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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一场行政诉讼判决正在进行。当听到审判长念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时,败诉的70多岁老妇人眼神涣散,颤颤巍巍。
这一切被坐在审判席上的刘铮敏锐地捕捉到。他侧头低声跟身边的审判长说了句“赶紧叫法警。”就在审判长摁铃的瞬间,老妇人起身欲往门外冲,嘴里喃喃道“我不活了”,被立马赶到的法警劝回。
刘铮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2005年以后,经过两轮的陪审员倍增计划,2014年底我国法院的陪审员已经达到20.95万人。2015年他们共参审案件284.6万件。
在今年5月召开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说,实践证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推行,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了司法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司法民主、公开和公正。
不过,刘铮他们一直面临着“陪审员是干嘛的”式的尴尬。如何在扩大民主参与的同时提高陪审质量,成为摆在陪审员面前的一道难题。
“不穿法袍的法官”
早在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人民陪审员制度有了专门的立法安排。其中明确,人民陪审员除了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在审判案件时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利。
因此,人民陪审员也有着“双重身份”——法庭外,他们是普通市民;法庭内,他们则是“不穿法袍的法官”。
最近的一项改革是2015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10个省市,各选5个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试点方案,陪审员改为随机抽选产生,并且学历标准从大专降低到高中以上,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人不受学历要求限制,强调要吸收普通群众,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
这一“降低门槛、扩大规模”的变化在李伊雯看来是件好事。作为北京朝阳区法院金融审判庭的副庭长,李伊雯在不少案件的审判中,都能感受到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的重要性。
“由于陪审员基本上没有法律专业背景,他们会更多地从情理的角度出发,参与合议案件。而正是这种不同的思维方式,能形成对判案思路的有益补充。”李伊雯说。
“让判决更有公信力”
那名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70多岁老妇人提出继承其姐姐的遗产,向法院申请房管部门变更房产登记。因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继承的确认必须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审查,而老人无法举证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
刘铮做了10年人民陪审员,他对这个缺乏证据的案子已有自己的预判。他明白,法律有其严格的条条框框,这是不能逾越的。如果房管部门给任何一个人开绿灯,法律不会允许。
可是,当一纸宣告败诉的判决书送达到手时,老妇人怎么也不能接受这个结果。事后,她专门来到法院,指明要找“刘陪审员”再“反映反映情况”。
在感到被信赖的同时,刘铮心里也有点难受,“这个案子其实判得很清楚,但当事人还是有一种不信任感,甚至与法官产生抵触情绪。”这时,刘铮会绕开法言法语,耐心地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能不能调解,怎样调解?在做了16年人民陪审员后,冯亚力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事人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冯亚力都能敏锐地捕捉其中传递的信息并作出判断。“有的绷着脸,坚决不能调;有的就为争口气,那语气一听就明白,这时调解一般都能成。”
周强在2013年10月的报告里就提到了人民陪审员帮助调解息诉的作用。“各地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阅历丰富、了解乡规民约、熟知社情民意的独特作用,积极促使当事人诉讼和解、服判息诉及自愿履行”。
李伊雯发现,当开庭前她向当事人介绍“这是人民陪审员”时,会有当事人“眼前一亮”,有的甚至会在庭下认真抄下陪审员的名字。
在李伊雯看来,由于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当事人会认为他们是自己的代表,从而在心里产生更强的信任感。这种信任感很明显地反映在庭审中。比如,一些当事人会将已对李伊雯陈述过的事实,对人民陪审员再陈述一遍,甚至陈述得更为详细。
李伊雯坦言:“有了陪审员之后确实能让判决更有公信力。”
“供不应求”下的尴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曾做过实证分析,对象是中国法院网上“网络直播”栏目下的“现在开庭”子栏目里所登载的2010年审理的292起刑事案件。
结果他发现,在有陪审员参与审判的177起案件中,98.31%的陪审员在法庭上没有提问;69.49%的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没有与审判长进行过交流。另外,据有些陪审员讲述,由于法庭一般不会当庭宣判,所以,他们甚至不知道案件的裁判结果。
深圳律师张爱东记得自己在深圳某区法院开一个刑事庭的“极端”经历。“开庭前,两名女性坐在了陪审员的位置。我问两个人是来开哪个案子的庭,她们则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这样极端的例子李伊雯虽没遇到过,但她承认有的陪审员的确“坐在那里不说话”,问他们的意见时,得到的回复大都是“同意你们的意见”。
“不敢说,不敢问,怕露怯,也怕添乱。”冯亚力如是回答。尽管现在已是资深的陪审员,但这种“害怕”的状态,她一开始也持续了一年多。
“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背后,直指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这直接导致法官与陪审员之间没有更多时间交流和沟通。
李伊雯用一组数据说明了自己的工作状态——2015年她结案666件,平均每天结二三个案件;一个案件平均要开2~3次庭,复杂的7~8次,一个庭结束后紧跟着下一个……
在这种工作节奏下,法官与陪审员之间有多少时间交流,也就不难理解了。
案子太多,陪审员又太少。一天内一个陪审员可能同时需要陪审几个庭,其中一个庭合议完后就有下一个庭的书记员来接人,甚至出现几个庭“抢”一个陪审员的状况。有的陪审员还并不活跃,一年不过参加几起陪审,而有的陪审员一年参加上百起,成为“编外法官”。
但李伊雯还是希望给那些“不活跃”、“怯生生”的陪审员以信心,“我们其实很愿意听到陪审员多发言,他们会提醒我在法理情中寻求更好的平衡。”
“没学过法律不要紧,懂民意就行。”有16年陪审员经验的冯亚力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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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法袍的法官”:聚焦人民陪审员的荣光与尴尬
