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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位置:好律师  » 问律师  » 其他  » 追诉期和跨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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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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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13″
      自动转换:您好,我跟你说啊,嗯,我这边的是主要做刑事辩护的律师啊,您这追诉期啊,是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日起计算这个追追诉期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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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05:36
    • 李新宇 服务方:
      27″
      自动转换:呃,我给你补充一下啊,就说这个案子啊,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了啊,是不受追诉期的这个限制了啊,如果没有利润的话呢是从这个整个的犯罪行为,呃完成完毕之日起计算这个追溯期,像你这种帮助行为,你们是共犯,共同犯罪,从这个全部的犯罪结束之日止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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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07:58
    • 李新宇 服务方:
      16″
      自动转换:额关于这个新旧法的适用原则呢?是根据着从旧兼从庆的这个原则啊,一般是使用旧法,但是如果心法就是更轻的话,就适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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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10:00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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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现在基本上都是从旧兼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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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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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05:38
  • 刘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9
    • 20″
      自动转换:你好,首先第一个问题呃,我个人认为如果要给贾定这个订犯罪的话,必须他的主观故意,要具备,他只是处于一般的牟利牟利目的出售给已经进行犯罪活动,这个和假设没有关系的,怎么能给假定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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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05:44
    • 刘凯 服务方:
      27″
      自动转换:另外,在回答您第二个问题就是假设,如果说是假明之以要进行犯罪活动,仍然给他提供账号出售账号,那肯定是构成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啊,这个的最后期应该他因为他是一个单独的罪名,她也不属于下下游犯罪的帮助犯,所以呢,这个应该是呃呃,他出售行为终了之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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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06:31
    • 刘凯 服务方:
      24″
      自动转换:所以也不存在你说的第三个问题,就是说因为他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它不是一个从从属于一犯罪的一个帮助犯,他是一个独立犯罪,所以它的如果给他订这个帮助网络信息恶犯罪的话,那他应该是从他这个帮助行为结束之后,但是计算最舒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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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07:16
    • 刘凯 服务方:
      13″
      自动转换:感觉您像您这个问题像一道题,是不是?嗯,昨天的司法考试的题呀,感觉不像是,就是说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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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07:39
    • 刘凯 服务方:
      10″
      自动转换: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点么?头像继续进一步沟通,我可以跟你交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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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08:01
  • ¥0.49
    • 20″
      自动转换:你好,你的问题看过来,嗯,对于这种行为是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那么呢?也就是说,那一个对嫌疑人有利,那么你就是采取哪个法律进行使用的?如果需要详细解答,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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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06:04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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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1、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就是说,犯罪分子连续实施同一罪名的犯罪(犯罪分子在一定时期,以一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追诉期限从其最后一个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时开始计算。 3、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犯罪分子实施的同一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接连不断的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一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的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这里对前罪和后罪是什么犯罪没有限定,无论重罪还是轻罪,前后两罪是否同一罪名,只要再犯新罪,前罪开始计算的追诉期限就中断,而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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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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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06:34
    • 南晓峰 服务方:
      15″
      自动转换:而如果修改了刑法,刑法的这个追溯追溯的原则,就是说从旧兼从轻而颜色上使用就行法,而如果新刑法比较刑法,要轻的话就是一种新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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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07:05
  • ¥0.49
    • 追诉期自犯罪终了开始起算。如果犯罪行为跨越了新旧法,根据刑法适用规则,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即一般适用旧法定罪量刑,但是如果新法判罚更轻,则适用新法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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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08:04
  • 王宝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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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您好,我国刑法的适用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如果法院在审理前新法生效并且更轻,那么应适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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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09:18
  • 刘学勤

    律师

    投诉
    ¥0.49
    • 27″
      自动转换:啊,你好朋友那么像您这种情况嗯,肯定是从已停止了犯罪行为开始计算的啊,这个追溯期的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十年,十年以下一些东西是15年,85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以上都是20年代初期解啊,那么跨越新旧法的话,一般是重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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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09:40
  • 张华北

    律师

    投诉
    ¥0.49
    • 1.是否犯罪的问题。个人觉得这个情况值得商榷,因为如果要定罪的话,要拿出明知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向其提供必要帮助的行为的客观证据。 2.新法旧法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是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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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09:57
