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应聘兼职被遭抢劫,抢劫行为如何认定

韩志远 2016-07-19 09:01:00
女子应聘兼职被遭抢劫,抢劫行为如何认定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以及人们在生活中对于网络的依赖程度也不断的加强,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近日,两名男子,通过网络以招聘兼职工作为由单独邀约受害人,抢劫对方财物并伺机猥亵,该犯罪嫌疑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了规范社会秩序,我国的刑法对于抢劫的行为做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

 

90后女子应聘微电影兼职遭抢劫猥亵手脚被绑

 

两名男子通过网络查询求职信息的方式猎寻求职女性,以招聘兼职工作为由单独邀约受害人,抢劫对方财物并伺机猥亵。日前,“招工恶魔”王莽因涉嫌抢劫罪、强制猥亵罪,李剑因涉嫌抢劫罪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绑手绑脚,直接拿卡取钱

 

吴心是一名来沪找工作的90后女孩,她在求职网上留下了自己的个人信息。2015年11月22日15时许,吴心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电话,男子自称叫王莽,问她是否有意愿应聘一个微电影的兼职。

 

次日18时,吴心被王莽带到了一片废旧的厂区。王莽伙同李剑朝将吴心抓住,并用绳子把她的手脚绑了起来,逼问吴心的银行卡密码。李剑拿着吴心的银行卡去外面找ATM机取钱。王莽随后对吴心实施了两次猥亵行为。

 

第二次猥亵后,王莽解开了绑在吴心脚上的绳子,带着她离开了厂房,拦了一辆出租车,并给了吴心20元车钱,随后迅速离开。吴心一上车马上到派出所报警。

 

吴心报案两个小时后,李剑在一个招待所里被警方抓获。2015年12月8日,山东警方根据线索,在某厂房宿舍将王莽抓获。

 

淡季招聘设骗意图明显

 

经审查,2015年11月初,王莽和李剑到上海卖古钱币。谁知古钱币滞销,半个月不到,两人的钱也很快花光了,连住宿的地方都没有。后来,两人找了个废弃的旧厂房落脚。为了“赚钱”,有犯罪前科的王莽提议抢劫,两人一拍即合。

抢劫后,两人分道扬镳。

 

经查,王莽、李剑劫得吴心红米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47元),王莽从吴心钱包内劫得现金200元,李剑从ATM机提取现金2000元。经司法鉴定,吴心构成轻微伤。

 

近日,法院对此案做出审理。王莽、李剑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王莽又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王莽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新罪,系累犯。王莽因犯抢劫罪、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李剑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表示,本案发生在年底,按常规是招聘淡季,明显地暴露了问题,但吴心却没有意识到。其次,吴心应聘的是微电影兼职,面试地点既不在拍摄地点,也不在办公室。对此吴心却毫无戒备之心独自前往,缺乏基本的社会常识和防范知识。

 

在无法获知招聘信息是否属实的情况下,应综合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情况进行判断。其次,在不幸遭遇犯罪的时候,要尽量保持冷静,避免因自身情绪失控而激化犯罪分子的极端行为。(解放网)

 

抢劫罪的认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的人身以及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的正常发展秩序,为了保障人们的生活健康的有序的进行,刑法对此做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尤其是对于抢劫罪的认定,我国的法律对此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1、客体要件

 

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

 

2、客观要件

 

抢劫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行为足以压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构成暴力取得;而对于胁迫,主要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也构成抢劫罪的客观要件。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罪与非罪的界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而且对于抢劫的数额,我国的刑法对此并没有做出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犯罪。因此,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则尚不会构成抢劫罪。

 

其次,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婚姻家庭纠纷,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的,因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最后,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即行为人仅以所输赌资或所赢赌资作为抢劫对象的,不构成抢劫罪。

 

法律责任

 

我国的刑法对于抢劫罪的认定以及处罚措施都做出了较为明确且详细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处罚: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289条规定,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同时还规定了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行为对人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产生了巨大的威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必将对抢劫行为进行进一步的打击,作为受害者,当面对抢劫犯的威胁时要冷静处理,理智的与犯罪嫌疑人进行周旋,切不可做出过激行为以给自己的人身带来伤害,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向路人以及警方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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