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APP客户版
找律师、咨询律师、打官司, 就上好律师网
APP律师版
随时随地,接单服务,就在好 律师APP律师版
关注好律师微信
热点法律问题分析,尽在好律 师微信公众号
共识在交流中增进,力量在互动中凝聚。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充分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努力构建检察新媒体矩阵,大力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以此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舆论生态环境,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开放沟通提升公信力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的老人,知名检察新媒体“@劳月”的作者岳耀勇一直密切关注检察机关的舆论生态。
岳耀勇告诉记者,检察机关职能几经变化,且处于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中间,与群众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多,群众了解得相对较少。可喜的是,在全国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下,特别是近年来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两方面同时发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生态,有力促进了检察事业发展。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司法解释,调整了贪污贿赂犯罪追诉和量刑标准,将普通贪污受贿犯罪的入刑点由5000元调整为3万元。
一般情况下,很多扶贫领域贪腐犯罪的涉案金额在几万元或几十万元,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将对“蝇贪”案件的审判和量刑产生怎样的影响?
6月23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情况,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专门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释。
宋寒松说:“一些地方扶贫领域贪腐案件涉及的案值比较小,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可能会对这类案件产生一定影响。必须注意到,贪污扶贫款物犯罪的起刑点是1万元而不是3万元,对受贿金额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要查明其是否具备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如果存在,也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沟通是消除隔膜、增进了解,进而达成共同愿景的桥梁和纽带。
据介绍,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重点,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和社会沟通力度,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建立网上发布厅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发布相关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颁布的重要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提高了新闻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
与此同时,各级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和专项宣传,如最高检在全国范围内策划开展了“看得见的正义”大型宣传活动,各地相继组织开展了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查办和打击行贿犯罪等专项宣传活动,使检察新闻宣传规模逐步扩大,检察机关传递出的声音日渐增强,公信力不断提升。
发布重案信息获点赞
6月3日,最高检官方网站同时发布对5名省部级官员提起公诉的消息。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各大媒体广泛关注。
岳耀勇注意到,6月最高检官方网站共公布37条大要案信息,涉及官员41名。
全力做好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及时对外发布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典型案例和重要案件信息,正是检察机关构建良好舆论生态的一大有益探索。
自2014年4月以来,最高检发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更加主动及时、常态化。最高检新闻办公室通过最高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及时发布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大量官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广大网民和社会舆论反响强烈。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截至7月26日,今年最高检共发布各类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209条,按照原职务级别,其中副国级干部1条,部级干部28条,厅级干部172条,正处级县级主官8条。
岳耀勇说:“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披露渐趋正常,检务公开已成常态,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越来越高。”
深入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工作,不仅充分展示了反腐成效和决心,也进一步宣传了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得以进一步提升,从而获得群众点赞。
回应关切满足知情权
今年3月22日,最高检挂牌督办涉案价值达5.7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切实做好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工作。
