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以及影响赔偿数额的因素

好律师网 2015-09-22 09:40:00
能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以及影响赔偿数额的因素

近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健全,比如:在被侵权时,我们不再仅仅是考虑物质方面的损害赔偿,还会考虑有没有精神方面的伤害,能不能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事实上,老百姓们对精神损害赔偿也是相当的关注,那究竟要怎样才能要精神损害赔偿,而影响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又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详细解说。

 

(一)怎样才能要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是我国完善公民人格权司法保护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对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按照其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它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对这些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应在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和其它诉讼请求一并提出,如果没有其他诉讼请求,也可以单独提起赔偿精神损害,否则就会丧失请求权。《解释》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影响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

 

1、法定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过错作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对于侵权行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是至关重要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区别故意和过失在精神损害赔偿中意义是较大的。因为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一般与损害程度密切相联。侵害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对受害人所产生的精神损害有轻重之别,因此在确定损害赔偿额时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侵权人侵权的具体情节不同,可以反映出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和社会危害性大小的不同。对受害人来说所造成精神损害肯定有所不同,应区分不同的情节,确定不同数额。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在有些情况下尽管采用极其恶劣的手段,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减少赔偿金的数额。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对于侵权人而言,如果其侵权行为获利较多,可酌情增加赔偿金数额。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视侵权人经济能力的不同,酌定不同的赔偿金数额。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是确定赔偿金的重要因素。可视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不同,酌定该地区赔偿金的数额。

 

2、酌定因素:

 

(1)当事人主体的类别;

 

(2)侵权人的认错态度和受害人谅解程度;

 

(3)侵权人的实际赔偿能力;

 

(4)诉讼地的经济状况。

 

在实践中,精神伤害有时比物质伤害影响更大,所以,当事人由于精神受到伤害而索要赔偿是合情合法的。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往往存在差异,因此,建议您在提出索赔要求前,最好是先去咨询一下专业人士,避免出现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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