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资格取得的条件

刘晓泽 2016-08-23 09:07:00
公司法人资格取得的条件

公司法人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对于公司成立的标准进一步的降低,越来越多公司进入市场,为了保障市场经济的稳定,方式不法分子以各种名义混入市场,我国对于公司法人成立的条件做出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取得公司法人资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成立的公司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即该公司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成立公司法人主要涉及到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设立需经审批程序方可成为公司法人。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必须依照我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其次,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公司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所谓独立的财产,主要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是公司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既包括由设备、材料等动产和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以及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同时还包括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但是,就公司成立时的财产主要由有形资产构成,公司的原始财产由股东的出资构成,股东可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出资,股东一旦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出资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公司,构成公司的财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的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三,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名称,但必须标明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经过登记的名称,公司法人还享有专用权。公司要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它是公司实现其设立目的所实施经营的地方;公司还必须有自己的住所,其住所可与其场所一致,也可以不一致。但住所涉及公司的债务清偿、诉讼管辖等法律问题。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同时还规定,公司名称属于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一,也为公司登记事项之一。

 

第四,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必须在依法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的基础上自负盈亏,用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就意味着股东除承担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这也是公司与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形态如合伙等分支机构的本质区别之一。我国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公司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而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主要是以其是否拥有独立财产为基础的。

 

随着政府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鼓励政策,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必将在市场经济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因此,法律对于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将进行更为明确的标准。而无论是什么公司,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必须依照我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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