  • 张梓萱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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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您好,追诉期的起算,一般是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也就是犯罪完成或停止的时候,如果是连续状态犯罪,终了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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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10:47
  • 邱宝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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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你这是出的考题吧?出售微信账号未必构成犯罪,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会受到刑事处罚。关于犯罪追溯期是有明确规定的。新法不能适应于以前的行为,所谓跨越新旧法法律也是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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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15:35
  • ¥0.49
    • 从停止犯罪开始计算,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罚,也就是说 1.旧法不认为是犯罪,而新法认为是犯罪,适用旧法。 2.旧法认为是犯罪,而新法不认为是犯罪,适用新法。 3.旧法认为是犯罪,应当追诉的,按照旧法追究刑事责任。 纯手打,望采纳! 也就是说,对于一个犯罪行为,哪个有利于被告人就适用哪个,两个都一样就适用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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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18:19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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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12″
      自动转换:啊你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也是由公安机关发现知识还是计算?那么如果跨越了新旧法,有可能会超过瘦瘦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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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20:45
  • ¥0.49
    • 1.是从乙停止犯罪开始计算(因与乙属共同犯罪,适用乙的时效规定)。 2.根据刑法适用基本原则,按照从旧兼从轻的适用原则进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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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22:01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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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1.在刑法理论上,有法不溯及过往的原理,遵循谦抑性原则,新法实施后其行为适用新法。2.对追诉期的问题,一般是以犯罪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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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24:58
    • 黄振波 服务方:
      因甲帮助网络犯罪行为非即成犯,其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没有时间、场合间隔的犯罪,属于间隔犯,由此应按照犯罪行为终了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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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36:28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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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58″
      自动转换:使用方法和使用新法是同居同心这样重庆的样子啊,就是按照当时的法,但是当时的法律重新将重庆,如果是退的法律能够清的话,那就是按这种旧的法律这个关于这个时间节点,那是按照他这个停止这个犯罪行为,也就说他明知的发展新闻,然后停止销售的行为,停止的销售,而不是而不是对方再继续反对你这个帮助行为是从销售行为,那么对这个帮助行为是是一种管束,而不是对他那个犯罪行为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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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27:30
  • 臧家参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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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如果甲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甲的追诉期计算从乙停止了犯罪行为开始计算。如果以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罚出现修改,而乙的犯罪行为持续到刑罚修改之后,此时跨越了新旧法,那么对甲的行为是适用于从旧兼从轻,一般情况到时法律的最后几条会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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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27:33
  • 黄一洪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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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28″
      自动转换:我刚看到你的这个问题啊,下面我给你做一个全面专业解答,因为我是单面北京市形式的形式,自动专家,律师,那么你说那么你说出学校了,她从以停止停止从开始从以你以为标准,因为他是一个嗯,他们既是一个一个相互协作的一个犯罪关系,所以从一般班那个停止那个店开始嗯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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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28:26
    • 黄一洪 服务方:
      47″
      自动转换:我看到你跟后边的问题说使用新法修法,如果后面作出修改的话,那么使用哪个法的问题?我这么跟你讲问题全部问题我告诉你,如果后面修改之后对你有利的话,就按新法算,哪个更加有利于就按哪个计算这个意思?你明白吗?他是散文,刑法上有一个规定叫重庆兼从旧从轻兼从旧这个家,你这么细心,在茶之间规定的话,你应该能看到,从新建成就所以说你这个发生在旧法之间,你这个行为发生在旧法这些当然要重庆按照重庆的来,就如果新法这个新处罚轻于轻于旧法,按照新法按照新法来说的刑法来说,先从就如果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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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29:42
    • 黄一洪 服务方:
      23″
      自动转换:就死了嗯如果说你这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你可以到我说我是来找我的,我的锁在北京啊,你要是不在北京的话可以点击我头像,然后点击那个在那个在那个在工作上,咨询沟通就可以了啊,因为我和我团队啊,做新闻变换间十多年了,有什么问题呀,回来咨询我,找我都可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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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30:17
  • ¥0.49
    • 我们处理过类似的案件,有了丰富的法律经验,可以给你进一步咨询解答,排忧解难。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以及概括,我们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让你知道应当如何处理。维护你自己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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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28:28
  • 徐范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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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如果甲明知乙购买账号用于犯罪,那么甲就是乙的共犯,既然是共犯,追诉期自然从乙停止犯罪时起算。如果法律修改了,那么是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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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31:45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9
    • 你好,是从犯罪行为停止后开始计算追溯期,另外,审判之前新法已经生效,一般适用新法,除非旧法处罚更轻适用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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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33:51
