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电子股东分红将增,公司的收益分配如何进行

刘子璇 2016-12-03 09:17:00
三星电子股东分红将增,公司的收益分配如何进行

无论是大型的上市企业,还是刚刚成立的小型企业,企业资本的提供者对收益总额都是要进行相应的分割,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司收益分配,它主要是以企业的税息前利润为对象在各利益主体之间进行的分割。收益分割是每个企业不可缺少的环节,而一个有序的、有计划的收益分割过程将对企业在今后的发展壮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上起到重要的推动力作用,为企业的发展增加强大的动力。

 

三星电子考虑分拆:今年股东分红将增加30%

 

北京时间11月30日早间消息,三星电子周二披露,该公司正在考虑是否要分拆成两家公司,以便提升股东长期价值。该公司在声明中表示,该公司正在考虑多种提升股东价值的方案,其中之一便是采用“控股公司结构”。三星还在考虑是否将该公司的股票在更多国际交易所上市。

 

三星同时表示将扩大去年推出的股东回报项目规模,将今年的分红增加30%,全年总额达到34亿美元。三星还将从明年4月开始派发季度股息,将2016和2017年50%的自由现金流分配给股东。三星电子CEO兼副董事长权五铉在声明中说:“我们致力于为股东提升可持续的长期价值,当好资本管家。”

 

在此之前,三星曾经遭遇多次产品召回,而激进投资者Elliott Management也要求该公司改变企业结构。Elliott Management曾在今年10月提交一份方案,呼吁三星启动分拆计划:将目前的公司分拆成一家控股公司和一家运营公司。“现在该创造真正的股东价值和公司治理了,而且还要改善透明度。我们认为此举将帮助三星电子实现真正能够反映其一流业务组合的股票市场估值。”Elliott Management在当时的公开信中说。

 

三星2015财年营收达到1710亿美元,低于一年前的水平,该公司的业务范围涉及电子产品,智能手机甚至人寿保险等。Constellation Research分析师霍尔格•米勒(Holger Mueller)表示,分拆可以提升三星的专注度。“分拆后各项业务的总估值将超过将多项业务融为一体的估值。”

 

与此同时,三星已经因为“炸机门”停产停售Galaxy Note 7旗舰智能手机。该公司此后不久还宣布回购280万台洗衣机。Jackdaw Research分析师简•道森(Jan Dawson)表示,三星此项决定并非对召回事件的直接回应,但却可以成为三星重新评估其长期结构的一部分。“当他们在处理Note 7的召回事件,应对更广泛的市场挑战时,或许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目前的结构是否仍然适合我们需要做的事情?”道森说。(新浪科技)

 

公司收益分配如何进行

 

公司在对收益进行分配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应的顺序以及程序进行的,一个有序的,合理的收益分配将会给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蓝图,对于规划未来的市场起到了一个引导的作用,而且收益分配对于股东以及职工都将会起到积极的鼓励作用。

 

首先,企业会考虑,弥补前年度亏损,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的利润弥补亏损。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连续5年用税前利润弥补,连续5年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可以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转增资本后的留存部分,以法定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

 

其次,需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即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任意公积金;即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任意公积金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最后,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该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企业税后利润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的余额,再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就是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企业按照所有者的出资比例或按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多少利润,取决于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

 

法律对股东利润分配的限制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只能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才能将所余利润分配于股东,这表明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必须以这种盈余为条件。股东利润的分配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有约定的优先按照约定进行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利润分配时,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但是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则依照该约定分配红利,而不依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利润分配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依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红利,但是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红利,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了红利分配方法,依其规定分配。公司如果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之前即向股东分配红利的,属于违反公司法的行为,股东应将其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得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

 

公司进行收益分配时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进行管理的时候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不能够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的变化,使得企业收益分配的风险能够时时刻刻存在,但是如果能够通过一定的经济发展规定,总结相关的经验,根据收益分配风险的一些客观规律,可以采取特定的手段,对其进行有效的防范与治理。

 

首先,综合考虑企业外部筹资风险和收益分配风险,力争使总的筹资风险在合理控制范围内,注意安排好企业的流动资金,确保企业能及时偿还到期债务,不因企业收益分配影响到期债务的偿还。资金风险,是正确编制内部收益分配预算的前提条件,依据投资预算和外部筹资预算编制收益分配预算时,要注意预算编制的弹性及外部环境可能出现的变化情况。

 

其次,收益分配中的一个重要风险是来自于不能正确处理财务关系所带来的财务风险,当不能有效处理这种关系时可能会造成企业未来向股东筹资困难,员工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因此,在收益分配的风险控制上应积极的与其进行沟通,既要考虑到短期利益,也要考虑到长期利益,充分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未来发展。

 

企业作为一个大的资金流动体,需要完整的操作系统,以及专业人员进行规划,正确做出价值判断;而国家为了鼓励企业的发展,活跃市场经济,也对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鼓励措施,而企业在进行利益分配的时候,要特别注意相应的风险发生的机率,积极的做好应对风险发生的防范措施,从而保障股东以及员工的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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