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9万名律师党员成为依法治国的中坚力量

法制网 2016-06-27 11:27:00
近9万名律师党员成为依法治国的中坚力量

6月的北京骄阳似火,随着7月1日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纪念日的临近,全国最大的基层律协——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在其网站率先挂出《朝阳区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包括党日活动,公益法律服务和慈善捐助等。

 

据全国律协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执业律师人数已超过29.7万人,律师事务所达到2.4万多家。其中,全国有党员律师8.6万名,占律师总人数近30%,3名律师担任党的十八大代表。

 

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在当地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体制和保障机制。如北京市把律师事务所党建与基层司法所建设紧密结合,创立了司法所联系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模式,全市162个司法所承担了联系辖区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为开展新时期律师队伍教育工作提供了平台。辽宁、山西等地为加强对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成立了律师行业党委,强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天津市司法局为解决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活动经费,与天津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建立律师行业党建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使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得到有效改善,推动了党建工作的开展。

 

以党建带队打造“红色律师”品牌

 

“你们施工把我们家的墙都震裂了,你们说怎么办?”“我们正常施工,有什么怎么办?”安徽省淮安市清河区上海路社区调解室内,某工地施工队负责人曾与该社区10多户居民吵得不可开交。

 

“大家都消消气,听我说几句,看看行不行。”见双方互不相让、谁也说服不了谁,一位男子站起身来,胸前别着红色的党徽。男子名叫薛忠凯,是安淮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党员律师。经调解,争吵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居民撤出工地,施工方则负责鉴定房屋安全状况、维修受损房屋并向居民支付必要的经济补偿。

 

作为整个调解过程的亲历者,居民老周事后向媒体记者讲起当天的经过时说了这样一句话:“多亏了薛律师帮忙调解,为我们主持公道。更何况薛律师是共产党员,他的话,我们信!”

 

这就是党员律师的独特魅力。近年来,淮安律师以党建工作为切入,坚持律师党建工作与律师行业建设“两手抓”的思路,在“红色律师”品牌的打造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淮安律协认为“每个律师事务所都是一个阵地,在党徽照耀下,每个阵地都应该是一个战斗堡垒。”为适应新形势下律师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全市律师事务所大力实施党建工作的“三个100%”,即:凡有条件建立党组织的律所要100%建立党组织,建起党组织的律所要100%有活动阵地,基层律所党支部要100%发挥作用。在基层党建“六有”规范化活动中,各律所党支部全部达到了有党支部标牌、有党员活动室、有党旗、有党建宣传栏、有党员电化教育设备、有“三会一课”的“六有”目标。其中,各独立党支部均已达标并通过市律协党委的检查验收。

 

提升党建工作制度化水平

 

2007年以来,随着律师管理权限的下放,北京市朝阳区从最初管理4家律师事务所、70多名律师,到现在管理822家律师事务所、11725名律师,在全国是首屈一指的最大基层律协。2008年1月7日,朝阳区成立了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委员会。2010年12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成立,2011年7月,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委员会正式更名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委员会”。

 

截止目前,朝阳区律师协会党委下属律师事务所党委1个、党总支8个、党支部195个,其中,地区党支部22个,律师党员4677名,约占朝阳区律师队伍的39.9%。近年来,朝阳律协的党建工作已经步入制度化阶段。

 

朝阳区律协会长王清友在接受法制网记者采访时总结了朝阳律协党建工作制度化的三点做法: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生活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党委议事规则、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律师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四必谈、三必访制度等,使律师协会党委对全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统筹指导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指导责任机制。建立党委成员联系点制度,明确每名党委成员负责联系的区域,要求党委成员和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各党支部的成立大会、党员发展会、预备党员转正会以及其他组织活动,对支部活动给予详细、具体的指导,这样既保证了每个支部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能在第一时间找到党委,又能使党委委员及时深入一线了解情况。

 

三是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机制。针对律师工作时间不统一、工作地点不确定,集中学习、交流和研讨难度大的特点,分期分批对律师党员进行培训,并通过朝阳区律师协会网站、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群发短信等方式,引导律师党员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强化参学率和学习效果。特别是每年分别举办党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效抓实了基层党组织建设。

 

党建工作成为律所发展的助推器曾被广东省律师协会党委授予“优秀党组织”称号的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周涌认为,一个坚强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党组织能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最可靠的保障,在今天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已成为事务所发展的核心。

 

“律师是自由职业,但绝不能自由散漫,而是必须与党的方向一致,紧随党的步伐,有追求、有信念、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一个群体。”周涌介绍说,“凡是关系到律师所发展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等重点问题,党支部都要提出意见,确保律师事务所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为了加强律师们的责任感,该所党支部把党员律师承诺书挂到律所网站的醒目位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结合岗位特点,制定了律师“优秀共产党员标准”,以此标准严格要求党员律师。据介绍,该所的所有党员律师都担任了惠州市特殊学校的常年义务法律顾问,为智障学生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在“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的记事板上出现了一张特殊的通知,那是律所党支部书记邢志强以事务所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的名义向全体同事发出的《关于向四川地震灾区群众捐款的通知》。他本人带头捐款,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其他同事也纷纷献出自己的爱心,仅仅一天之内,就为灾区同胞募集捐款64610元。随后,他又和事务所的党员律师商量,每人交纳了2000元抗震救灾“特殊党费”。

