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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中,商标体现了一个企业的文化,是商品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加工以及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特殊要素组合,并且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我国法律对于商标有着专门的保护,每个企业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商标,同时,我国法律对于商标申请的条件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蓝瘦香菇被抢注 网友:小伙更蓝瘦更香菇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前,全国各地已有近30家企业近期将“洪荒之力”注册为公司名。而在此后的8月29日,万达公司董事长王健林在做客电视节目《鲁豫大咖一日行》时提到了“先挣它一个亿”的“小目标”,瞬时刷爆朋友圈。短短一周后的9月5日,“深圳市赚他一个亿实业有限公司”就在深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唐国典。
“蓝瘦香菇”被深圳公司抢注 注册资本50万元 字号近期因音近“难受想哭”而走红的网络热词“蓝瘦香菇”,已经被抢注了。10月13日,深圳市蓝瘦香菇实业有限公司在深圳市福田区注册成立,法人代表是赖翠云,注册资本是50万元。
工商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有两名股东,分别是深圳市兴汇全实业有限公司和蓝振源,两家公司分别认缴出资25万元。其中,深圳市兴汇全实业有限公司成立的时间也不长——今年9月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30万元,两名自然人股东罗文宝和邱超辉对半出资。深圳市蓝瘦香菇实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中,赖翠云为执行(常务)董事、总经理,蓝振源为监事。
工商资料显示,深圳市蓝瘦香菇实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当庞杂,既有器材生产,包括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通讯产品及相关配件、网络设备、汽车配件、安防器材、机电产品、塑料、服装面料、化工原料、建材、钢材、金属材料、玻璃制品、锂电池材料、电子材料、日用百货、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及技术开发;又有工程、贸易等,包括市政工程、劳务分包(凭资质证书经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近年来,个人用网络流行语来抢注公司名也已不是新鲜事。8月8日,巴西里约奥运女子100米仰泳半决赛后,中国游泳选手傅园慧接受采访时说的一句“我已经用了洪荒之力”和其表情包般的形象一起走红网络。两天后,一名保定人就将“洪荒之力”在国家商标总局注册成商标,涉及功能饮料、食品、体育用品、影视音乐作品等三大类商品或服务。(南方财富网)
商标注册需要满足的条件
商标作为企业的象征而存在,而一个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于商标也有着较大的影响力,但是商标的注册及命名并非都是任意的,必须满足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的标准,我国的商标法对商标的概念也作出了规定,即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的条件主要涉及到下列事项。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首先需要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其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不可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对于涉及到公共利益、国家尊严的一些标志是不允许作为商标使用的,这主要是处于尊重国家尊严,维护社会安全出发,我国商标法对此做出了专门的说明,规定了一些标志是不得作为商标来进行使用的,主要涉及到以下内容。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同时还规定,对于部分商标,如未经过使用而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是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随着国际化的发展,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国内,我国商标法规定,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是禁止使用的: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其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近几年,随着我国政府积极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许多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而越来越多的商标也将流入市场,作为公司,在进行本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时,要严格依据商标法的法定条件进行申请,不得做出违背法律的行为,商标一旦通过批准,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对于商标的侵权行为,申请人都有权向其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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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瘦香菇被抢注,想成为商标没那么容易
在市场经济中,商标体现了一个企业的文化,是商品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加工以及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特殊要素组合,并且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我国法律对于商标有着专门的保护,每个企业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商标,同时,我国法律对于商标申请的条件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蓝瘦香菇被抢注 网友:小伙更蓝瘦更香菇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前,全国各地已有近30家企业近期将“洪荒之力”注册为公司名。而在此后的8月29日,万达公司董事长王健林在做客电视节目《鲁豫大咖一日行》时提到了“先挣它一个亿”的“小目标”,瞬时刷爆朋友圈。短短一周后的9月5日,“深圳市赚他一个亿实业有限公司”就在深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唐国典。
“蓝瘦香菇”被深圳公司抢注 注册资本50万元 字号近期因音近“难受想哭”而走红的网络热词“蓝瘦香菇”,已经被抢注了。10月13日,深圳市蓝瘦香菇实业有限公司在深圳市福田区注册成立,法人代表是赖翠云,注册资本是50万元。
工商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有两名股东,分别是深圳市兴汇全实业有限公司和蓝振源,两家公司分别认缴出资25万元。其中,深圳市兴汇全实业有限公司成立的时间也不长——今年9月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30万元,两名自然人股东罗文宝和邱超辉对半出资。深圳市蓝瘦香菇实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中,赖翠云为执行(常务)董事、总经理,蓝振源为监事。
工商资料显示,深圳市蓝瘦香菇实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当庞杂,既有器材生产,包括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通讯产品及相关配件、网络设备、汽车配件、安防器材、机电产品、塑料、服装面料、化工原料、建材、钢材、金属材料、玻璃制品、锂电池材料、电子材料、日用百货、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及技术开发;又有工程、贸易等,包括市政工程、劳务分包(凭资质证书经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近年来,个人用网络流行语来抢注公司名也已不是新鲜事。8月8日,巴西里约奥运女子100米仰泳半决赛后,中国游泳选手傅园慧接受采访时说的一句“我已经用了洪荒之力”和其表情包般的形象一起走红网络。两天后,一名保定人就将“洪荒之力”在国家商标总局注册成商标,涉及功能饮料、食品、体育用品、影视音乐作品等三大类商品或服务。(南方财富网)
商标注册需要满足的条件
商标作为企业的象征而存在,而一个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于商标也有着较大的影响力,但是商标的注册及命名并非都是任意的,必须满足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的标准,我国的商标法对商标的概念也作出了规定,即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的条件主要涉及到下列事项。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首先需要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其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不可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对于涉及到公共利益、国家尊严的一些标志是不允许作为商标使用的,这主要是处于尊重国家尊严,维护社会安全出发,我国商标法对此做出了专门的说明,规定了一些标志是不得作为商标来进行使用的,主要涉及到以下内容。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同时还规定,对于部分商标,如未经过使用而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是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随着国际化的发展,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国内,我国商标法规定,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是禁止使用的: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其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近几年,随着我国政府积极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许多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而越来越多的商标也将流入市场,作为公司,在进行本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时,要严格依据商标法的法定条件进行申请,不得做出违背法律的行为,商标一旦通过批准,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对于商标的侵权行为,申请人都有权向其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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