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必须仲裁吗,能不能直接起诉?

打工仔 2016-02-21 10:42:00
发生劳动争议必须仲裁吗,能不能直接起诉?

发生劳动争议后,很多当事人会直接去法院起诉,但都会被法院驳回。因为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采取“一调一裁两审”制,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所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所发生的争执。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可见,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只有不服仲裁裁决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规定:“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可直接起诉的情形

 

  • 有工资欠条且无其他争议的劳动报酬纠纷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直接按普通债务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较为严格的:诉讼请求的支持证据为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也就是说,双方对于劳动报酬发生之事实、劳动报酬未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支付的原因、劳动合同效力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没有争议。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才可以以普通债务直接向法院起诉。否则必须走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其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因此,对于符合前述条件的劳动者,不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且还可以选择优先申请支付令。

 

2、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等要求赔偿损失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加付赔偿金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大部分的劳动争议都需要经过前置程序——劳动仲裁之后才能向法院起诉。但是劳动仲裁裁决书没有强制执行力,劳动者即使是赢了仲裁,也拿不到自己赢得的劳动报酬或赔偿、补偿。而法定情形下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正是从立法程序设置上对劳动者予以倾向性保护。不过,要提醒您的是,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依普通民事纠纷提起诉讼,不再以劳动争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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