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及其法律责任

高新德 2016-08-26 09:11:00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及其法律责任

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化,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变得激烈,每个企业为了谋求自身的利益,会制定自己未来的规划,以及市场的定位;尤其对于一些不为公众所知悉、并且能够为自身的发展带来经济利益的信息,经营者更会采取措施进行保密,即我们所熟悉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甚至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

 

每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有自己的核心技术以及信息。侵犯商业秘密会直接侵害到企业的利益,为了保障企业之间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行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企业的商业秘密进行了有效的保护,同时规定了其他经营者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首先,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盗窃行为主要涉及到单位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以及内外勾结的盗窃等手段;行为人通过利诱手段获取商业秘密,主要是向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优惠条件,诱使其向行为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手段就较为暴力,行为人通常会采取威胁、强迫手段,使他人在受强制的情况下提供商业秘密;同时除了上述的三种手段外,其他非法手段依然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其次,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披露行为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向第三人透露或向不特定的其他人公开,使其失去秘密价值。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有一部分人可能会以合法的方式掌握商业秘密,但是行为人通常与权利人采取合同等方式进行限制,而行为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规定的,将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擅自公开、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则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

 

第四,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知道其为他人的商业秘密,并明知或应知是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依然获取、使用、披露该商业秘密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该行为人的行为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核心机密,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任何人在未经企业授权的情况下是不想有知情权的,而采取非法手段进行侵犯,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仅将受到民事法律的制裁,严重的还将受到刑事法律的惩罚。

 

首先,对于民事责任的承担,主要涉及到以下两种事项:违约责任,即按双方签订的保密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侵权责任,第一是赔偿损失,即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以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同时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人还应承担权利人因调查侵害其合法权益不正当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进行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补偿方式。但是,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只能选择一个,不得同时主张。

 

其次,根据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同时,还规定,负责监督检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我为了规范市场稳定,我国将商业秘密纳入了刑法的保护范围,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仅将会受到罚款的可能,严重的还将会受到刑法的制裁。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而对于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即使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取该商业秘密的,也不可将其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为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立法者不仅在民事法律上进行限制,同时还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纳入刑法的保护范围,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当发现本公司的商业秘密被侵犯时,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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