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法:没有借条如何要回欠款?

工人日报 2017-01-22 10:07:00
法官释法:没有借条如何要回欠款?

岁末年初,正是花钱多的时候。如果一时手头紧,难免会想到借钱。

 

亲戚朋友间互相借钱周转,在法律上被称为民间借贷。生活中不时发生的“欠债不还”现象让民间借贷风险大增。

 

尤其是大量民间借贷的“债主”手中没有借条的情况,更是难以讨要欠款。如果亲朋来借钱,因碍于情面要借条或是时间久远丢失了借条,该如何让借钱人“欠债还钱”呢?

 

“亡羊补牢”并不晚

 

作为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条或者不慎遗失借条,当事人先不要急于到法院起诉,可以先私下与债务人沟通,双方确定一个还款周期和数额,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还款协议等。这样,既可以取得将来主张权利的有力证据,又避免了贸然起诉,让对方知道没有借条或者借条遗失而赖账,丧失诉讼权利或者面临败诉的风险。

 

转账凭证可作立案证据

 

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债务人下落不明、失去联系的情况,使得债权人无法通过私下沟通的方式来补救,只得依靠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那么,没有借条、欠条等基本的证据,该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什么样的材料可作为立案的依据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看,在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背景下,债权人仅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作为初步证据,就可以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债务人,要求其还款。

 

但立案成功并不代表仅凭立案阶段提供的证据材料就能够在诉讼中胜诉。

 

在没有借条、欠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自行或者申请法院出具委托调查函的方式调取涉诉银行转账凭证作为立案材料和主要诉讼证据,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抗辩转账并非双方有借贷关系,并提供了相应证据,那原告就应自己搜集证据来证明对方的确向自己借过钱。

 

借款证据可以这么找

 

根据相关规定,原告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证人证言。民间借贷多发生在日常生活场景中,借款发生时,往往不仅有借贷双方在场,甚至很多没有出具借条、欠条的案例中,恰恰是由于双方均同意在某中间人充当见证人,在其见证之下进行的借贷。因此,如果当时在场的第三人、双方邀请的见证人能够出庭作证,如实陈述当时的事实,其陈述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录音证据。在很多民间借贷案例中,债权人即便能与债务人取得联系,但债务人往往拒绝出庭参加诉讼或者到法庭上陈述与私下沟通中的陈述完全相反。这种情况下,原告应该注意收集录音证据,如对双方的电话沟通进行录音。

 

为了提高录音证据的证明效力,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被录音人必须是债务人本人,比如在通话中要求对方报出自己的姓名和身份。录音内容尽量完整反映债务的内容和借贷关系发生的经过、具体金额和欠款数额。录音过程中,态度和善,注意沟通技巧,确保对方陈述清楚且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另外,提交给法庭的录音证据需真实、完整,是未被剪辑、编辑、篡改过的录音原始载体。

 

法官提示:如果决定借钱给他人,不仅要规范借条、欠条、收据的形式,还要注意保存相关凭证,不要因为一时疏忽或者碍于情面而忽视了证据的留存,否则当纠纷来临时,自己就会处于不利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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