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获国家赔偿275万余元,这些赔偿包括些什么

公益 2016-05-16 09:01:00
陈满获国家赔偿275万余元,这些赔偿包括些什么

23年的无罪羁押,8437天的限制自由,让一个曾经走在时代前沿,放下稳定工作,投身海南创业的青年陈满,变得对社会、对时代有些陌生。真正使人记住的是这是我国最高检首次的无罪抗诉案,而发展至今,备受关注的陈满案有了最新的,也可以说是最后的进展,陈满获得国家赔偿275万余元。

 

陈满和海南高院达成协议 获国家赔偿275万余元

 

备受关注的陈满案出现最新进展,13日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对陈满国家赔偿案的结果: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万余元。而在两个月前,陈满向海南高院提出了高达966万多元的国家赔偿申请。

 

23年前,因涉嫌故意杀人与纵火,陈满被捕入狱;23年后,再审改判,陈满重获自由。失去8437天人身自由,虽然赔偿金与申请金额之间存在差距,但陈满仍表示接受。

 

海南高院决定支付275余万元

 

2016年5月13日,经协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陈满就国家赔偿问题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对于陈满来说,也就是要按照2015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赔偿金219.72元。陈满从被捕到无罪释放,一共经历23年,合计失去了8437天的人身自由,共计金额为1853777.64元。

 

2016年3月14日,陈满委托律师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966万余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日立案,3月30日,依法组织公开听证会,听取赔偿请求人陈满的意见。听证会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与陈满及其委托代理人协商解决国家赔偿问题。5月13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陈满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

 

与陈满申请的近千万赔偿有差距

 

这个赔偿数据和陈满申请的金额存在一定差距。陈满在向法院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主要陈述了两方面的请求,一方面是请求法院在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公开向陈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除了对恢复名誉的请求,陈满还提出了总额达到966万多元的经济赔偿请求,其中包括五项费用,分别是:

 

1、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853777.6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对于陈满来说,也就是要按照2015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赔偿金219.72元。陈满从被捕到无罪释放,一共经历23年,合计失去了8437天的人身自由。8437×219.72元=1853777.64元

 

2、误工费3707555.28元。陈满方面认为如果自己不入狱,收入水平要高于国家平均工资,因此按国家平均工资的两倍计算,计算出370余万元的费用。

 

3、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

 

4、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律师认为,这23年,陈满缺失了普通人拥有的完整家庭、事业,不能在双亲膝下尽孝,饱尝了人生离别之苦,所以申请了3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5、申冤费用100万元。陈满方面称,家人当年四处奔波开销巨大,比如交通费就是一大笔,在上个90年代初期,坐飞机不打折,根据陈满亲属出示的开支记录,1993年到1998年五年期间就花了十几万。(中国新闻)

 

国家赔偿的种类及范围

 

23年的无罪羁押,最高检首起无罪抗诉案,都让陈满案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重要的标杆意义。而国家赔偿,作为一种典型的司法救济程序,重点在于恢复、补救,而陈满应该获得这些赔偿。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受害人有权要求国家给予赔偿,国家应当依法承担赔偿的责任。那么,国家赔偿的种类和范围有哪些呢?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

 

根据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①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③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④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⑤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⑥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⑦违反国家规定我收财物、摊派费用的;⑧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刑事赔偿亦称冤狱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当事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予以的赔偿。

 

根据赔偿法第15条、第16条的规定,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①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②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④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⑤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⑥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⑦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损害的,由国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赔偿法第31条规定,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三项;①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传、拘留、罚款等)的损害赔偿;②民事、行政诉讼中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③法院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存款、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等)造成损害的赔偿。

 

国家赔偿是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一定的赔偿,这也是国家对被赔偿人员应尽的义务。也希望陈满获得国家赔偿后,能更好地适应现在的坏境,幸福美满地生活下去。

分享到: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发表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close

好律师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