  • 任宇飞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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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凡是为他人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银行账户、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号、QQ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以共同犯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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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39:26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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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你好,对于甲的追诉应当从最后一次出售账号开始计算时效,不应当从乙停止犯罪行为开始计算,即使有新的刑法修改,一般是从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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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44:20
  • 王正纲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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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33″
      自动转换:假如公安机关已经立案,那么这个犯罪行为是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的,第二,假如公安机关没有发现,而你这个行为属于一个帮助行为,属于是共同犯罪,那么追溯时效的起算日是从犯罪的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三个问题,关于新旧法律适用刑法一般适用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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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50:31
  •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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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首先你这个情况,追诉期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虽然刑法具有追溯力,一般是按照新法优于旧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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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1:59:55
  • ¥0.49
    • 30″
      自动转换: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甲甲构成都是帮助方帮助犯属于共犯啊,那么它的追诉失效是跟煮饭在这个追诉时效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从甲乙停止了犯罪的行为开始计算,那么如果以后修改的这个刑法呢,乙的犯罪行为持续性感,性感之后挂掉了行政法,那这种情况的话是一个大的原则是从旧兼从净啊,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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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2:43:36
  • ¥0.49
    •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诉追诉的时间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适用一般新法优于旧法,是否有利于被告人?如果旧法有利于被告人,那么使用旧法,从旧兼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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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2:49:36
  • ¥0.49
    • 一般都是从犯罪终止之日进行计算,而且旧法新法要看法律的规定不同,一般来讲是不束及既往,具体需要帮助,请直接下单本专家律师电话咨询。详细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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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2:50:23
  • 李小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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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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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你好,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自犯罪完成之日起,根据法律的,规定犯罪原则上适用旧法,但是心法如果对被告人更有利的,则适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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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3:05:10
  • 史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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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你好,我的看法如下:首先甲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不是肯定的,这个罪要求明知,即甲明知乙要实施犯罪,但甲不过是牟利,不知乙要干什么。其次追诉期起算点的问题,如果甲是明知乙要犯罪,提供犯罪工具,这是共犯,当然追溯期从出售账号开始计算,乙的犯罪行为持续到何时,不影响共同犯罪何时开始实施。如果甲并不明知乙要犯罪,则甲不构成犯罪,没有追诉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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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3:07:17
  • ¥0.49
    •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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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3:08:55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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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如你所述,“甲出于牟利的目的出售给乙几个微信账号,乙用这几个微信账号一直进行犯罪活动”,甲的追诉期从最后一次出售微信账号给乙的时间点起诉算。如果法律有修改,是从旧兼从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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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3:11:55
  • ¥0.49
    • 根据规定,追诉期限的起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就是说,犯罪分子连续实施同一罪名的犯罪(犯罪分子在一定时期,以一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追诉期限从其最后一个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时开始计算。 3、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犯罪分子实施的同一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接连不断的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一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的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这里对前罪和后罪是什么犯罪没有限定,无论重罪还是轻罪,前后两罪是否同一罪名,只要再犯新罪,前罪开始计算的追诉期限就中断,而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适用,如果还未处理的,适用新法。 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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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3:19:42
  • ¥0.49
    • 25″
      自动转换:你好,假如追溯期从家出售,正好开始计算,对甲的行为适用从旧兼从新,也就是比较人类的法律规定,那就是坚持上是哟,就发,如果心脏发酵轻的话,可以使用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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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3:27:20
  • ¥0.49
    • 新的法律能不能适用于他颁布之前的行为 到时新的法律出来了都有相应的规定的,刑事犯罪的最长追溯期是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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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3:42:27
  • 韩亚锐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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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你好。1、从甲的犯罪行为实施终了开始计算。即甲最后一次出售账号开始计算。2、刑法适用从轻原则,即适用对甲有利的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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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4:06:20
  • ¥0.49
    • 第一,甲出售微信账号给乙,乙从事犯罪活动。不代表甲是共犯。也就是说只有甲明知乙购买用来犯罪,而提供的。如没有证据证明其是共犯,则无法确定甲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犯罪。 第二,如果有证据证明甲属于共犯,根据共犯原理,按照刑法89条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的,以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就是共犯人不再从事相关犯罪行为时计算。 第三,刑法上我国实行从旧兼从轻原则。根据你的描述。乙在新法后继续犯罪,并且完成了犯罪。则以新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11-02 14:30:48
