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效

法制网 2016-10-24 11:10:00
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效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载体,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基础工程。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践,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了驾驭社会治安局势、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位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孟建柱在讲话中要求,要从实际出发,紧紧抓住难题、短板,在症结点上出实招,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抓精细管理提高整体效能

 

面对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还存在很多不适应,尤其是在整体效能发挥、基本要素掌控、体制机制创新、基层活力激发等方面还面临不少难题、短板。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核心是提高整体效能。10月11日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要求,要强化问题导向、精准发力,以关键问题的解决带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体水平的提高。

 

在实际工作中,统筹整合信息资源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互联网应用建设。

 

内蒙古、广西、云南和西藏等地立足自身边疆特点,推动电子边境监控指挥系统、边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与综治视频网互联,提高了视频监控集成应用水平。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对有关部门信息共享需求进行全面梳理,列出项目清单,逐一推动落实,解决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资源浪费等问题。

 

据悉,目前,中央已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和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规划,部署开展“雪亮工程”建设。

 

会议提出,各地要抓住这一契机,加快重要部位、复杂场所和农村薄弱地区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在县级以上地区搭建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类视频监控资源。

 

健全基础标准规范体系,是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系统运行效率和质量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中央综治办推动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为推进综治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了标准化依据。公安部根据防范暴恐袭击、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物流寄递、旅店业等重点行业,医院、学校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标准,促进了基层基础工作的加强。

 

此外,跟踪评估问效是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体效能发挥的重要抓手。会议要求,各省、市、县要建立评估制度,由综治委和公安机关牵头,成立专业化工作小组或专家团队,定期评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机制运行实际成效,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良性运转。

 

抓关键环节筑牢坚实根基

 

对社会治安基本要素进行动态掌控,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根基。

 

众所周知,电信网络诈骗和涉众型经济犯罪猖獗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公民身份信息核查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当前,覆盖13亿多人口的国家级人口信息系统已全面运行,人像比对系统基本建成,全国失效居民身份证数据库即将投入使用,公民户口及身份号码错、重、假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落实身份信息核查责任已经具备良好条件。

 

最近,浙江杭州、江苏南京等地公安机关依法对个别未履行核查责任的旅馆业者罚款10万元,起到了巨大的惩戒警示作用。

 

会议提出,各用证部门要依法履行核查责任,确保重点行业身份信息核查落实到位,对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推动在全社会形成用证单位认真验证、广大群众自觉配合验证的良好风气。

 

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是社会治安防控的重要源头,基数大、变动快、管控难。一些不法人员把出租屋、小旅馆作为落脚点,往往事前发现不了,事后难以追踪。只有啃下这个“硬骨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才有坚实根基。

 

会议要求,各地要集中力量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攻坚行动,组织基层力量以入户调查和上门办证等方式,彻底摸清人、房底数,做到“查房知人、查人知住”,切实消除管理死角和防控盲区。

 

值得关注的是,现代信息技术为加强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比如,浙江温州利用物联网技术,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电动车实时关联,取得了较好效果。

 

抓机制改革增强运行实效

 

运行机制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神经中枢”。只有牵住改革创新这个“牛鼻子”,抓住指挥体系、合成作战等关键环节,建立符合实战、运转高效的警务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近年来,江苏省公安机关探索把省、市、县公安指挥中心升级为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推动其功能由传统的接警派警拓展至汇聚研判数据、精准推送信息、引领基层警务实战,牵动了警务运行机制、警务工作形态变革。

 

会议要求借鉴江苏的这一做法,以公安指挥中心转型升级引领警务机制变革,建立健全数据、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数据、情报引领下的精确指挥和精准行动,提高预知预警、防控风险、服务群众能力。

 

合成作战是建立现代警务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体性、实战性的关键。

 

会议提出,要深入推进打防管控一体化,通过加强案件分析,善于从破案中回溯倒查管理、防范漏洞,从日常管理、防范中发现可疑线索,实现打防管控协调联动。

 

不少地方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合行动小组等方式,实现专业化和一体化的有效结合。会议提出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搭建多部门、跨区域合成作战平台的做法,着力提高对大要案件、多发性系列案件整体防控和串并侦查能力。

 

抓资源整合激发基层活力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

 

目前,基层单位分工过细、力量分散、活力不足等问题仍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向纵深的推进。

 

近年来,湖北等地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试点,解决了职能交叉、警力分散等问题。

 

安徽等地在乡镇(街道)建立为民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信访中心,把基层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办和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资源力量统筹起来,形成联防、联治、联动局面。

 

会议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扁平化和专业化要求,积极稳妥调整设置机构,盘活用好资源,最大限度地激发基层活力。

 

今年以来,北京等地公安机关针对警力结构布局问题,重新实行定岗定编,把大量机关警力前置基层一线,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矛盾。

 

会议提出,要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着力解决基层一线警力结构性缺编问题,把更多警力投向案件多、任务重的地区和岗位。合理确定领导机关、上级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职能,该由上级承担的任务,不要随意摊派给基层。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对信息资源的集约利用、综合研判和精准推送,更好地服务基层。

 

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是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保证。

 

会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社会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社会治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分领域、分行业抓好各项部署和措施的落实。各级党委政法委、综治委、维稳领导小组、信访联席会议要履行好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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