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喜事件”庭审结束 一审结果将在近期宣布

京华时报 2016-01-10 13:38:00
“福喜事件”庭审结束 一审结果将在近期宣布

曾经震动一时的“福喜事件”在一年多后将迎来结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永年7日在沪透露,“福喜事件”法庭审理已经结束,一审结果将在近期宣布。

  

2014年7月20日,作为肉类供应商的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被曝将过期食品掺入“洋快餐”原料,麦当劳、肯德基以及必胜客等无一幸免。事发当日上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连夜查封涉事的上海福喜有限公司企业,并责令下游企业立即封存来自该公司的食品原料。

  

同年8月29日,“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事件”涉案公司高管胡骏等6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批准逮捕。

  

上海、河北两家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及杨立群等10名被告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015年9月30日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向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4日,是其母公司美国OSI集团公司在中国投资的第二个国际标准的肉类、蔬菜加工企业。“福喜事件”发生前,上海福喜客户范围很广,几乎包括市面可见的各家“洋快餐”,如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东方既白、星巴克等。

  

事件发生后,多家餐饮连锁企业受到波及。麦当劳曾因全面停用上海福喜供应的所有食品原料而出现多个产品断货的情况。(李姝徵)

  

一中院经审理查明,耿某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利用其担任北京市中关村邮电局双榆树邮政支局(以下简称双榆树邮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价值共计人民币370余万元的生肖邮票、邮品及电费充值卡等出库,其中部分被耿某赠予他人,部分被其私自出售,所得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购买彩票,部分被其直接用于抵偿个人债务。

  

一中院认为,耿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耿某所犯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耿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予从轻处罚。对于耿某的辩护人关于耿某在以往的工作中表现良好且家庭困难,请求法庭对其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一中院以犯贪污罪,判处耿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责令耿某退赔贪污犯罪所得,发还北京市中关村邮电局双榆树邮政支局。

 

  

分享到: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发表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close

好律师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