法,在实践中已产生积极效果。

 

品性调查,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真实情况。不满18岁的少年小常和小杨在朋友与他人产生纠纷时,出于哥们儿义气,出手将对方打伤。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两人移送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后,办案干警及时对他们进行品性调查,全方位了解他们的性格特征、社会背景、成长经历、生活环境、日常表现和犯罪原因,对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进行风险评估。经调查,该院认为,两人有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较低,具备帮教条件,因而决定对小常、小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

 

心理辅导,指引涉罪未成年人走出阴影。为帮助小常、小杨走出犯罪阴影,办案干警联系福州市康凯文化机构,借助该机构在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专业优势,针对两名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制定帮扶方案。通过单向和双向的家庭成员约谈,建立信任感和认知度;与家长建立跟踪回访制度,随时掌握孩子的行为变化和思想动向。通过办案干警的引导和专业人员的心理疏导,小常、小杨及其监护人共同反思发生犯罪的原因,促使他们真诚向被害人道歉,强化改过自新意识。

 

教育感化,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动人心者,莫先乎情。只要我们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未检工作就一定能做好。”办案干警告诉记者,为了教育感化他们,该院对小常、小杨制定了“亲情挽救计划”,设立电子帮教档案,将个人思想汇报、家长制定的帮教措施、心理辅导报告、考察谈话等材料全部入档,根据两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帮教方案,提升帮教效果。

 

6个月考察期满后,小常、小杨因表现良好,鼓楼区检察院依法对他们作出不起诉决定。近三年来,该院已对1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至今无一人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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