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医药亟须医改医保“合法身份”

检察日报 2016-09-05 17:27:00
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医药亟须医改医保“合法身份”

8月29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这是中医药法(草案)第二次提请审议。此前不久,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会议提出“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中医中药是我们的国粹,法律如何保障其更好地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陇德、郑功成对此给予关注。

 

记者:您好王陇德委员,在你看来,目前影响中医药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王陇德:我国中医药传统科学观念宣传推广得不够,特别是“整体观”“天人合一”的观念、“辨证施治”的观念等。现在不是老百姓不信中医,而是一大部分的西医不信中医。这是在医务人员培养教育上存在问题。从卫生系统来讲,对“中西医并重”的国家卫生工作方针还重视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里还是主要强调了对中医医学学生的培养,没有强调对整个医务界工作人员科学观念的培养。建议在总则“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后面,加上“在医务人员、医学生中普及中医药科学理论和特色疗法”。

 

记者:说到特色疗法,是不是更强调病愈后的调理?一般认为中药比西药见效慢,所以得了病通常首选西医。

 

王陇德:其实中医的一些特色疗法的疗效优于西医,因为推广不够,有些甚至萎缩、停用。比如,长骨骨折的小夹板治疗,肌肉肌腱损伤的按摩疗法,还有慢性病的调理等。像使用中医小夹板治疗长骨骨折效果非常好,不会有两次损伤,优于上钢板的治疗效果,但是现在医院基本上都用钢板,甚至我们的中医医院也用。

 

然而,价格对疗法的引导太重要了。做小夹板治疗,医院只收入500元左右,用钢板的收入则是5000元至2万元。当然,还有医保的管理问题。比如中风是非常严重的疾病,引起中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颈动脉狭窄。治疗颈动脉严重狭窄国际上有两种疗法,一种是手术,一种是放支架。和支架比,手术价格要便宜很多。手术在中国大概2万元左右,支架要五六万元。在美国支架比手术要贵三分之一。但是,美国的医保明确规定,如果患者属手术适应症,但患者选择支架,不做手术,医保是不报销的。所以,他们的手术和支架的数量比是9:1,大部分人做了手术。而根据2009年的调查,我国的手术和支架比是1:7。所以,医保和价格的规定对疗法的引导非常重要。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一条,即价格和医保管理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注重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中医药治疗价格和报销额度,以利于投入产出效益好的中医药特色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记者:郑功成委员您好。在当前的大背景下,怎样才能实现对中医药的有效保障,让医院愿意用、医生愿意开、患者愿意用?

 

郑功成:现在医院、医生对中医药的使用都没有动力,因为西医药比中医药的利益大、回扣多,医院与医生基于自身利益,必然要用西医药及各种医药器械等等。因此,草案中最需要明确的一点是中医药保护如何和医改、医保制度的完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现在的规定,很多中医药是不能进医保的。最近我到内蒙古调研,当地的同志反映,蒙药有两百多种是很有效的,但是不能进到医保报销的目录里面。到西藏去也听到过这个反映,主要原因就是,中医不像西医,中药不似西药,利润空间对医院、医生的影响都十分巨大。因此,在保障措施里面应该有刚性的规定,起码不能允许歧视中药。概括起来就是要强调三点,一是对生产基地的严格保护,二是有人才专项计划,三是要用刚性约束促使中医药在医保中得到更大支持,促使医院、医生用我们自己的中医、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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