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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一行18人的旅游团在海尔饮水机促销商家、旅行社的“精心”安排下奔赴的港澳游,却成了心力交瘁之旅。期间还疑似遭遇“迷魂”骗局,令该团成员们至今仍胆战心惊。目前,大名鼎鼎的海尔,正在遭受武汉18人旅游团的集体投诉。
海尔被曝勾结旅行社骗客
10月20日,海尔饮水机在武汉洪山区某居民小区做推广,购2680元的饮水机就能“港澳经典双飞六日游”。该小区居民杨洪(化名)购买饮水机后便得到免费旅游的优惠,11月12日她收到旅行社发来的短信,通知其前往机场。
对于此次免费旅游,杨洪一直忐忑不安,当日她抵达机场时发现同行的还有从三镇赶来的另外17名市民。
到达深圳后的次日,一行人凌晨5点便被叫起,抵达香港后的首日在游览完金紫荆广场、维多利亚港等数个景点后,接下来的行程令众人大跌眼镜,“出发之前他们再三强调安全有保障,绝不会有强制消费。”家住汉口、与杨洪同在一个团的李枫(化名)介绍称,除了首日的游览,接下来的几天几乎全是被带着四处购物。
涉事多方互推责任美好购物游变宰客之旅
回到武汉后,杨洪先后向旅行社及当地工商部门投诉。据了解,在珠海当地相关部门协助下,杨洪在珠海当地购物所花费的1.7万元,除“扣税”后退回了1.6万元,而其他购买的相关产品也寄给了“深圳海尔公司”,“对方承诺退钱,但目前还没有回音”。杨洪是众人中较为幸运的,但记者联系的多位团员中,都还未得到相应赔付。
记者辗转联系得知,与武汉海尔饮水机进社区推广并发放传单的是位于江汉区泛海城市广场内的一家公司,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他称自己为宝中国旅工作人员,与武汉海尔为“合作关系”。
该男子称,通过该渠道出游的武汉市民先后有200多人,“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他们自己受不了(诱惑)要消费,之前从来没发生过这种(强制购物)的情况。”
他称,消费者出游所产生的费用全部为海尔支付,协议为公司与武汉海尔签订,他只是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无法答复和提供。随后他提供了该旅行社一位吴姓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但记者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
“进社区推销”“与旅行社合作”“为消费者支付出行费用”是否为武汉海尔所为?记者日前与海尔总部取得了联系,并发送了相关采访提纲至该集团投诉专用邮箱,对上述疑问进行求证,但截至发稿时还未收到对方答复。
此次旅行团的导游游漂向记者表示,她仅相当于地接的角色,游客都是宝中国旅转来的,“在机场时就告知了是观光购物团,且游客都签了合同。”游漂称其为“国旅”工作人员,但拒绝透露具体工作单位,“他们是通过宝中旅行社报名的,就应该去找宝中旅行社投诉。”
而武汉宝中国旅一位负责游客投诉的李姓负责人则称,该旅行社在湖北有过千家门店,在哪个门店报的团需要到哪家门店投诉。
“购物游其实是一件挺美好的事,前提是透明,但往往被少数的‘老鼠屎’给毁了。”一家从事出境游多年的湖北五星旅行社负责投诉渠道的负责人向长江商报记者介绍,境外购物季是旅行社之间争相营销的噱头,旅行社往往会推出系列应季产品,如签证、酒店、机票乃至行程设计等各方面都能为旅行社带来盈利,有些大型旅游企业甚至还可以与当地商圈联合推送优惠券、代金券,最终实现三方互盈利。
但是,往往有不少旅行社却利用购物游来误导消费,“说好的纯观光,到了目的地成了购物为主,让消费者闻‘购物游’就色变,‘购物游’几乎成了旅游挨宰的代名词。”该负责人表示,购物是旅游行程中的增值服务,游客到一地旅游,购物往往是吸睛项目,但当自愿变强制,理性变欺骗,往往会令人反感,使得购物游无形中被人们贴上了有色标签。(长江商报)
对强迫购物坚决说“不”
作为游客,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就是最重要的依据。消费者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例如给导游和司机的小费、对老年人额外加收到费用,需要额外收费的旅游项目,特别是吃、住、行的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今天需要提醒大家的有以下几点:
提醒一:对强迫购物说“不”
现象:跟团旅行,经常会被强制购物,也经常被导游索取小费,景区票价说涨就涨,旅游社总有名目不断“加钱”。
解读:新出台的旅游法的最大亮点,就是对此类问题作出规范。明确对旅游社经营者提出“四不得”规定:包括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招徕,诱导、欺骗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的消费场所;不得强迫购物;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同时禁止导游和领队向旅游者索取小费,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景区拟提高价格的,应举行听证会。
