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能要回彩礼,哪些情形下彩礼返还数额能减少?

好律师网 2015-08-31 12:31:00
什么情况下能要回彩礼,哪些情形下彩礼返还数额能减少?

在男女准备结婚的时候,男方需要给女方或者女方父母一定数额的礼钱是很多地方的风俗,而这个风俗也经常会引发各种矛盾,比如:双方就彩礼的数额发生争议、婚没结成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引起纠纷等等。那在法律上,究竟在什么情况下能要回彩礼?此外,在哪些情形下彩礼返还数额能减少呢?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能要回彩礼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针对以上的条件,第一项是要在给付彩礼后,双方缔结婚姻前。而针对第二、三项的规定,是双方已经存在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哪些情形下彩礼返还数额能减少

 

(一)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1、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2、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3、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4、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除了彩礼问题以外,男女在结婚的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问题,就比如:我国的很多地方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先需要订婚,但其实订婚在法律上是没有约束力的,男女关系只有领了结婚证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您对有关婚姻的法律问题还有什么想了解的,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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