 

“我是党员,请监督”。到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委托案件的当事人,遇到党员律师受理案件,在收到委托代理合同的同时,还会收到一份服务承诺和承诺监督单。“看到‘我是党员,请监督’的桌牌,是一种责任和约束,更是一种激励,要做得更好、更认真才行。”该所年轻的合伙律师黄文静说。作为省政府法律顾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法律顾问组成员,从2006年起,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韩永安带领以刘坚、徐海谋律师为骨干组成的党员律师团队,全程参与了省政府依法收回商蓝高速公路项目及清算工作。商蓝项目涉案标的14亿元,涉案主体为特大型央企和数家施工单位以及近百家分包单位。他们介入此案后,充分发挥团队的才智,在未形成一起诉讼的情况下,圆满解决该案全部问题,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5.6亿元。

 

“我找党员律师!”在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自从党员实行挂牌上岗以来,律师们时常接待这样“点将”的当事人。

 

“身为党员,不能光想着赚钱。”湖南湘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恩洪认为,虽然现在是市场经济,但政治觉悟和党性原则决不能含糊。

 

“党员律师的形象好了,反过来也增强了党员律师的公信力,带动了他们的业务量和收入的增长,如此良性循环,实现了个人、律所与社会的共同发展。”广东律师协会秘书长叶港表示。

 

三名律师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

 

三名律师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律师队伍的亲切关怀,同时彰显了律师队伍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廖泽方,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2012年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我们不仅要做精专业赢得当事人认可,而且要做大事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赢得党和政府与社会的认可。”廖泽方说。

 

在南芳律师事务所,除了有党支部外,还有团支部、工会与妇委会等。这三项党建举措被廖泽方称为“是南芳律师事务所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此外,他还创新党员考核机制,参照交通违规12分制扣分的方法,制定了《南芳律师所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与《党员先进性考核办法》。并领衔起草了南芳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条例》,提出了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总体思路、总体目标与实现的基本方法,探索并丰富了抓党建也是生产力的理论实践。

 

佟丽华,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从入党宣誓的那一天起,佟丽华就立下志愿,做一名党的宗旨的坚定实践者,一个纯粹的人。他常说,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勇于承担责任,把自己的价值追求与国家的发展、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

 

1999年发生的一件事,坚定了佟丽华从事公益性法律援助工作的决心。当时,佟丽华在北京的一间地下室里发现了两个女孩,一个7岁、一个11岁,母亲过世后被父亲遗弃,“看到她俩迷茫无助的眼神,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觉得有义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之后,佟丽华为青少年和农民工维权的事业越做越大。他以播种法律信仰的激情实践,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任与厚爱。面对成绩,佟丽华感到欣慰但并不满足,他说:“我活着一天,就要让激情燃烧一天,就要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一天。”

 

刘丕峰,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主任。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他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和律师职业的根本要求,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在业务领域、社会公益及理论研究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刘丕峰律师曾两次参加省涉法涉诉重信重访督导组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关注公益事业,扶弱济困,依托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为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刘丕峰表示,做律师要达到一种境界,只有法律知识不行,那只是个“法律工匠”;律师必须把“天理、国法、民情”放在心中,要有法律精神,有人文情怀,有社会责任感,有担当意识,有公益心,具备这些,才称得上是一名好律师。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33名律师当选为省(区、市)党代会代表,125名律师当选为市(地、州、盟)党代会代表。这些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模范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带头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执业为民,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社会环境和当年立法时已经迥然不同。

  

王振耀介绍,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加入WTO,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比较低,人均GDP也只有几百美元。市场经济也只是刚刚开始,更不要说慈善事业还没有发展起来。所以说,这部法律肯定存在一些结构性的缺陷。根据现实的发展,有些架构、体制恐怕需要调整,包括监督的公开、透明等。

  

随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红十字会也在赈灾、国际救援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缺少完善的监督机制,加之公开透明度有限,中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在相关负面事件中曾遭到质疑。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汝鹏表示,面对中国红十字事业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监督机制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王汝鹏表示,现行红十字会法中有关红十字会的性质定位、法定职责、治理结构、监督机制、法人资格、法律责任这些方面的规定已经不适应红十字会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修改对它进一步地规范,来适应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除此以外,红十字会还面临着红十字名称和标志的保护等问题。尽管现行红十字会法规定禁止滥用红十字标志,但由于缺少较为明确的法律责任,现实中冒用、滥用、篡改红十字名称、标志的行为屡见不鲜,甚至还有人打着红十字的招牌进行诈骗。王汝鹏认为,应明确法律责任以确保法律实施的强制性和权威性。他指出,像奥地利红十字会法对红十字的不当使用规定非常详细,具体列举了八项禁止性的规定,并且对每项违反规定的行为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王振耀表示,对现行红十字会法进行修订,将有助于解决红十字会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在本次会议公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对草案进行分组审议,广泛吸收人大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王振耀认为,该很好地把这个法修改,放开来征求全社会的意见。然后把中国红十字会事业发展起来,会对中国的社会改革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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