提醒二:对隐瞒消费说“不”
现象:原定的旅游景点“大换血”,行程突然就改了,计划好的想去玩的怎么都变成了自费项目。
解读:这部法律的出台,最大的功能就是加大了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如今旅游业已经占了消费大头,不仅为旅游法出台提供了很好的契机,更是潜移默化了旅游行业从比价到比服务的转变。旅游安全、旅游者基本权益等几个独立章节,都强调了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拒绝交易权,对购买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知情权等。如果你遭遇到购物陷阱,或是旅途中的人身安全没有得到保障,都可以找《旅游法》为你“负责”。
提醒三:对部门“踢皮球”说“不”
现象:便宜没好货,但高价旅游产品却让人觉得花了“冤枉钱”,想投诉又遭遇部门“踢皮球”。
解读:事实上,旅游监管一直存在多头执法,职能不明确的问题。旅游产业涉及到吃、住、行、游、购、娱六大环节,涉及20多个部委,涉及110多个产业,旅游者经常有苦水却找不到地方倒。不过《旅游法》出台后,已经明确了旅游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等执法部门的责任和权限。今后再也不会投诉无门,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
除了上述内容以外,新《旅游法》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在实践,游客如遇到强制购物、擅自改变旅游项目,消费者应即时据理力争,如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安全;其次要保留相关证据,旅游结束后,到旅行社进行反映求得解决。如果消费者与旅行社不能达成和解,消费者可致电旅行社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者到消协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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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被曝勾结旅行社骗客 对强迫购物坚决说“不”
近日,武汉一行18人的旅游团在海尔饮水机促销商家、旅行社的“精心”安排下奔赴的港澳游,却成了心力交瘁之旅。期间还疑似遭遇“迷魂”骗局,令该团成员们至今仍胆战心惊。目前,大名鼎鼎的海尔,正在遭受武汉18人旅游团的集体投诉。
海尔被曝勾结旅行社骗客
10月20日,海尔饮水机在武汉洪山区某居民小区做推广,购2680元的饮水机就能“港澳经典双飞六日游”。该小区居民杨洪(化名)购买饮水机后便得到免费旅游的优惠,11月12日她收到旅行社发来的短信,通知其前往机场。
对于此次免费旅游,杨洪一直忐忑不安,当日她抵达机场时发现同行的还有从三镇赶来的另外17名市民。
到达深圳后的次日,一行人凌晨5点便被叫起,抵达香港后的首日在游览完金紫荆广场、维多利亚港等数个景点后,接下来的行程令众人大跌眼镜,“出发之前他们再三强调安全有保障,绝不会有强制消费。”家住汉口、与杨洪同在一个团的李枫(化名)介绍称,除了首日的游览,接下来的几天几乎全是被带着四处购物。
涉事多方互推责任美好购物游变宰客之旅
回到武汉后,杨洪先后向旅行社及当地工商部门投诉。据了解,在珠海当地相关部门协助下,杨洪在珠海当地购物所花费的1.7万元,除“扣税”后退回了1.6万元,而其他购买的相关产品也寄给了“深圳海尔公司”,“对方承诺退钱,但目前还没有回音”。杨洪是众人中较为幸运的,但记者联系的多位团员中,都还未得到相应赔付。
记者辗转联系得知,与武汉海尔饮水机进社区推广并发放传单的是位于江汉区泛海城市广场内的一家公司,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他称自己为宝中国旅工作人员,与武汉海尔为“合作关系”。
该男子称,通过该渠道出游的武汉市民先后有200多人,“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他们自己受不了(诱惑)要消费,之前从来没发生过这种(强制购物)的情况。”
他称,消费者出游所产生的费用全部为海尔支付,协议为公司与武汉海尔签订,他只是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无法答复和提供。随后他提供了该旅行社一位吴姓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但记者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
