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网络新闻虚假失实 “标题党”造假最高可罚3万元

法制网 2017-01-06 15:12:00
拒绝网络新闻虚假失实 “标题党”造假最高可罚3万元

随着网络的普及,只要拿起手机,动手转发,每个人不仅是消息的接收者,还可以成为消息的传播者。但网络碎片化“浅阅读”淡化了受众的辨别能力,对新闻虚假失实报道的性质与危害认识存在模糊性,加之惩罚力度薄弱,使得新闻虚假失实报道现象充斥网络。

 

虚假失实新闻 “标题党”横行

 

近日,一则“河南大学生娶同学妈妈”的“新闻”走红网络。消息称,一位21岁的大学生在河南某酒店迎娶了一位55岁的离婚中年大妈。令人惊奇的是,新娘竟是新郎大学同学的亲生母亲。该报道发出后,在网络引发关注,更有媒体人士发文质疑该报道为假新闻。随后,河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3日发布消息称,类似谣言已在多地传播数年,系假新闻。

 

为吸引眼球,制造轰动效应,以断章取义、夸大其词等方式制造标题,歪曲报道原意等的 “标题党”行为,是导致新闻虚假失实的一大诱因。对此,北京网信办就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焦点5家媒体网站因乱改标题,歪曲新闻原意等的行为进行通报,并下达行政执法检察通知书。

 

新闻虚假失实 流量考核是诱因

 

新闻虚假失实乱像横行,有悖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破坏了社会信任,扭曲了人们的价值观,进一步放大了隔阂与断裂。那么,是什么导致了新闻虚假失实的发生呢?

 

据互联网业内人士透露,新闻虚假失实乱象与一些商业网站编辑追求流量、业务素质低、编审制度被忽视三个原因密不可分。

 

伴随着自媒体等新型消息传播载体的快速崛起,进一步加剧了媒体间的竞争,导致一些商业网站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内容”的重要性,仅以“流量”对编辑进行业绩考核,而“标题党”正好满足了人们的猎奇心理,成为了不少编辑完成“任务”的捷径。

 

同时,随着编辑从业者年轻化,其新闻伦理和专业素养的欠缺,一些商业网站内部把关机制缺失等也是造成新闻失实的客观因素。

 

新闻报道失实 最高可罚3万元

 

虽然“标题党”等行为能为部分内容带来可观的流量,但法律法规不会让从业者如此“任性”。经笔者梳理发现,我国已有多项规范对新闻真实性原则予以保障,对于新闻失实、造假等行为最高可罚3万元。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转载来源不合法的新闻信息、登载自行采编的新闻信息或者歪曲原新闻信息内容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家版权局下发的《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对所转载信息是否作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都是人民法院认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的依据。

 

结束语

 

总体来看,我国对于新闻失实报道的处罚力度较为薄弱,相关专项法律或行政法规立法还比较滞后。保证新闻真实性,正确传达社会诉求,建设良好的舆论生态,更多的还是要靠新闻从业者的自律:严守新闻标准,做网络信息传播的“把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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