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举措力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落地

中国网 2016-09-25 17:29:00
三大举措力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落地

近日,国务院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指出,《办法》规定了五大方面的监督保障措施。从具体措施来看,有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明确责任机制,加大统筹力度。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各政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和实施机构。

 

二是建立约束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网信办建立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和运维经费协商机制,凡不符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网络安全要求的,不予审批建设项目,不予安排运维经费。同时将目录编报和接入目录管理系统的要求分别纳入到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和验收环节。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委、网信办组织编制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办法,每年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等部门对各政务部门提供和使用信息情况进行评估。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每年度向国务院提交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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