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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内的商品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海外代购也便应运而生。海外代购简言之就是找人帮忙购买所需要的商品,而这些商品或者尚未在国内上市,或者其价格比当地的划得来。不论海外代购的原因如何,消费者都无法身临其境的挑选产品,其中的风险也就不言而喻。
中国代购大军横扫澳大利亚 每天买数吨商品
在澳大利亚,被称为“代购”的中国购物者建立的非官方网络每天都要为国内的亲朋好友购买数吨商品。他们买得最多的仍是婴儿配方奶粉,但代购们告诉记者,目前对生鲜食物的需求在增加,农产品生产者可能借此大赚一笔。
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网站曾报道称,代购们因常常清空超市中的婴儿配方奶粉货架而臭名昭著。
报道称,住在悉尼的代购索菲何(音)每周向中国邮寄约60罐婴儿配方奶粉和40瓶维生素。住在墨尔本的IT业顾问迈克尔丁(音)说,代购通过口口相传逐渐建立起“信任链”,为越来越多的人购买商品。这是一桩利润丰厚的买卖。索菲何说,她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价25%卖给顾客。墨尔本一家货运公司去年披露,该公司每周发往中国的货物达20吨。
一家网站也披露了这项工作有多么赚钱。一名男子声称,向中国顾客转售罐装配方奶粉每周能赚600澳元((澳元约合4.6元人民币)。
住在墨尔本的薇薇安邢(音)提供代购服务。她每周向中国各地的顾客发送约20公斤配方奶粉,而且在当地商店购买时还要拍照,以证明是正品。她说,大多数中国人的英语不够好,无法在澳大利亚网站下单购买,他们也不太信任网店,因为网上充斥着假货。
报道称,澳大利亚产的维生素也卖得很好。薇薇安邢说,婴儿配方奶粉和维生素是澳大利亚的特色产品,香港和美国的代购主要提供美容品,法国的代购则提供服装。
迈克尔丁说,如果代购能找到可靠的直接货源和高效的运输方式,将会产生对澳大利亚牛肉、鸡蛋和生鲜食物的巨大需求。
报道称,中国人不相信当地零售商转售的是正品,但他们信任私人关系,也信任代购的推荐。(北京青年报)
海外代购是否应“适可而止”
传统的购物方式可以任凭消费者挑选、比较,而海外代购的出现打破这一传统购物模式,其给国内消费者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带来了风险,比如:收不到货或货物损失等,所以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在明白海外代购的风险后也应适可而止。
代购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处理不当便有可能涉及走私,其风险主要因熟人、职业专人以及官方代购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风险,具体为:
1、熟人海外代购。
借熟人去香港或者出国之机,让其代购一些商品,大都是化妆品、手表之类的小件奢侈品,这就是熟人海外代购。熟人海外代购十分常见,而且在所有海外代购中存在的风险其实是最小的。但即使这样,熟人海外代购仍然有可能面临如下问题:首先,如果实际购买人指示不清,名义购买人购买到的商品不符合其要求,这种情况下,根据代理制度,实际购买人只能自己承担损失,且不能直接去要求海外的零售商退货,因为其不是买卖合同的直接相对人。其次,如果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瑕疵,甚至对商品的使用者产生了损害,实际购买人想对海外零售商诉求赔偿,存在两大障碍,即法律的适用以及合同的相对性。就法律适用而言,因为名义购买人与海外零售商的购买合同在香港等地订立,可以适用香港本地法律,而损害发生在内地,又可适用《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可能涉及法律适用冲突的问题。另外,如果要援用《合同法》,名义购买人为合同的当事人,实际购买人直接起诉零售商违约,鉴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告身份会受到置疑。
2、职业私人代购。
职业代购的代购人和被代购人并不熟识,其信用需要用其他方式保证。作为一名消费者,需要面对的是见不到面的代购人以及见不到面的销售商,风险自然要高于熟人海外代购。职业私人代购一般以通过建立网上虚拟店铺的形式居多,代购人往往是因公经常出差的个人或导游,他们建立自己的个人网站,是私人代购行业中的主力军。由于准入门槛低,职业私人代购服务缺乏严格的审批程序,而职业私人代购比起普通网络购物又多出一道代购手续,因此不可控的因素更多,对消费者来说也更加缺乏保证。前文中所述熟人海外代购的各种风险,如国际私法上的冲突、合同相对性问题,均在职业私人代购中有所体现,甚至更为明显。另外,职业私人代购也存在自身特殊的风险:首先,职业代购人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赚取过多差价利润,损害被代购人的利益;其次,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尤其是个人商铺,代购环节出了严重问题,代购人可以轻易逃脱,被代购人又很难直接与国外商家接触,无法维护自身利益;其三,大量职业私人代购可能涉嫌逃税,触犯国家税法。很多代购人是以私人物品的名义购买商品,以避开关税。然而多次出入境,携带的商品累计起来足以达到征收关税的条件。
3、官方代购。
