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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位置:好律师  » 问律师  » 涉毒犯罪  » 吃泰勒宁二类精神管制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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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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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繁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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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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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是因为病情由医生开具的处方药,这种情况肯定不属于吸毒,但是还是建议配合警察调查,积极说明情况,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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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06:52
  • 李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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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没有医生的处方就属于吸毒。警察还在调查阶段,你就放心睡觉吧。至于什么时候传唤你,谁也说不好。如果真的传唤你了。你就实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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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07:03
    • 你好,我是刘律师,根据你的描述,你是根据医院处方购买药品,肯定不属于吸毒,况且药品也不可能成为吸毒的理由,所以你不用担心,这不属于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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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07:05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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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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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这种情况你不用担心,只要向办民警说明情况,另外你也有三甲医院的处方,这是在遵循医嘱的情况下服用的精神类药品,不是吸毒的,所以你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另外警察不会对你采取强制措施,这个你可以安心的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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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08:27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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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确实是服用的药品中含有吗啡导致尿检呈阳性,这边能够提供医院开具的处方,那么是不需要对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建议和办案民警讲清楚 提供相应的处方,若是警方以此对你采取行政处罚建议 提起行政诉讼 或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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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08:44
  • ¥0.74
    • 我就是专业刑事律师和专业医疗律师。根据我几十年的律师经验,这种情况。关键是这里面有什么具体的证据情况,如果确实是医生所用,关键是要看相应的范围,这个不必过分紧张的,可以据理力争,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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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08:45
  • 张华北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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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朋友,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如果具有国家三甲医院开具的处方,这种情况不算为吸毒的,大可放心就好,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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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10:25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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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看了下你的这个描述你是根据医院的处方购买的药品,肯定是不属于吸毒的,况且药品也是不能成为吸毒的原因,所以不必过于担心,不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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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11:05
  • 任宇飞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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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勒宁属于处方药物,谈不上处,所以你警察再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不要怕,勇敢的去面对。如果被采取措施保留证据走司法程序,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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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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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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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勒宁此药品为处方药,需凭医师处方购买,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重度急、慢性疼痛的止痛药,由于其药品含量吗啡成份长期服用有依赖性。如果有医院的医生处方,这并不是算吸毒,除了尿检,而且还应当要做发检,以确认是否已经形成了依赖精神药品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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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13:10
    • 匿名 服务方:
      泰勒宁其实是能戒掉的,戒泰勒宁的方法有,利用西药和中成药初步控制有药隐患者的戒断反应,该药物一定是非成瘾性的。有些机构会用美沙酮或缓释曲马多来替代治疗泰勒宁,这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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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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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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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你有正常的医生开的处方属于正常用药,这种情况你提供出医生的相关证明后不属于吸毒,警察让你回家也说明基本没有问题,你是正常用药的范畴,其次,如果警察对你进行强制措施你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相关的手续,最后安心睡觉不要有太大的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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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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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凤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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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根据你所述情况,你的行为是合法的,不应被以吸毒为由追究法律责任,因此,不必过分担心。 2.警方不应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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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28:24
  • 王伟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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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照您所描述的这种情况,如果是音质聊疾病的需要,有治疗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药物,药物中含有一定的毒品成分,这在法律上就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就是不构成吸毒违法行为。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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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30:26
  • 梁保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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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是按照医嘱吃的这些药物,那对方即使化验出来了,也不算吸毒的。可以出示医院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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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32:39
  • 赵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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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有三甲医院处方,则不存在吸毒的情形,医院开泰勒宁是精神类药品算医用,所以并不需有太多担心,积极配合警方工作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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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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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正纲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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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陆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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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吸毒,而且有医院处方,不用担心。技术上,可以鉴定出来是吸毒还是服用精神类药物。没做过就不用怕。公安如果采取措施,随时都可以,没有最晚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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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57:05
  • 南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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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确实属于服用处方类药物造成的尿检阳性,并不属于吸毒,公安机关在核查无误后不会对你作出任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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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58:42
  • 朱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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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是按照医生的医嘱吃的药物,那么你主观上并没有过错,是不构成犯罪的,且该类药品是否属于毒品还有待于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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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2:59:46
  • ¥0.74
    • 1.服用药物有医院诊断证明和和处方不算吸毒。 2.警察让你电话保持畅通只是让你积极配合调查。并不代表你有罪。 3.该吃吃,该喝喝。不用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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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3:31:00
  • 陈舒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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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您有医院的处方。警方也未查明你存在购毒行为通常是不会对你采取措施的。除非警察抽查你家里有否存在一些特别的空瓶、吸管、一些非医用的注射器或药瓶,或者说家里是否有一些明显使用过的烫过的锡纸。刚才提到的这些器材,都是瘾君子常用的吸毒器材和手段。如果并未对你实施搜查而且你也有合理证据说明正常是不会对你采取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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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3:43:18
  • 黄美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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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开的是三甲医院的处方药的话,是不算吸毒的,对方这边可能看过您的处方,应该也不会对您进行缉毒处理,建议您去医院开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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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23:44:20
  • 李小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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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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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结合医疗机构的相关结论,是否超过医用所需的剂量、频次、期限。建议积极配合调查。您好,我是平台认证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巴波律师,10年执业律师经验,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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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00:20:14
  • ¥0.74
  • 苏丽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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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的这种情况,如果你只是吃了医院开的处方药,并没有吃别的东西,你的症状是因为这个处方药引起的,那么是不会按吸毒处理的,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警察只是对你显现症状,调查下原因,从你家看了之后,没什么问题就离开了,之后应该不会再专门找你了。 让你保持手机畅通,只是以防万一,也是程序上的要求,没有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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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00:25:49
  • ¥0.74
    • 1.医院开了处方,不能算作吸毒。 2.既然有处方,警察一般不会再对您采取措施,他们也会很谨慎,处罚存了是要负责任的。 3.您放宽心态,会没事的。不过对于有依赖性的精神类药品,您还是应该考虑是否有必要再继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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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00:26:43
  • ¥0.74
    • 你好,管制类药物非正规用药不得买卖使用。你把所有单据、使用记录保存好,说明情况。如果有问题,让警方到医院去核实,如果你所说属实,其他问题由医院专业人士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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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00:33:02
  • 陈华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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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4
    • 你好。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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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02:20:58
    • 答谢
      可以进行申诉 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告知你如何具体操作,谢谢。你好,我们曾经处理过类似的案件,非常巧合,我可以告诉你如何处理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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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06:43:01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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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炜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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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合理,这是合法的,可以这样做的哈情况呢,要联系一下当地的一个部门。才能核实清楚。毕竟每个部门的负责人或者接待人能更完善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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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07: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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