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从您介绍的基本情况来看,事发当时您妻子与对方之间主要进行了相互间的言语攻击,虽然事后您妻子受到严重伤害,但在认定对方行为构成犯罪时存在相当的难度,故警方不予受理有一定合理性。建议你方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你方所受损害与对方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可以从对方是否实施了诽谤你方的行为的角度入手收集证据。只有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罪”或者“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如果警方再次拒绝立案,你方可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也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② 现有证据不充分,你方需申请鉴定。
③ 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法院不会支持你方的诉讼请求。
④ 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取决于客观事实和一般规律。因此,建议你方尽可能收集与本案相关的全部证据,以还原事发当时的客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