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将老母当猪养,不尽赡养义务是要受惩罚的

胡明 2017-01-20 09:07:00
夫妻将老母当猪养,不尽赡养义务是要受惩罚的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最直接的体现在于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赡养老人是我们年轻一辈不可推卸的义务,也是感恩父母、传承美德的重要责任。而近日,一则关于92岁老人被儿媳关进猪圈生活的新闻引起了关注,网友纷纷表示气愤。现今,有关部门已开始调查处理此事。

 

夫妻将老母当猪养 称老母自愿“搬”进去

 

近日,网上流传一个视频,内容是广西凤山县金牙瑶族乡一名92岁的老人,被儿子儿媳关进猪圈生活好几年。当地乡党委、政府接到村干部报告后,立即成立调查工作组处理此事,目前老人已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当地警方表示,将作进一步调查。

 

网传凤山92岁老人被关猪圈

 

“记者看到,视频共有1分11秒,一名老人穿着很脏的衣服,被关在一个狭小的屋子里,室内光线昏暗,卫生条件很差,没有床,只有一床旧被子铺在一块木板上。屋子有一道铁门,门上上了一把锁,外面有一大捆木柴顶着,木柴上还压着一块水泥砖,看上去很像一个猪圈。视频中,老人说:“这里面有沙子,我眼睛也看不到……”

 

发布视频的网友称,老人叫杨某,今年92 岁,是凤山县金牙瑶族乡更沙村陇阳组人,按辈分,他应该称呼“太姑婆”。“老人被儿子儿媳关在猪圈里好几年,吃不饱穿不暖,还经常被打骂,没有一件好衣裳,没有被子盖,人在做天在看,不孝敬自己老人的人会有报应,会遭天谴的。”该网友极为愤慨。

 

网友对此也感到十分震惊,认为将老人关起来的行为很不妥。“把老人关进猪圈,以后自己老了也会被这样对待的。”一网友呼吁,“请将此视频转发出去,也让所有人都看看这样为人子女的可恨,同时也请善待自己的父母”。

 

工作组赶到时,老人正躺在不足10平方米的房子里,全身散发着恶臭。工作组了解到,老人平日吃住睡都在这个房子里。工作组立即对吴某和段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勒令他们马上将老人搬回以前居住的房间,床上铺上乡民政办带来的床上用品,还组织老人的女儿为她洗澡,换上乡民政办带来的衣服。此外,工作组还联系卫生院医护人员到现场给老人检查身体,初步检查无大碍。因条件有限,无法进行全面检查,为确保老人健康,医生建议送到县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工作组立即安排救护车及医护人员护送老人到县医院。目前,老人正在凤山县人民医院接受救治。

 

儿子儿媳:那屋子不是猪圈,母亲自愿搬去

 

吴某、段某夫妇为何要将年迈母亲“关起来”?他们将会受到何种处罚?对此,金牙瑶族乡派出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吴某、段某在接受调查时称,老人患病造成大小便失禁,给他们造成很大的负担。老人担心把家里搞臭,自愿提出搬到屋子旁边的“厨房”生活,那屋子不养猪,不是猪圈。因老人目前头脑不是很清醒,警方还需等她清醒后再作进一步调查。

 

官方:是否涉嫌虐待罪仍在调查

 

金牙瑶族乡综治办有关人员表示,目前,乡党委、政府成立的调查工作组仍在继续深入调查该事件,并在整理相关材料,计划择日开会研讨,还将咨询法院法官。如果吴某、段某夫妇的行为涉嫌虐待罪,那么就请老人的女儿向法院提起诉讼,若老人的女儿不愿意或者没有条件,乡里会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

 

广西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分析称,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犯虐待罪没有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只有被害人向法院自诉请求处理;引起重伤、死亡的,则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当代生活报)

 

子女应尽赡养义务的法律依据

 

新闻中的儿媳将母亲关进猪圈很显然是没有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而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一、宪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婚姻法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指成年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是指成年子女在精神上和生活上对父母的关心、帮助和照顾。赡养扶助的义务主体,一般是成年子女。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子女必须要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每一个成年人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

 

我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首次从法律上明确将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年节。

 

此外,该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新法把“常回家看看”正式写进了法律,如果子女不常回家看老人,应属于违法行为。更不用说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情形了。

 

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法律责任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二、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三、对于虐待遗弃父母的子女,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指子女对父母经常以打骂、冻饿、限制自由、污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遗弃父母,指子女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的情节严重的行为。虐待父母,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260条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遗弃老人,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按照《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上,我们不难看出是否赡养老人,如何让老人安度晚年,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层面的义务,更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所以不管是儿子或是女儿都有同样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否则不仅应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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