法庭上,一场行政诉讼判决正在进行。当听到审判长念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时,败诉的70多岁老妇人眼神涣散,颤颤巍巍。
这一切被坐在审判席上的刘铮敏锐地捕捉到。他侧头低声跟身边的审判长说了句“赶紧叫法警。”就在审判长摁铃的瞬间,老妇人起身欲往门外冲,嘴里喃喃道“我不活了”,被立马赶到的法警劝回。
刘铮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2005年以后,经过两轮的陪审员倍增计划,2014年底我国法院的陪审员已经达到20.95万人。2015年他们共参审案件284.6万件。
在今年5月召开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说,实践证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推行,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了司法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司法民主、公开和公正。
不过,刘铮他们一直面临着“陪审员是干嘛的”式的尴尬。如何在扩大民主参与的同时提高陪审质量,成为摆在陪审员面前的一道难题。
“不穿法袍的法官”
早在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人民陪审员制度有了专门的立法安排。其中明确,人民陪审员除了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在审判案件时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利。
因此,人民陪审员也有着“双重身份”——法庭外,他们是普通市民;法庭内,他们则是“不穿法袍的法官”。
最近的一项改革是2015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10个省市,各选5个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试点方案,陪审员改为随机抽选产生,并且学历标准从大专降低到高中以上,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人不受学历要求限制,强调要吸收普通群众,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
这一“降低门槛、扩大规模”的变化在李伊雯看来是件好事。作为北京朝阳区法院金融审判庭的副庭长,李伊雯在不少案件的审判中,都能感受到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的重要性。
“由于陪审员基本上没有法律专业背景,他们会更多地从情理的角度出发,参与合议案件。而正是这种不同的思维方式,能形成对判案思路的有益补充。”李伊雯说。
“让判决更有公信力”
那名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70多岁老妇人提出继承其姐姐的遗产,向法院申请房管部门变更房产登记。因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继承的确认必须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审查,而老人无法举证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
刘铮做了10年人民陪审员,他对这个缺乏证据的案子已有自己的预判。他明白,法律有其严格的条条框框,这是不能逾越的。如果房管部门给任何一个人开绿灯,法律不会允许。
可是,当一纸宣告败诉的判决书送达到手时,老妇人怎么也不能接受这个结果。事后,她专门来到法院,指明要找“刘陪审员”再“反映反映情况”。
在感到被信赖的同时,刘铮心里也有点难受,“这个案子其实判得很清楚,但当事人还是有一种不信任感,甚至与法官产生抵触情绪。”这时,刘铮会绕开法言法语,耐心地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能不能调解,怎样调解?在做了16年人民陪审员后,冯亚力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事人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冯亚力都能敏锐地捕捉其中传递的信息并作出判断。“有的绷着脸,坚决不能调;有的就为争口气,那语气一听就明白,这时调解一般都能成。”
周强在2013年10月的报告里就提到了人民陪审员帮助调解息诉的作用。“各地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阅历丰富、了解乡规民约、熟知社情民意的独特作用,积极促使当事人诉讼和解、服判息诉及自愿履行”。
李伊雯发现,当开庭前她向当事人介绍“这是人民陪审员”时,会有当事人“眼前一亮”,有的甚至会在庭下认真抄下陪审员的名字。
在李伊雯看来,由于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当事人会认为他们是自己的代表,从而在心里产生更强的信任感。这种信任感很明显地反映在庭审中。比如,一些当事人会将已对李伊雯陈述过的事实,对人民陪审员再陈述一遍,甚至陈述得更为详细。
李伊雯坦言:“有了陪审员之后确实能让判决更有公信力。”
“供不应求”下的尴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曾做过实证分析,对象是中国法院网上“网络直播”栏目下的“现在开庭”子栏目里所登载的2010年审理的292起刑事案件。
结果他发现,在有陪审员参与审判的177起案件中,98.31%的陪审员在法庭上没有提问;69.49%的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没有与审判长进行过交流。另外,据有些陪审员讲述,由于法庭一般不会当庭宣判,所以,他们甚至不知道案件的裁判结果。
深圳律师张爱东记得自己在深圳某区法院开一个刑事庭的“极端”经历。“开庭前,两名女性坐在了陪审员的位置。我问两个人是来开哪个案子的庭,她们则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这样极端的例子李伊雯虽没遇到过,但她承认有的陪审员的确“坐在那里不说话”,问他们的意见时,得到的回复大都是“同意你们的意见”。
“不敢说,不敢问,怕露怯,也怕添乱。”冯亚力如是回答。尽管现在已是资深的陪审员,但这种“害怕”的状态,她一开始也持续了一年多。
“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背后,直指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这直接导致法官与陪审员之间没有更多时间交流和沟通。
李伊雯用一组数据说明了自己的工作状态——2015年她结案666件,平均每天结二三个案件;一个案件平均要开2~3次庭,复杂的7~8次,一个庭结束后紧跟着下一个……
在这种工作节奏下,法官与陪审员之间有多少时间交流,也就不难理解了。
案子太多,陪审员又太少。一天内一个陪审员可能同时需要陪审几个庭,其中一个庭合议完后就有下一个庭的书记员来接人,甚至出现几个庭“抢”一个陪审员的状况。有的陪审员还并不活跃,一年不过参加几起陪审,而有的陪审员一年参加上百起,成为“编外法官”。
但李伊雯还是希望给那些“不活跃”、“怯生生”的陪审员以信心,“我们其实很愿意听到陪审员多发言,他们会提醒我在法理情中寻求更好的平衡。”
“没学过法律不要紧,懂民意就行。”有16年陪审员经验的冯亚力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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