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监督发现部分法院执行款物存在被挪用、截留

新华社 2016-02-14 16:28:00
检察机关监督发现部分法院执行款物存在被挪用、截留

记者近日从最高检获悉,近年来,检察机关针对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的管理、分配不当问题进行了重点监督。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已监督的执行案件中,有578件案件涉及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的问题,有23个省份已监督案件中存在拖延支付执行款物的问题,有17个省份已经监督的案件中存在挪用、截留,甚至贪污、侵占执行款物的情况。

  

“人民法院近些年在规范执行程序、创新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等方面都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尤其是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上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说,从检察机关监督的案件分析,法院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久拖不执、执行案外人的财产、执行款物的管理不当、执行强制措施运用不当等。

  

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积极转变观念,适应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了一批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有效纠正了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2015年,检察机关共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972件,法院采纳17223件,采纳率为95%。

  

江苏无锡一家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因不服最高法院执行裁定,向最高检申请监督,最高检审查后认为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存在错误,向最高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最高法院依法启动监督程序,重新作出执行裁定,申请人因此减少支付约4.9亿元。

  

2015年,针对法院执行款物管理环节存在的拖延发放、管理混乱、挪用、侵占、贪污执行款物等违法问题,最高检组织江苏、山东、湖北、四川、宁夏等地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法院及时纠正,取得较好效果。

  

肖玮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大执行监督的力度,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共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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