官方代购的代购人并非自然人,主要是一些大型网站,网络是官方代购的主要媒介和手段。消费者实现官方代购大致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大型社区论坛:主要面向细分的消费群体;二是综合电子商务网站代购平台:主要面向有综合网站消费习惯的消费群体;三是专业代购网站:主要面向相对固定的高端消费群体;四是“银行支持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式代购网站:如美国银行卡先锋V ISA和知名国际物流巨头D H L合作开发的专门针对中国消费者的代购网站ONENOW。当然,网络也是职业私人代购的主要平台。
因此,官方代购的主要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于网络的潜在隐患。对网络代购消费者来说,风险往往出在商家信用、产品质量、投诉退货等环节。而对于代购网站来说,可能也不得不面对涉嫌逃税的法律风险。另外,有不少产品的销售会引发知识产权问题,更为麻烦的是,由于没有卫生许可证,一旦所购的产品遇到涉及商品卫生安全的问题,则代购者要承担的压力和风险会比较大。
另外海外代购可能还会涉及走私。走私行为分为非税走私和涉税走私。非税走私是指将国家禁止或者管制的物品进口或者出口,包括军火、毒品、文物等。而代购是否涉及走私中的走私是指涉税走私,一般指在进出口过程中,不缴或少缴应该缴纳的关税等进出口税金。在进出口过程中,无论逃税的金额大小,都属于走私。但构成走私罪的需累计逃税五万元以上。海购、代购等行为是否构成走私,要看货物过关时的所有人或者收货人是否向海关如实申报货物的种类、价格、用途等信息,并依法缴税或者免税过关。(如果未申报也未标注的话,海关默认申报的是个人自用的免税物品,如果其实不是,那也算虚假申报。)
海外代购是否涉嫌走私还要根据自用还是转售来判定。在合理范围内的自用可以免税或者征收较低税率的行邮关税,转售则要征收税率较高的贸易关税,而且不能免税。(不申报的默认为自用。)
实际执法中,被认定为走私行为被查处的概率很低,但不代表其是合法的。就好比偷一块钱不犯罪,但是依然是违法行为。因为鱼目混珠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现实,海关执法是有自由裁量权的,也存在确实应该是自用免税过关的,被认定为非自用或者超出合理数量而被要求补税的情形。
海外代购奢侈品“看上去很美”,实际上风险很大,一旦受骗,维权成本也将高出许多。由于比起普通网络购物,多出一道“代购”手续,海外代购的不可控因素又多,消费者即使发票在手,也有可能是“真发票,假货品”,更难以通过正常渠道来维权,所以提醒各位消费者切不可无休止的追求海外产品,而代购也应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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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购大军横扫澳大利亚 海外代购是否应“适可而止”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内的商品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海外代购也便应运而生。海外代购简言之就是找人帮忙购买所需要的商品,而这些商品或者尚未在国内上市,或者其价格比当地的划得来。不论海外代购的原因如何,消费者都无法身临其境的挑选产品,其中的风险也就不言而喻。
中国代购大军横扫澳大利亚 每天买数吨商品
在澳大利亚,被称为“代购”的中国购物者建立的非官方网络每天都要为国内的亲朋好友购买数吨商品。他们买得最多的仍是婴儿配方奶粉,但代购们告诉记者,目前对生鲜食物的需求在增加,农产品生产者可能借此大赚一笔。
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网站曾报道称,代购们因常常清空超市中的婴儿配方奶粉货架而臭名昭著。
报道称,住在悉尼的代购索菲何(音)每周向中国邮寄约60罐婴儿配方奶粉和40瓶维生素。住在墨尔本的IT业顾问迈克尔丁(音)说,代购通过口口相传逐渐建立起“信任链”,为越来越多的人购买商品。这是一桩利润丰厚的买卖。索菲何说,她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价25%卖给顾客。墨尔本一家货运公司去年披露,该公司每周发往中国的货物达20吨。
一家网站也披露了这项工作有多么赚钱。一名男子声称,向中国顾客转售罐装配方奶粉每周能赚600澳元((澳元约合4.6元人民币)。
住在墨尔本的薇薇安邢(音)提供代购服务。她每周向中国各地的顾客发送约20公斤配方奶粉,而且在当地商店购买时还要拍照,以证明是正品。她说,大多数中国人的英语不够好,无法在澳大利亚网站下单购买,他们也不太信任网店,因为网上充斥着假货。
报道称,澳大利亚产的维生素也卖得很好。薇薇安邢说,婴儿配方奶粉和维生素是澳大利亚的特色产品,香港和美国的代购主要提供美容品,法国的代购则提供服装。
迈克尔丁说,如果代购能找到可靠的直接货源和高效的运输方式,将会产生对澳大利亚牛肉、鸡蛋和生鲜食物的巨大需求。
报道称,中国人不相信当地零售商转售的是正品,但他们信任私人关系,也信任代购的推荐。(北京青年报)
海外代购是否应“适可而止”
传统的购物方式可以任凭消费者挑选、比较,而海外代购的出现打破这一传统购物模式,其给国内消费者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带来了风险,比如:收不到货或货物损失等,所以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在明白海外代购的风险后也应适可而止。
