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核发IPO批文7家企业 新股是如何发行的

ZICONIM 2016-01-24 09:35:00
证监会核发IPO批文7家企业 新股是如何发行的

前不久,股市低迷,许多上班族直呼“一年的工作白干了”。近日,股市终于迎来全面上涨的局面,而证监会也表示将会发行一批新股,并确定7家企业首发。而新股的发行是否对股市会产生影响,一切都没有定论。

 

证监会核发IPO批文7家企业 是悲还是喜?

 

市场今日迎来了久违的全面上涨局面,重回3000点关口。不过,出乎市场预料的是,晚间证监会披露了一批新股,这不仅意味着在经历大幅回调之后市场将首次迎来新股,也意味着修改过的新股发行制度即将全面亮相。

 

那么问题来了,经过修改的新股发行到底会不会对目前这个刚刚复苏的“孱弱”市场有所影响呢?

 

新股发行不会对市场资金面产生影响

 

证监会公告称已核准了7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上交所3家(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出版传媒(9.580, 0.10, 1.05%)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中小板1家(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3家(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这7家企业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新规施行后,首批适用新规发行的公司。与以往不同,此次新股申购有几项重要变化:

 

一是投资者申购时(T日)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或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确认获得配售后须足额缴纳认购款。

 

二是投资者须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三是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四是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直接定价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在这次发行的7家公司中,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家公司将直接定价发行。

 

证监会公告表示,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后,新股申购不再有冻结资金,巨额资金打新现象将不复存在,新股发行不会对市场资金面产生影响。

 

民间看法有分歧

 

一位投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他认为虽然新股发行方式有所改变,但是对于市场交易者心里的冲击还是存在的。“哪怕不冻结资金,但依然是在增加股票供应量。”他认为,在存量市场中,股票供应量的增加就意味着估值的降低,虽然刚开始新股发行量不会很大,但是对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冲击却可能会放大市场影响力。同时,他认为,新规的市值配售很难真正提升对存量市场的购买热情。

 

但也有一位上海地区的私募基金经理持不同意见,这位投资经理告诉记者,他认为,新股发行其实是好事。这实际上意味着管理层对“市场底”做出了判断。未来新股发行迟早都将常态化,此次的发行实际上说明在监管者眼中市场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他认为,市场的走势本身就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市场会发挥自身的调节作用。既然新体制不再大量占用资金,在资金面上就不会对市场的自身调节机制造成干扰。“而且现在大量资金都维持较低仓位,这个时候打新,应该会让大家愿意上点仓位吧。”

 

还有一位上海地区私募基金总经理告诉记者,他认为新股对于市场的影响主要在于股票供应量的影响,股票供应量扩大了,相应的市场估值就会下降。不过他同时认为,对于2016年的市场来说新股发行供应量的扩大可能还不如定增资金减持的对资金面的消耗大。

 

实际上,除了二级市场的考量,发行新股还有更周全的考量。一位一级市场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发行节奏的问题,不少拟上市公司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融资压力。他告诉记者,就在前不久,就有一家拟上市公司放弃ipo,将自己卖给了一家上市公司。“如今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又不太好,很多拟上市公司融资压力很大的。新股上市,股市可能会跌,但是这些新股不上市,他们可能会死。”{中国基金报}

 

新股是如何发行的

 

现在的股民对股市都十分关心并且相当敏感,因此,当证监会披露新股发行时,便有许多人担心新股的发行是否会对股市产生冲击,对此的讨论也十分激烈。也有一部分股民对新股发行不是很了解,那咱们今天就从新股发行开始了解吧。

 

新股发行是指在公司成立后,以增加公司资本或公司资本募足为目的的新股发行。从《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来看,股份的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改组发行及新股发行等若干种不同的发行。

 

新股发行的条件

 

关于新股发行的条件,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都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当前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当前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实际上,我国《证券法》与《公司法》对新股发行条件的规定是相同的,只是换了不同的表达方式而已。

 

新股发行的种类

 

1、非增资发行与增资发行

 

非增资发行是指公司基于授权资本制以及公司章程所定资本总额的限制,于公司成立以后为募足资本而发行股份,由于这种股分发行并未增加公司资本,因此属于非增资发行。增资发行是指公司以增加资本为目的而发行股份。

 

2、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是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不公开发行,也称为定向发行,是指以特定主体为认购对象而发行股份。公开发行的程序比非公开发行的程序更为严格。

 

3、通常的发行与特别的发行

 

通常的发行即以增资为目的所进行的新股发行;特别的发行不是以增资为目的,而是为了分配盈余、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或将可转换公司债变为股份所进行的新股发行。

 

我国法律对新股发行的其他规定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4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股东大会决议;

 

4、招股说明书;

 

5、财务会计报告;

 

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5条,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

 

不管此次新股的发行是否会对刚刚复苏的股市产生影响,但希望关心股市的你也能了解相关的新股发行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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