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用好地方立法权 破除改革制度“屏障”

新华社 2016-03-08 15:49:00
四川:用好地方立法权 破除改革制度“屏障”

“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立法工作已经不仅仅要求对实践经验进行总结,更要求预先做好顶层设计、引领改革进程。一定要打破‘改革先行,立法确认’的思维定式,自觉地将地方立法放在全面改革的大局之中。”3月7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一位负责人在谈到四川的地方立法工作时对记者表示。

  

销售额占全国三分之一,拥有五粮液、泸州老窖、郎酒、剑南春等名酒品牌的白酒产业早已是四川的一张名片。然而长期以来,行业内的多项积弊却饱受诟病。

  

“对四川酒类产业进行规范的立法工作始于2013年4月,刚启动不久,白酒行业就遭遇‘严冬’。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了许多严重的问题,如果不加以规范,川酒将面临走向绝境的危险。”法规起草小组组长、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处长潘光霞说。

  

首当其冲的是白酒小作坊无证生产问题。四川作为全国产酒大省,是全国90%以上原酒的出产地,全省有6000多家小企业、小作坊。“十多年前国家不再对白酒小作坊颁发生产经营许可证,可是小作坊又客观大量存在,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证,导致了管理困难。”他说。

  

“经过反复的调研,最终我们在《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第九条中开了‘大口子’——四川省内有一定规模的酒类生产企业可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他说。“以前办证必须去北京,现在到省上就能办了。在当前不主张消费名酒、品牌酒的情况下,这为小企业创造了更大的生存空间,将是对四川省白酒产业的巨大促进。”

  

除了对“小作坊”“松绑”,该法规还对年份酒的规范化经营作出了规定。

  

“国家对年份酒并没有严格的定义,市面上各式年份酒却又层出不穷,很长时间以来被诟病为白酒厂商忽悠消费者的‘数字游戏’。”他说。虽然业界近年来对于规范年份酒的呼声渐高,但由于白酒酿造方法多样,年份酒国家检测标准制定面临多项技术性难题。到目前为止,国家仍没有通行的年份酒检测标准。

  

针对这一情况,起草小组将“年份酒生产者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各类基础酒、调味酒贮存年份及量比,并留存追溯、查验材料”的规定写入了《条例》。

  

“许多在市面上流通的年份酒的生产企业并不具备对产品进行科学标识以及向质监部门提供相关备案材料的基础条件,因此该条例中对产品年份、量比关系的标注及查验材料的留存所做的明确规定,事实上为年份酒生产企业设立了‘准入门槛’,对排查在年份酒生产上缺乏基本标准的酒企、规范年份酒生产销售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他解释道。

 

去年10月1日,《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它的出台标志着四川在国家行业标准缺位的情况下,在年份酒运营的规范化道路上迈出了“一小步”,也成为四川用好地方立法权破解改革屏障的一个生动案例。

  

细数近年来四川的立法成果,《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四川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一系列凝聚着立法工作者心血的法规的出台为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也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起到了法治引领的作用。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也有温度。以民意为土壤,正视民众诉求,关切群众所望,通过立法,最大限度地维护老百姓的利益,让群众享受到立法带来的制度红利、法治红利,是四川所有立法工作者的孜孜追求。”潘光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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