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

网络写手 2015-09-18 09:40:00
如何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

一般情况下,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是作品的著作权人,这种著作权是基于创作本身产生的,是原始著作权,著作权人也即原始著作权人。但是还有一些著作权人是继受著作权人,他们是通过转让、继承等方式获得的著作权。下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种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方式——转让。

 

如何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转让著作权合同转让的只能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财产权,而不能是人身权。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转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

  

1、作品的名称。 名称要求准确无误。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以及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等,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性交付,受让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著作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社,将表演权转让给表演团体,将录制权转让给音像公司,将播放权转让给广播电台,等等。

 

即使是单独一种财产权,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转让人将翻译权中的法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甲出版社,将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乙出版社,将德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丙出版社,等等。

 

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例如,同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美国和加拿大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美国一家出版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等。

 

著作权转让是实现著作财产权的重要途径,但是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当然,有条件的,最好是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预防将来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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