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错误逮捕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不做呼格 2015-10-07 10:02:00
被错误逮捕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虽然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很严谨,但是也不能保证每个案件的处理过程都是正确的,还是会出现极少量的错误逮捕的情况。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公民很关心被错误逮捕能申请国家赔偿吗。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被逮捕,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而是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可以获得司法赔偿。但是向谁申请赔偿呢?

 

被错误逮捕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予以逮捕,国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赔偿,有的理应赔偿,有的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故意违反规定或客观原因造成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予以逮捕,即对清白无辜的人予以错误逮捕,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被错误逮捕的人在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前,故意向侦查机关作虚假供述或提供伪证而足以证明该行为人犯罪,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该行为人所作的供述和提供的证明自己有罪的证据前后一致,而所作的虚假供述和提供的伪证对认定犯罪具有关键性和决定性作用,导致司法机关错误逮捕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导致其人身权受到侵害的责任在嫌疑人自己,并且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对其进行讯问时,已明确告之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行为人在这种情况下仍一意孤行,作虚假供述和伪证来证明自己有罪,就视为他自愿接受羁押并自觉放弃国家赔偿的权利。

 

如果对这种错误逮捕进行赔偿,就承认其欺骗和干扰司法机关正常行使职务的违法行为的正当性,不利于司法机关正确行使权力,所以国家对这种错误逮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作虚假供述和提供伪造证据的人如果在司法机关调查时时供时翻,而所作的虚假供述和提供的伪证并不是证明其有罪的关键性和决定性证据,这种错误逮捕,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错误逮捕向谁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1款规定: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这是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一般规定,即司法机关侵权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司法工作人员侵权的,该工作人员所在的司法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因而在刑事赔偿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具体表现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等。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只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若人民法院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决定逮捕的,在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若检察机关错误批准逮捕或者在其自行侦查的案件中错误决定逮捕的,检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4、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但是司法实践中,被错误逮捕的当事人很少要求赔偿,即使申请了赔偿,也得不到多少赔偿款,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国家赔偿政策决定的,一方面也是因为当事人不熟悉法律规定,在申请赔偿的过程中处置并不是那么准确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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