  • ¥0.49
    • ① 如果甲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没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则追诉期限应从其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甲出售了相关账号之日起计算。 ② 如果甲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则追诉期限应从其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即从甲最后一次出售相关账号之日起计算。 ③ 如果甲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没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其实施的相关行为发生在201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前,则对甲实施的相关行为的评价适用“旧法”。 ④ 如果甲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其实施的相关行为在201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后终了,则对甲实施的相关行为的评价适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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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4:36:05
  • 刘凯欣

    律师

    投诉
    ¥0.49
    • 1、甲仅是处于牟利目的销售,未构成犯罪 2、刑法使用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3、追诉期一般是犯罪之日起算,就是其帮助行为成立起算,如果一直没结束,从结束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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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4:37:11
  • ¥0.49
    •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一般在追诉期的时候有一个犯罪行为持续性和继续性的法律规定,就是所谓的持续性,继续性就是到这个行为终止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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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4:55:30
  • 陈华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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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一般情况下,帮助犯的诉讼时效当然要随主犯的时效进行追究。如果真的进行修改,那么就要看到底犯罪行为被追究的时候是新法实行之后还是之前,之后那就按照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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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5:17:38
  • 吴瑶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9
    • 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因甲和乙属共同犯罪,追溯期适用乙的时效规定,故,是从乙停止犯罪开始计算。根据刑法适用基本原则,其刑罚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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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5:29:10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0.49
    •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对于量刑一般是从旧从轻的原则,但是如果赶上新旧交替的时候,如果按照新的标准判的更轻,也会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展开
      收起
      2020-11-02 15:30:29
  • ¥0.49
    • 34″
      自动转换:你明知道他是犯罪行为,而卖给他的话,那肯定就是帮助犯,对吧?然后呢,如果说他单独课程的犯罪,你像那样说是他的共同沟通,共同犯罪,那么肯定是他实施终了的时候,作为最后的这个开始的时间点啊,这是肯定的,然后至于说修改了修改了,修改了之后肯定就是说适用当时的规定啊,重庆建重庆这个原则啊,如果新的处罚轻的,那就是用新的规定,原则上是这样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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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5:31:16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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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按照刑法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如果与刑法修改,一般适用于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也就是一般按照当时的法律,如果新的法律处罚较轻,按照新的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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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5:35:36
  • 任丽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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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下面由我为您解答 根据您的叙述您可以通过诉讼请求维权解决处理 后续有问题可以随时通过下单等方式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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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5:37:46
  • ¥0.49
    • 您描述的这种情况,应当根据甲犯罪时的时间作为计算的开始节点,法律适用上,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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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自动转换:您这种程序框应当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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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6:14:54
  • 朱久兴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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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9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刑法是没有追诉时效限制的,民事诉讼才有时效的说法,因此,你说的新旧法律适用问题是不存在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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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6:17:57
  • 陈光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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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甲的追诉期从犯罪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跨越新旧法的情况,则应适用犯罪时的旧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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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6:27:58
  • 李萌立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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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
      自动转换:对法律适用的原则来说,一般是从旧兼从轻,所以从就是你什么你犯罪的时候对当时是事事情的什么法律就适用什么法律,所以重庆就是如果有新出来的法律,并且比较法的处罚程度要更轻一些,那么就适用新法,就是用轻点的法律,也就是新法,这就是重修建筑尖创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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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6:52:03
    • 李萌立 服务方:
      35″
      自动转换:追诉期的问题一般是从这个犯罪完成之后,一开始就比如说你这个提问你们收到的是出卖了几个微信账号共另外一人进行了,要放在活动,那么你这个违法犯罪活动就要到了到底的那个买卖账号的人停止,我就把犯罪的那个时候就是一直分居政治的时候,从那个时候开始起身追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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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6:52:58
  • 韩广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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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您好,北京瀛台律师师事务所为您服务。依据您的情况描述:问题1对于持续犯罪,应以犯罪终了时开始计算追溯时效;问题二是从乙停止犯罪行为时开始计;问题三对于刑法的适用采取的是从旧兼从新的原则,也就是适用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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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2 18: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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