疫苗牵动着千万个孩子的健康,社会影响重大,民众关注度极高,最高检及时将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并予以公布,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此事的关切。
这仅是一个开始。
5月20日,最高检通过媒体对外公布,截至5月19日,22个省(市、区)公安机关共立案涉疫苗普通刑事犯罪190件341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25人,提起公诉15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疫苗职务犯罪22件37人,决定逮捕10人。
虽然案件尚未彻底水落石出,但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最高检在规定范围内适度公布案件进展,给公众吃了一颗“定心丸”,也让公众对检察机关和办案机关付出的辛苦努力有了更进一步了解。
聚焦检察工作重点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恰是近年来检察机关构建良好舆论生态的另一重要努力方向。
最高检新闻办有关负责人说,检察机关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网上发布厅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发布检察机关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等内容。截至7月26日,最高检今年共组织新闻发布会6场、网上发布会57次。
此外,检察机关不断加大网上发布力度,有效提高发布效益。如充分利用高检网“网上发布厅”平台,围绕国家赔偿新标准和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等内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新媒体宣传精品迭出
6月13日,随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运行,西藏自治区三级检察院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这也标志着全国检察机关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在全国政法系统中率先建成四级新媒体矩阵。
据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最高检新媒体账号12个,总粉丝数近5134万,发布信息81443万余条,累计总阅读量超10.2亿次;全国检察新媒体官方账号12116个,共发布信息504万条,总粉丝数达9700多万;全国检察机关有一定知名度的自媒体账号89个,拥有粉丝数250余万。
在最高检新媒体的示范带动下,地方各级检察院以“两微一端”为抓手,畅通司法公开和司法为民渠道,创新“案件发布+法治解读”的普法新视角,用心做内容,动情讲故事,新媒体宣传精品迭出,在为网友普法、答疑解惑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检察院运用新媒体,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微信群“爱心—重头再来”,检察官们在工作之余与帮教对象谈谈心,及时了解和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真实的心理和生活状态,微信成为全州检察院进行涉罪未成年人考察的新方式。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利用新媒体平台,搭建人大监督新渠道。安龙县人大代表吴代表说:“检察院发布的微信我每期必看,今年我对检察机关工作开展情况的了解比以往更多了。”
岳耀勇认为,检察机关建成新媒体矩阵的同时,以“法律读库”“法律读品”“法治连万家”等为代表的检察官个人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客户端日益成熟,影响力越来越大,这种官方新媒体和个人新媒体互补互动的新局面,使检察机关进一步掌握了网络舆论场的发言权。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双管齐下,官方新媒体和个人新媒体优势互补,检察机关通过积极主动进行宣传,不仅减少了信息鸿沟,增强了同公众间的认知互动,还能在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同时,起到巨大的普法宣传作用,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由此进一步提升。
上一篇: 净网行动查办网上扫黄打非案712起
下一篇: 交通部:长江港口岸线严禁未批先建杜绝占而不建
您还可以输入140字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
好律师
首次登录,您需要设置登录密码
请使用好律师APP扫码登录
扫码成功
请在手机上确认登录
检察机关建成四级新媒体矩阵,用心沟通发出检察“好声音”
共识在交流中增进,力量在互动中凝聚。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充分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努力构建检察新媒体矩阵,大力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以此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舆论生态环境,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开放沟通提升公信力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的老人,知名检察新媒体“@劳月”的作者岳耀勇一直密切关注检察机关的舆论生态。
岳耀勇告诉记者,检察机关职能几经变化,且处于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中间,与群众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多,群众了解得相对较少。可喜的是,在全国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下,特别是近年来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两方面同时发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生态,有力促进了检察事业发展。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司法解释,调整了贪污贿赂犯罪追诉和量刑标准,将普通贪污受贿犯罪的入刑点由5000元调整为3万元。
一般情况下,很多扶贫领域贪腐犯罪的涉案金额在几万元或几十万元,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将对“蝇贪”案件的审判和量刑产生怎样的影响?
