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措施并举:中国司法改革力度速度前所未有

人民日报 2016-08-07 11:30:00
系列措施并举:中国司法改革力度速度前所未有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8月1日上午,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隆重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170余名法官举起右拳齐诵誓词。

 

据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司法改革以来,全国已产生入额法官24035名,谁办案谁负责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初步形成。

 

目前,司法改革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速度和深度向前推进。在改革蓝图一步步变成现实的过程中,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变化,对公平正义充满获得感。

 

打官司门槛降低了

 

7月25日,记者在最高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看到,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002.9万件,首次突破千万件。

 

“案件量的增长说明老百姓通过打官司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通畅,这得益于去年5月实施的立案登记制改革。改革降低了诉讼门槛,让‘立案难’成为历史。”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说。

 

“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后,我们代理的案件再也没有出现过立不了案、求告无门的情况。”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在司法改革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据统计,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国95%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年底不收案等现象基本消失。

 

在降低诉讼门槛的同时,人们发现,打官司更方便了。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实施,全国各地法院建立起新一代诉讼服务中心。中心大厅里,立案、执行、信访、缴费、法律援助,应有尽有,实现了“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

 

除了最高法要求的“规定动作”,各地法院还不断探索司法便民的新举措。福建泉州在全国率先推出“连锁法院”的概念,当事人走进泉州的任何一个法院,都可以提交诉讼材料,甚至可以通过远程视频,参与有管辖权法院的庭审。“在家门口就能打官司,再也不用坐5小时车来回奔波了。”家住泉州山区的当事人刘永强说。目前,泉州的做法已经在福建全省法院推开。

 

在深圳、沈阳,最高法设立的两个巡回法庭发挥了“家门口的最高法”作用,两地群众到最高法打官司、信访,不再舟车劳顿到北京。截至今年3月,两个巡回法庭共审结案件1653件。

 

诉讼效率提高了

 

收案量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长,法院案多人少矛盾越来越突出,一些案件审理周期过长,久拖不决,一场官司打下来,常常是“人疲马乏”。然而,记者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看到,该院开展司法改革试点一年来,共收案7017件,同比增长37.99%,但结案数并不低,达到6375件,同比增长35.09%。一审各类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5.85天,同比缩短23.05天。究其原因,司法改革激发的活力是关键。

 

花溪区法院择优选拔员额制法官,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组成办案团队,确保88%以上的人员在办案一线,把案件审批权从院庭长下放给法官,全部裁判文书均由法官本人签发,实行“谁裁判,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

 

7月18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召开,吹响了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号角。

 

重庆检察机关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中,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梳理出各业务条线304项案件实体决定权和程序处理权,把其中的205项权力授予检察官独立行使,一般案件办理从过去的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和检察长的“三级审批”变为检察官一人的“一槌定音”,突出了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

 

面对前所未有的审判压力,北京法院大力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同时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审。6月13日下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签发北京法院系统首份“表格式”裁判文书。

 

向改革要效率,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推进“大部制改革”,把原来17个办案处室整合为职检、刑检、民检、行检、控执等5个检察部,并且不设二级机构,以办案组为单元;把17个非办案处室整合为政治、管理、保障、监察和机关党委等4部1委。改革前后10个月相比,侦查、批捕、公诉、民行、控执办案时限分别缩短26%、14.5%、21.3%、17%和23%。

 

执行力度更大了

 

近日,北京的王某想用“滴滴”打车,却被拒绝,无法出行,原来是因为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打车不行,王某坐飞机、坐高铁、银行贷款、开公司等都将受到限制。“寸步难行”的王某主动联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履行了判决义务。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互联网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的一个普通事例。据了解,去年以来,通过互联网受到信用惩戒的“老赖”中已有2.8万余人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实行信用惩戒,是最高法近年来大力破解“执行难”问题的有效举措。截至今年7月25日,最高法已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65.93万例,其中,自然人397.15万人,企业或其他组织68.78万个;累计限制449.27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141.15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健全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联动响应和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企业信用依法公示和监督。从2014年12月建立网络执行查控体系起,最高法已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交通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对接,实现了11类17项信息的查询,可以在全国22万个银行营业网点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

 

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记者看到,点击“鹰眼”查控系统的键盘,被执行人的房地产、车辆、股权、证券、银行开户信息及存款信息几秒钟就显示出来,执行法官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实时冻结。而过去,这项工作需要执行法官一个银行一个银行地跑。据测算,利用信息化技术,如今,一个执行法官一年的查控总量相当于过去10年的总量。

 

“上下同心、义无反顾、攻坚克难,确保实现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发布,解决“执行难”速度加快、力度更大。

 

司法公信力增强了

 

不久前,一起7年未决的案件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引发关注。法院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宣告被告人雍奎魁无罪。

 

“这起案件在一、二审程序中‘空转’7年,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后一锤定音。我们感到,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对法官责任担当、法院公正司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都有巨大牵引作用。”吉林高院常务副院长李成林说。

 

司法改革,让疑罪从无、错案追究等法治意识深入人心,陈夏影案、陈满案等一批积压多年的冤假错案得到纠正,人民群众也从中感受到司法公信力的增强。

 

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记者了解到,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已经逐步显现。有的法院入额法官年均结案增加200多件,一审服判息诉率提高10多个百分点。试点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得的赞成票达到新高。一些试点省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30%左右。

 

为了平等保护本地、外地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打官司“主客场”现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改革。跨区划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杜绝非法干扰,案件审结后服判息诉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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