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酒后开车被罚,酒后驾车承担的法律风险及其认定处罚

魏循 2016-07-22 09:23:00
女司机酒后开车被罚,酒后驾车承担的法律风险及其认定处罚

王女士喝酒后心存侥幸,开车送其朋友回家路上被交警查处。王女士因酒驾被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6个月。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虽然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酒后驾车的严重性,但仍然有些人铤而走险。酒后驾车是及其危险的行为,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女司机酒后开车送朋友回家被扣驾照罚千元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说法大家都很熟悉,但家住铜川新区的王女士,在与朋友吃饭喝酒后心存侥幸,开车送其朋友回家路上被交警查处。目前,王女士因酒驾被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6个月。

 

日前,铜川市交警支队第三大队民警在新区文昌路与长丰路十字执勤,当对一辆号牌为陕B400××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女驾驶员王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依法传唤至大队询问。

 

王女士称,当晚她和4个朋友在耀州区吃夜市,期间喝了一瓶半啤酒,饭后她开车送朋友回新区,没想到被查处。因涉嫌酒驾,王女士被民警带回调查,经抽血检查,其酒精血液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

 

该大队大队长童熙熙介绍,王女士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之规定。

 

随后,该大队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又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之规定。对王女士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一千元。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新浪新闻)

 

酒后驾车承担的法律风险

 

新闻中,王女士心存侥幸心里,酒后驾驶车辆,不仅是对交通安全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和朋友人身安全的不负责行为。酒后驾驶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已经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我国已经明文规定酒后驾车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的免责风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文规定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我国现行的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6万元。现行的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损失险,其保险合同条款中都明确约定驾驶人饮酒驾驶的(包括酒后驾驶喝醉酒驾驶),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可见,由于酒后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将损失数十万计的保险赔偿利益。

 

2、酒后驾驶的刑事责任风险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是很容易遭受重创的。如果驾驶人在没有喝酒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重伤的,即使驾驶人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也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驾驶人是喝酒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重伤,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即使驾驶人对事故承担的是主要责任(即受害人承担次要责任),也立即构成交通肇事罪,驾驶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驾驶人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之外,还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甚至坐牢。

 

酒后驾驶的认定处罚

 

酒后驾驶即喝酒后驾驶车辆上路。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酒后驾驶,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驶。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从危害程度来看,醉酒驾驶的危害性要远比饮酒驾车的危害性更大。单纯的酒后驾驶行为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指的是未发生重伤死亡等后果),驾车人需要承担的是行政责任,而醉酒驾驶则构成了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车辆前饮酒,属于原因自由行为。原因自由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故意或过失使自己陷于限制责任能力或者无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人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行为,称为原因行为;在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的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称为结果行为。行为人酒后、醉酒犯罪的原因行为与酒后、醉酒犯罪的结果行为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人酒后或者醉酒后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状态不能作为从宽处罚的因素。

 

一同饮酒的人、劝酒的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醉酒驾驶既不是亲手犯,也不是身份犯。教唆他人醉酒驾驶的,成立教唆犯;明知他人即将驾驶机动车,而暗中在其饮料中掺入酒精,驾驶者不知情而驾驶机动车的,对掺入酒精者应以间接正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酒后驾车、醉酒驾车引起交通事故,甚至致人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并成为危害公共交通安全最主要的类型之一。由于酒后驾车的严重性,我国从行政与法律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相关法律对酒后驾车作出了更细致、更严厉的处罚。酒后驾车不仅危害交通安全,也危及驾驶者的人身安全,因此,驾驶者为了自身的安全,切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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