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为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支“大招”

法制网 2016-10-13 16:45:00
孟建柱为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支“大招”

“网络犯罪隐蔽性、智能化特点明显,防范打击难度大。我们要克服以传统办法对待网络犯罪的思维定式,创新防范打击方式,实现网上治理与网下管理、法治手段与技术手段、专门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增强工作主动性。”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孟建柱如是说。

 

孟书记当场表态,要积极防范、主动打击网络新型犯罪,全力维护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安全。

 

据了解,如今在美、英等国,网络犯罪已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在我国,网络犯罪已占犯罪总数的近三分之一,而且每年还在大量增加。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危害社会的一个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还严重影响着社会安定。

 

不久前接连发生多起学生被骗事件,再一次绷紧了公众敏感的安全神经,社会对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对此,孟建柱说:“我们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态度,按照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思路,综合运用法律、技术等手段,坚决遏制其高发势头。”

 

最近,经中央批准,中央政法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印发了通告和工作意见,对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出了明确的政策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孟建柱说。

 

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孟建柱提出了新要求。

 

他说,首先要发挥好电信、银行等单位重要作用,落实源头防控责任。他强调要借鉴上海等地做法,建立健全电信网络有害信息源头阻断系统。

 

具体来讲,就是要完善银行账户异常资金交易风险防控系统,对异常资金交易及时采取紧急停止支付、快速冻结措施;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坚决整治制作传播改号软件、违规出租电信线路等不法行为;电信、银行、互联网等企业推出新业务、新产品,要进行安全评估,对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打击合力”,这是孟建柱给出的第二点重要意见。

 

据悉,上海、吉林、湖北、深圳等地建立了反电信诈骗中心,实行防范、打击、治理一体化,取得了较好效果。

 

孟建柱提出,要按照打数据仗、合成仗要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强化国际执法合作,坚决拔掉一批职业犯罪的“钉子”。

 

他强调,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非接触性、空间跨度大、链条长等特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要尽快出台指导意见、司法解释,解决取证难、追赃难等问题;各地政法机关要用好现有法律规定,使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罚,增强震慑力。

 

当前,窃取、泄露、买卖个人信息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此,孟建柱提出要加强信息保护,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

 

他要求,要结合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加大信息源头保护力度,完善公安、教育、医疗、金融等重点行业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对合法掌握个人信息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特别是辅助人员,要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切实加强教育管理,防止发生泄露事件。

 

此外,对买卖个人信息和企业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打击;对监守自盗的内部人员,要依法惩戒;对泄露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发挥好互联网企业、网站、网民作用,形成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的局面。”孟建柱对此寄予了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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