代购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处理不当便有可能涉及走私,其风险主要因熟人、职业专人以及官方代购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风险,具体为:
1、熟人海外代购。
借熟人去香港或者出国之机,让其代购一些商品,大都是化妆品、手表之类的小件奢侈品,这就是熟人海外代购。熟人海外代购十分常见,而且在所有海外代购中存在的风险其实是最小的。但即使这样,熟人海外代购仍然有可能面临如下问题:首先,如果实际购买人指示不清,名义购买人购买到的商品不符合其要求,这种情况下,根据代理制度,实际购买人只能自己承担损失,且不能直接去要求海外的零售商退货,因为其不是买卖合同的直接相对人。其次,如果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瑕疵,甚至对商品的使用者产生了损害,实际购买人想对海外零售商诉求赔偿,存在两大障碍,即法律的适用以及合同的相对性。就法律适用而言,因为名义购买人与海外零售商的购买合同在香港等地订立,可以适用香港本地法律,而损害发生在内地,又可适用《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可能涉及法律适用冲突的问题。另外,如果要援用《合同法》,名义购买人为合同的当事人,实际购买人直接起诉零售商违约,鉴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告身份会受到置疑。
2、职业私人代购。
职业代购的代购人和被代购人并不熟识,其信用需要用其他方式保证。作为一名消费者,需要面对的是见不到面的代购人以及见不到面的销售商,风险自然要高于熟人海外代购。职业私人代购一般以通过建立网上虚拟店铺的形式居多,代购人往往是因公经常出差的个人或导游,他们建立自己的个人网站,是私人代购行业中的主力军。由于准入门槛低,职业私人代购服务缺乏严格的审批程序,而职业私人代购比起普通网络购物又多出一道代购手续,因此不可控的因素更多,对消费者来说也更加缺乏保证。前文中所述熟人海外代购的各种风险,如国际私法上的冲突、合同相对性问题,均在职业私人代购中有所体现,甚至更为明显。另外,职业私人代购也存在自身特殊的风险:首先,职业代购人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赚取过多差价利润,损害被代购人的利益;其次,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尤其是个人商铺,代购环节出了严重问题,代购人可以轻易逃脱,被代购人又很难直接与国外商家接触,无法维护自身利益;其三,大量职业私人代购可能涉嫌逃税,触犯国家税法。很多代购人是以私人物品的名义购买商品,以避开关税。然而多次出入境,携带的商品累计起来足以达到征收关税的条件。
3、官方代购。
官方代购的代购人并非自然人,主要是一些大型网站,网络是官方代购的主要媒介和手段。消费者实现官方代购大致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大型社区论坛:主要面向细分的消费群体;二是综合电子商务网站代购平台:主要面向有综合网站消费习惯的消费群体;三是专业代购网站:主要面向相对固定的高端消费群体;四是“银行支持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式代购网站:如美国银行卡先锋V ISA和知名国际物流巨头D H L合作开发的专门针对中国消费者的代购网站ONENOW。当然,网络也是职业私人代购的主要平台。
因此,官方代购的主要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于网络的潜在隐患。对网络代购消费者来说,风险往往出在商家信用、产品质量、投诉退货等环节。而对于代购网站来说,可能也不得不面对涉嫌逃税的法律风险。另外,有不少产品的销售会引发知识产权问题,更为麻烦的是,由于没有卫生许可证,一旦所购的产品遇到涉及商品卫生安全的问题,则代购者要承担的压力和风险会比较大。
另外海外代购可能还会涉及走私。走私行为分为非税走私和涉税走私。非税走私是指将国家禁止或者管制的物品进口或者出口,包括军火、毒品、文物等。而代购是否涉及走私中的走私是指涉税走私,一般指在进出口过程中,不缴或少缴应该缴纳的关税等进出口税金。在进出口过程中,无论逃税的金额大小,都属于走私。但构成走私罪的需累计逃税五万元以上。海购、代购等行为是否构成走私,要看货物过关时的所有人或者收货人是否向海关如实申报货物的种类、价格、用途等信息,并依法缴税或者免税过关。(如果未申报也未标注的话,海关默认申报的是个人自用的免税物品,如果其实不是,那也算虚假申报。)
海外代购是否涉嫌走私还要根据自用还是转售来判定。在合理范围内的自用可以免税或者征收较低税率的行邮关税,转售则要征收税率较高的贸易关税,而且不能免税。(不申报的默认为自用。)
实际执法中,被认定为走私行为被查处的概率很低,但不代表其是合法的。就好比偷一块钱不犯罪,但是依然是违法行为。因为鱼目混珠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现实,海关执法是有自由裁量权的,也存在确实应该是自用免税过关的,被认定为非自用或者超出合理数量而被要求补税的情形。
海外代购奢侈品“看上去很美”,实际上风险很大,一旦受骗,维权成本也将高出许多。由于比起普通网络购物,多出一道“代购”手续,海外代购的不可控因素又多,消费者即使发票在手,也有可能是“真发票,假货品”,更难以通过正常渠道来维权,所以提醒各位消费者切不可无休止的追求海外产品,而代购也应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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