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裸照借贷利息最高每周15%,法律会保护高利息的借贷吗?

孙飞 2016-12-14 09:09:00
网传裸照借贷利息最高每周15%,法律会保护高利息的借贷吗?

近来,一个容量为10G的“裸条”照片和视频资料流出,内容涉及到借贷人的各项信息,据了解,借贷人以高额的利息进行借贷,我们且不说裸贷的行为是否合乎法律的规定,双方仅仅就约定的借贷利息这一项是否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的法律对于借贷利率也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只有在一定范围内的利息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超过该范围的,将不在法律保护的范围。

 

网传10G裸照借贷最年长者47岁 利息最高为每周15%

 

近日,一个容量10G的“裸条”照片和视频资料流出,信息涉及161名女性,其身份信息和亲友联系方式遭到曝光。信息包含了裸贷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全身照、裸贷借款人个人及家人信息、全裸手持身份证照片,还有不堪入目的视频。经梳理发现,涉及的借款人中不少来自师范院校。

 

压缩文件内容涉及161名女性,年龄段集中在17岁到23岁之间,其身份信息和亲友联系方式遭到曝光。从学校来看,共计28人学校信息被泄露,涉及25所院校,来自河南与江苏的院校最多,均有3所。师范学校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了“重灾区”,其中仅安阳师范学院就有3人。

 

在161名女性借款人中,146人的籍贯信息被泄露。其中四川最多,有14人;广东和江苏次之,分别为11人和10人;第三梯队是河南和黑龙江,均为9人。北上广地区分布较少,北京有1人,上海、广州有3人。

 

从具体所属的市县来看,绝大多数借款人籍贯为三四线城市,且居住地在农村的较多,籍贯地为北上广一线城市的人数仅为7人,不超过总数的5%。

 

在161人中,144人的年龄信息被泄露。其中,最年轻的有4人为1999年生人,最年长的有一人竟然是1969年生人。“裸贷者”最集中的出生时间是1993年到1997年之间,大部分还处于大学时段,这部分共计91人,占比63.2%。

 

裸贷信息泄露后,有涉事女生因不堪其扰离家出走。吴泓的女儿吴菲菲(化名)今年刚升入大二,于11月16日离家出走,目前已经联络了合肥当地的派出所,但至今杳无音信。吴菲菲之所以离家出走,一方面是因为借了50多家校园贷平台,累计需要还款50万元,给家庭造成了巨大压力;另一方面,自己抵押的裸照被出借人在网络上肆意传播,内心不堪重荷。本次泄露出来的10G裸照中,也有她的身影。

 

吴菲菲刚进入大一就学会了利用校园贷借款。当时父母给她的生活费一个月在2000元左右,但是她很快就发现不够用了,KTV、买衣服、学生会聚餐的费用远远超支。这时,有同学向她推荐了校园贷,起初她胆子比较小,也就敢借两三千元。

 

到今年8月,事情越来越不可控制。在短短三个月后,也就是11月,由于借入的都是每周利息超过30%的高利贷,利滚利之后,欠款已经达到了50万元。

 

除了在校大学生之外,打裸条的还有一些已经工作的女性,部分从事酒店服务工作和美妆销售,有些甚至还有配偶。从借条本身来看,26人借款金额被泄露,最高的是2.3万元,最低的是1000元,多数人的借款金额在2000元到6000元之间,这部分人占比38.5%。从利息来看,最高的为每周收取本金15%的利息,还有人两个月被收取本金100%的利息,远远高出年化24%以内的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规定。

 

此外,40人的亲友联系方式被泄露。放贷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的信息覆盖了其整个“朋友圈”,学生的父母、辅导员、室友联系方式,甚至是班级QQ、微信群号码。放贷人与借款人规定,如果逾期三天不主动说明情况,将采取措施在各大社交网站、学校网站、朋友圈曝光个人信息,并通知父母与学校相关同学、老师。(齐鲁晚报)

 

借贷利率在法律上的保护范围

 

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日益增多,一方面反映了民间借贷已然成为一支活跃的力量,同时,还体现了借贷双方对于借贷法律的薄弱;民间借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资金的流通,对于缓解借款人的燃眉之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普遍存在着借款用途难以确定,产品风险定价水平高等现象,这也给借贷双方带来一定的风险。

 

我国的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确了年利率未超过24%,属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合法保护区”,借贷双方在此范围内约定的利率为法律所认可,依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与支持,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年利率超过36%,属于民间借贷利率的“约定无效区”,借贷双方在此范围内约定的利率法律不认可,视作无效约定,即借款人通过诉讼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会支持借款人请求,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收取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介于年利率24%和36%之间的利息,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即年利率为24%-36%,属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履行保护区”,借贷双方在此范围内约定的利率,如双方引发纠纷提起诉讼,法律不作保护、法院不会支持,但是如果借贷双方自愿履行则法院也不会反对,即对于借款人已经履行的支付利息义务法院不要求出借人返还。

 

借贷双方未约定利率时的处理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利息的有无多寡,直接影响当事人利益的分配。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规定,没有约定利息及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以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纠纷中,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不超过年利率24%的从其约定,而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对于逾期还款的,最高人民法院也做出说明,即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可参照人民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因此,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但如果债务人逾期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向债权人支付利息。民间借贷逾期还款的利息计算方式和依据可以参照《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在实践生活中,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时有发生,但是在对于借贷利率的约定上一定要引起重视,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往往会被借贷双方忽视,尤其是借款人为了能够尽可能多的获取利益,会约定较高的利率,只要超过年利率的36%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民间借贷定要在合法的范围内实施;近些年,网络借贷受到年轻人的喜爱,但是在进行借贷的同时更应该保护好自身的信息,即使进行借贷也要通过合法的方式,切不可为了图一时之快,而给自己造成巨大的损失。

分享到: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发表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close

好律师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