6月23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情况,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专门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释。
宋寒松说:“一些地方扶贫领域贪腐案件涉及的案值比较小,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可能会对这类案件产生一定影响。必须注意到,贪污扶贫款物犯罪的起刑点是1万元而不是3万元,对受贿金额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要查明其是否具备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如果存在,也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沟通是消除隔膜、增进了解,进而达成共同愿景的桥梁和纽带。
据介绍,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重点,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和社会沟通力度,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建立网上发布厅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发布相关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颁布的重要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提高了新闻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
与此同时,各级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和专项宣传,如最高检在全国范围内策划开展了“看得见的正义”大型宣传活动,各地相继组织开展了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查办和打击行贿犯罪等专项宣传活动,使检察新闻宣传规模逐步扩大,检察机关传递出的声音日渐增强,公信力不断提升。
发布重案信息获点赞
6月3日,最高检官方网站同时发布对5名省部级官员提起公诉的消息。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各大媒体广泛关注。
岳耀勇注意到,6月最高检官方网站共公布37条大要案信息,涉及官员41名。
全力做好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及时对外发布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典型案例和重要案件信息,正是检察机关构建良好舆论生态的一大有益探索。
自2014年4月以来,最高检发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更加主动及时、常态化。最高检新闻办公室通过最高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及时发布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大量官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广大网民和社会舆论反响强烈。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截至7月26日,今年最高检共发布各类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209条,按照原职务级别,其中副国级干部1条,部级干部28条,厅级干部172条,正处级县级主官8条。
岳耀勇说:“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披露渐趋正常,检务公开已成常态,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越来越高。”
深入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工作,不仅充分展示了反腐成效和决心,也进一步宣传了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得以进一步提升,从而获得群众点赞。
回应关切满足知情权
今年3月22日,最高检挂牌督办涉案价值达5.7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切实做好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工作。
疫苗牵动着千万个孩子的健康,社会影响重大,民众关注度极高,最高检及时将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并予以公布,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此事的关切。
这仅是一个开始。
5月20日,最高检通过媒体对外公布,截至5月19日,22个省(市、区)公安机关共立案涉疫苗普通刑事犯罪190件341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25人,提起公诉15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疫苗职务犯罪22件37人,决定逮捕10人。
虽然案件尚未彻底水落石出,但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最高检在规定范围内适度公布案件进展,给公众吃了一颗“定心丸”,也让公众对检察机关和办案机关付出的辛苦努力有了更进一步了解。
聚焦检察工作重点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恰是近年来检察机关构建良好舆论生态的另一重要努力方向。
最高检新闻办有关负责人说,检察机关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网上发布厅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发布检察机关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等内容。截至7月26日,最高检今年共组织新闻发布会6场、网上发布会57次。
此外,检察机关不断加大网上发布力度,有效提高发布效益。如充分利用高检网“网上发布厅”平台,围绕国家赔偿新标准和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等内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新媒体宣传精品迭出
6月13日,随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运行,西藏自治区三级检察院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这也标志着全国检察机关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在全国政法系统中率先建成四级新媒体矩阵。
据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最高检新媒体账号12个,总粉丝数近5134万,发布信息81443万余条,累计总阅读量超10.2亿次;全国检察新媒体官方账号12116个,共发布信息504万条,总粉丝数达9700多万;全国检察机关有一定知名度的自媒体账号89个,拥有粉丝数250余万。
在最高检新媒体的示范带动下,地方各级检察院以“两微一端”为抓手,畅通司法公开和司法为民渠道,创新“案件发布+法治解读”的普法新视角,用心做内容,动情讲故事,新媒体宣传精品迭出,在为网友普法、答疑解惑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检察院运用新媒体,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微信群“爱心—重头再来”,检察官们在工作之余与帮教对象谈谈心,及时了解和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真实的心理和生活状态,微信成为全州检察院进行涉罪未成年人考察的新方式。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利用新媒体平台,搭建人大监督新渠道。安龙县人大代表吴代表说:“检察院发布的微信我每期必看,今年我对检察机关工作开展情况的了解比以往更多了。”
岳耀勇认为,检察机关建成新媒体矩阵的同时,以“法律读库”“法律读品”“法治连万家”等为代表的检察官个人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客户端日益成熟,影响力越来越大,这种官方新媒体和个人新媒体互补互动的新局面,使检察机关进一步掌握了网络舆论场的发言权。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双管齐下,官方新媒体和个人新媒体优势互补,检察机关通过积极主动进行宣传,不仅减少了信息鸿沟,增强了同公众间的认知互动,还能在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同时,起到巨大的普法宣传作用,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由此进一步提升。
上一篇: 净网行动查办网上扫黄打非案712起
下一篇: 交通部:长江港口岸线严禁未批先建杜绝占而不建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字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平台大事
诚信守法经营,打击假冒伪劣,维护生活正...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
1、积极回复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