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借条时应注意这些问题

何兴 2017-01-17 09:43:00
打借条时应注意这些问题

在我们的生活中,朋友之间的借款时有发生。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尽管是朋友间的借贷,也会将借贷关系落实在纸面上。尽管这样,但生活中由于借钱时没将借条给写清楚,继而在还钱时争议不断、纠纷不断的情况比比皆是。因此,作为借款方,如果不想因为借款而遇到不必要的麻烦,那在写借条时就要注意以下事项。

 

借条应注意的问题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和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

 

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律师曾碰到过有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让局外人不明白。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了。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或单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落个丢人现眼。

 

4、有无利息,利息多少,一定要用百分比写清楚,没签书面合同的就算了,很多人签了书面协议也是“一分”“两分”说惯了,这个究竟是月利还是年利?很多时候就在法官的一念之间。

 

5、交付方式,现金还是转账,如果是大额的现金借款,请一定要通过银行、支付宝转账等方式交付,并留下书面材料,实在不行就把那一堆钱拍个照吧!我知道很多老板一口气借出去几十万都是给的现金,但是很多法官听说借出去50万付的是现金后,一脸“你骗我吧”的表情,最后不予认可,我也是替你们捉急啊!很多时候是通过第三人付款,这个时候一定要说清楚是通过哪个人支付这笔款项,总之一切欠款的动向都要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

 

6、有无担保,人保还是物保,质押还是抵押,如果是质押一定要把东西拿到手或者去办理质押登记,如果是抵押一定要去办理抵押登记,而且一定要注意抵押顺位。

 

借条的主要内容

 

实践中借钱给他人的情形并不少见,而借条作为民间借贷的合同形式,其记录了借贷双方的基本情况,并作为借贷纠纷的主要依据,其具体内容为:

 

1、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2、借款的币种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

 

3、借款用途

 

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出借方可以据此监督借款方的资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并保证专款专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给予贷款。目前,我国的贷款范围还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补亏损、工资福利、垫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请和发放贷款。

 

4、借款金额

 

这是指根据借款方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人可以按约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额。

 

5、借款利率

 

在中国,银行的借款利率是由国家根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植、有所鼓励、有所限制的原则,对不同行业规定不同利率。借款合同均须根据这种规定的利率签约。

 

6、还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国有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增加的产品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固定资产占用费等。乡镇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产品利润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等。在还款期间,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得从所属企业贷款项目中提取利润和各项基金。基本建设“拨改贷”项目的利息,由建设银行按年计算,并在项目投产后,连同本金逐年偿还,且在新增加项目增加的利润中支付。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则由企业的自有资金支付。至于如何归还,可以分期归还,也可以一次性归还。归还的方式不相同。应付的利率也相应不同。

 

7、保证条件

 

借款合同必须规定保证条件,这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的地方。借款合同的保证,以物资保证为主。在取得贷款方同意的情况下,借款人也可以采用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8、违约责任

 

出借方的责任是:未能按期限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并按银行规定的罚息计息方法,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是: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出借方有权部分收回或全部收回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随着经济程度的发展,个人间的借款成为民间的一种普遍现象。同时,民间借贷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渐变大。当事人在借贷中肯定写过借条,可他们却却不见得清楚法律认可的借条是什么样的,有时候还会将借条和欠条混淆,这无形中也给自己带来了法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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