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怎么办

可混 2017-02-04 09:15:00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怎么办

服务期,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劳动者因此获得了特殊的利益,为了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签订协议,订立服务期。在服务期间,劳动者应当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

 

企业培训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很多。但是,并不是用人单位组织的所有培训都可以约定服务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而不是一般的职业培训费用,通常来说,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较大的,但具体是多少,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要结合企业所处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各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第二,对劳动者进行的应当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这里强调的是专业技术的培训,而不是一般的职业培训,比如上岗前的培训就不是专业技术的培训,当然就不能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如何约定服务期

 

当我们可以了解了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约定服务期后,我们更应该了解作为劳动者的我们应该怎样约定服务期。

 

首先,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明确哪些费用是属于培训费用,比如培训机构的费用、食宿费等;

 

第二,明确在哪些情形是属于劳动者违约,不能认为所有的劳动者先提出辞职都属于违约;

 

第三,劳动者要就服务期的长短与用人单位协商,服务期的长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要尽量从用人单位争取适合自身情况的服务期;

 

第四,劳动者应尽量在服务期条款中争取服务期内升职加薪的主动权。

 

劳动者与公司约定服务期之后,即有义务履行约定。但当出现上述机长的情况时,就违反了服务期约定。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培训费与所需赔付的违约金有很大的关系,那么培训费的确定显得十分重要。

 

关于培训费用的确定,我们首先注意的应该为,与服务期有关的培训费用一定是单位为员工提供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费用,如果仅仅是简单的职业培训费用,是不能算做我们现在探讨的培训费用的。为专业技术培训本身所支付的费用,比如说培训机构收取的费用,肯定是属于培训费用的。此外,在培训期间,可能还涉及一些食宿费、交通费等生活费用,这些费用可以依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不同来看是否视为培训费用处理。一般来说,在培训期间,单位为员工花费的全部费用都可以算作是培训费用。在培训期间,如果员工继续为单位提供劳动,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这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不属于培训费用。

 

确认培训费后,如何确认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后,履行部分服务期约定之后才违约的违约金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重大利益。而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员工接受培训并提供服务期的,如果处理得当,对单位和劳动者来说,可以说是双赢的。希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能够善意协商,加强沟通,真正发挥培训、服务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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