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严重交通违法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新京报 2016-11-09 09:15:00
公安部:严重交通违法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11月8日到9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记者昨日从现场获悉,12月1日,公安部将在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5个城市试点发放新能源汽车号牌,同步试点统一的号牌选号系统。此外,明年将适时推出机动车跨省异地检验等改革措施。

 

关于车辆跨省年检,2014年公安部曾推出相关改革举措,推广机动车在省内异地检验,并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8亿辆,其中汽车为1.9亿辆,驾驶人达到3.5亿人,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汽车增速、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均居世界第一。

 

严重交通违法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记者从昨天的会议上了解到,为了保证交通道路安全,公安机关要将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对各类失信行为驾驶人、交通安全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根据信用评定差异予以相应的激励、警示或惩戒。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和造成后果的恶劣程度,对交通安全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作出相应信用评价,实现由主要依靠处罚手段向运用信用约束方式转变。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在讲话中指出,现在城市交通拥堵逐渐成为常态,一些县城甚至集镇也出现了拥堵苗头。城市交通拥堵,除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也与违法多、秩序乱有很大关系。

 

为此,公安交管工作人员要坚持有违必纠,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的查纠力度,加大对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停车、酒驾醉驾、飙车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大货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力度。

 

另一方面,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超过2亿辆,绝大多数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且大量在城市使用,与自行车、行人混行,严重扰乱城市交通秩序,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会议就此问题指出,根治电动车违规上路,一是制定标准政策,二是严格规范管理。

 

交警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镜头下执法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公安部“7·26”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要求,制定细化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

 

今年7月26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针对民警现场执法时最常见、最容易出问题的情形,通过视频演示告诉民警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

 

黄明称:“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凡是发生重大有影响的案件,都必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我们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工作。”

 

■焦点

 

道路交通安全警惕三大风险

 

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5年,全国年均发生重特大事故22.9起,比上个十年年均减少28.1起,下降55%。去年全国发生重特大事故12起,创历史最低水平;今年截至目前全国共发生9起。

 

黄明指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仍处于艰难的爬坡期,特别是2020年之前的这几年,尤其要警惕“三大突出风险”。

 

一方面要警惕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近年来我国重特大事故总量持续减少,但局部时段、局部区域呈多发、波动上升态势。目前最大、最现实的危险来自危化品运输。

 

黄明指出,现在重点运输企业、主干公路的大事故遏制住了,各种“边边角角”的、意想不到的事故多了起来,更难预防,更为多元,有的没纳入管理,有的是管理力量不到位,属管理薄弱或者说管理“真空”的地带。

 

据预测,2020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将达到3.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将达到4.5亿人。机动车、驾驶人数量持续上升,事故概率增加,有可能从“量变”到“质变”,“稍有松懈就可能倒退、反弹”,黄明提醒要警惕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出现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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