“进社区推销”“与旅行社合作”“为消费者支付出行费用”是否为武汉海尔所为?记者日前与海尔总部取得了联系,并发送了相关采访提纲至该集团投诉专用邮箱,对上述疑问进行求证,但截至发稿时还未收到对方答复。
此次旅行团的导游游漂向记者表示,她仅相当于地接的角色,游客都是宝中国旅转来的,“在机场时就告知了是观光购物团,且游客都签了合同。”游漂称其为“国旅”工作人员,但拒绝透露具体工作单位,“他们是通过宝中旅行社报名的,就应该去找宝中旅行社投诉。”
而武汉宝中国旅一位负责游客投诉的李姓负责人则称,该旅行社在湖北有过千家门店,在哪个门店报的团需要到哪家门店投诉。
“购物游其实是一件挺美好的事,前提是透明,但往往被少数的‘老鼠屎’给毁了。”一家从事出境游多年的湖北五星旅行社负责投诉渠道的负责人向长江商报记者介绍,境外购物季是旅行社之间争相营销的噱头,旅行社往往会推出系列应季产品,如签证、酒店、机票乃至行程设计等各方面都能为旅行社带来盈利,有些大型旅游企业甚至还可以与当地商圈联合推送优惠券、代金券,最终实现三方互盈利。
但是,往往有不少旅行社却利用购物游来误导消费,“说好的纯观光,到了目的地成了购物为主,让消费者闻‘购物游’就色变,‘购物游’几乎成了旅游挨宰的代名词。”该负责人表示,购物是旅游行程中的增值服务,游客到一地旅游,购物往往是吸睛项目,但当自愿变强制,理性变欺骗,往往会令人反感,使得购物游无形中被人们贴上了有色标签。(长江商报)
对强迫购物坚决说“不”
作为游客,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就是最重要的依据。消费者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例如给导游和司机的小费、对老年人额外加收到费用,需要额外收费的旅游项目,特别是吃、住、行的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今天需要提醒大家的有以下几点:
提醒一:对强迫购物说“不”
现象:跟团旅行,经常会被强制购物,也经常被导游索取小费,景区票价说涨就涨,旅游社总有名目不断“加钱”。
解读:新出台的旅游法的最大亮点,就是对此类问题作出规范。明确对旅游社经营者提出“四不得”规定:包括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招徕,诱导、欺骗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的消费场所;不得强迫购物;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同时禁止导游和领队向旅游者索取小费,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景区拟提高价格的,应举行听证会。
提醒二:对隐瞒消费说“不”
现象:原定的旅游景点“大换血”,行程突然就改了,计划好的想去玩的怎么都变成了自费项目。
解读:这部法律的出台,最大的功能就是加大了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如今旅游业已经占了消费大头,不仅为旅游法出台提供了很好的契机,更是潜移默化了旅游行业从比价到比服务的转变。旅游安全、旅游者基本权益等几个独立章节,都强调了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拒绝交易权,对购买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知情权等。如果你遭遇到购物陷阱,或是旅途中的人身安全没有得到保障,都可以找《旅游法》为你“负责”。
提醒三:对部门“踢皮球”说“不”
现象:便宜没好货,但高价旅游产品却让人觉得花了“冤枉钱”,想投诉又遭遇部门“踢皮球”。
解读:事实上,旅游监管一直存在多头执法,职能不明确的问题。旅游产业涉及到吃、住、行、游、购、娱六大环节,涉及20多个部委,涉及110多个产业,旅游者经常有苦水却找不到地方倒。不过《旅游法》出台后,已经明确了旅游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等执法部门的责任和权限。今后再也不会投诉无门,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
除了上述内容以外,新《旅游法》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在实践,游客如遇到强制购物、擅自改变旅游项目,消费者应即时据理力争,如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安全;其次要保留相关证据,旅游结束后,到旅行社进行反映求得解决。如果消费者与旅行社不能达成和解,消费者可致电旅行社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者到消协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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