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领不吃肉省钱买房,要谨防这些陷阱哦

小白 2016-05-03 09:32:00
北京白领不吃肉省钱买房,要谨防这些陷阱哦

能在北京买房一直是每个北漂的梦想,然而,不算高的工资、高额的消费以及过高的房价,让每个北漂在买房的梦想上显得那么无力。然后,就在这种情境下,周女士却凭借其节约本性,终于在30多岁时在北京买了套价值300万元的房子,圆了自己买房的梦想。

 

不吃肉省钱买房 终于在北京买了套300万元房子

 

在纸醉金迷的帝都,竟然有人每月仅靠几百元就能生活,更牛的是还利用节约积攒的钱在最近成功买了价值300多万的房。不少网友看到这样的“神人”纷纷表示震惊以及佩服。

 

据了解,周女士是一位会计师,现年30多岁,收入并不低,精打细算已成为本能,月均生活费都不到几百元。周女士不仅五年未曾逛街购物,从来不搭乘交通工具也不买衣服饰品等,而且住房是因为朋友出国,北京的房子需要有人照看,周女士就肩负起这一工作,从而节省了租房的开支。

 

原来,周女士父母早逝,曾经窘迫的生活经历使其不敢乱花一分钱,而且对生活充满焦虑,于是通过极度的节俭攒钱来寻求安全感。在生活中,周女士吃食均在菜场购买打折和减价果蔬,衣物则是朋友同事赠送甚至是捡来的,通讯费用也全是靠公司补贴。周女士表示,节俭也要有自己的原则,不能为省钱占别人便宜,或随便找个男人依靠。

 

除了日常精打细算之外,周女士还疯狂搜集各种APP上的优惠和折扣券,还有一些公司搞活动时候赠送的礼品。“我日常用的东西几乎都是在望京扫码得来的,各种APP上的优惠券很实用,只要我花心思收集,能省太多钱了!这几天快过节了,我又在地图上找到个51挖宝活动,挖出了很多吃饭和看电影的券,可以趁过节的时候稍稍改善一下生活”。

 

让人目瞪口呆的是,前不久周女士利用多年拼命攒下的钱在北京买了一套价值300余万的房子。

 

“省钱是我的习惯了,并不只是为了买房才这样,以后我也不打算改变现在这种习惯。”对于和周女士一样的北漂年轻人来说,学会节俭确实是美德,但不必过于极端,适当的学会使用一些省钱的小妙招也可以为生活增添一些乐趣。

 

买房要警惕这些陷阱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在购房时,很多人都怀着激动心情,以至于忽略了购房所暗藏的陷阱。因此,这么节约的周女士,在买房时一定也要看清这些陷阱哦。

 

营销陷阱

 

有些开发商为了制造热销假象经常会在售楼中心的房源公示栏上打出“售完”字样,让购房者觉得已经没有多少套房屋。销售人员也会采取很多方法来制造热销气氛,让购房者产生紧张感,在没考虑清楚的情况下就签了合同。一些开发商使用高亮度照明,并打通一些墙体,做成开放型厨房让空间看上去更加通透、视觉舒适,而这对于实际居住来说都是不实用的。还一些开发商会将样板间做得比实际房间面积大一些,而购房者更不可能拿尺自己丈量。

 

面对这类陷阱,购房者也只能见招拆招了,一方面是清楚自身购房目的,一方面是做好合同细节,使发展商无机可乘。

 

合同陷阱

 

不少房地产销售人员交给购房人的合同都是已经填好的,条款自然是有利于开发商的。而一些购房人因为不懂相关法规,也就糊里糊涂地签了字,之后遇到纠纷才发现上当。或是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含糊,开发商承诺不兑现时,购房人权益就会受损。如擅自改变设计,商用房的游泳池变成了停车场,该建的不建,或者根本不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

 

应对此类购房陷阱,最重要的就是在购房的每个细节细心留意,首先是购房合同的检查,购房者与地产销售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会有空白的地方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但如果双方没有补充条款,就应该注意别让开发商在合同的空白处做手脚。

 

定金陷阱

 

现在市场上开发商在签正式合同之前都要求购房者缴纳一定数额的款项,作为定金或订金。如果合同签不成或消费者不来签合同,定金或订金不退。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消费者极为不利,使消费者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在签约谈判时双方因为合同的某些条款达不成协议而导致谈判破裂,开发商都会以对方没有签约违反定金的约定为由,拒不退还定金。

 

应对此类陷阱,专家提醒购房者在还没有完全确定要购买的情况下,不提倡签认购书,另一方面,购房者应该先签合同后交定金。

 

虚假宣传

 

房地产行业的广告额是所有行业中最高的,而其中的虚假宣传也是最多的。比如市场中出现的越来越多的“精装修”,但实际上开发商不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装修及配套设施所使用的材料品牌和标准,在这种种情况下,出现纠纷之后开发商往往会逃避责任,或直接让装修公司与购房者签订独立的装修合同,在出问题时一推了之。类似的还有“购房返租,以租金抵购房款”、“购房送全屋家具”等,基本都是用利益来蒙蔽购房者双眼的套路。

 

应对此类陷阱,主要需要靠购房者做出主观判断,了解自身需求,要明白你买的是什么,有没有支付能力,根据这两条来决定你应不应该买房,应该买什么样的房,而不是看到“馅饼”就迎上去。

 

交房陷阱

 

部分开发商也学会了在流程上耍手段,先交钱、拿钥匙,完成收房手续后,然后才能验房。而实际上房子可能会出现问题,甚至还没有建好,但是因为购房者签了收楼手续,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就表示对楼盘质量认可,这样对购房者利益就会有巨大损害。

 

应对措施,购房者须“先验后收”,收楼前先要开发商出示该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文件。法律上也有规定交房前业主有权先验再收,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而不应将问题推向施工方或物业,由此导致业主逾期收房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不管您是在哪里,北京也好,外地也罢,买房都是人生中十分重大的事情,也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因此,在买房前,您一定要认真了解房屋信息,以及了解这些房屋买卖的陷阱,让自己买上舒适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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