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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位置:好律师  » 问律师  » 其他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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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位律师解答

  • 任宇飞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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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你好,我是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民事专业的任律师。刚才看到你提出的问题。现在我帮你做一个详细全面的专业回复,请您注意以下我的文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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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7:13:41
    • 任宇飞 服务方:
      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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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7:15:26
    • 任宇飞 服务方:
      该条罪名有些行为符合继续犯的构成要件,比如说: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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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7:23:46
  • ¥0.78
    • 32″
      自动转换:嗯,你好,你的问题抛过来,嗯,只要是啊,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的他他人对其进行了物理性的帮助,或者是其他的帮助啊对其犯罪啊,有作用的,可能构成这种罪名啊,如果需要详细解答呢?可以点击我的服务,找到电话咨询具具体的详细分析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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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7:14:13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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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您好,“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个人认为这个罪名应该是一个结果犯,不需要犯罪行为一直持续,只要是为他人犯罪提供法条中的描述帮助,就构成此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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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7:18:29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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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可以这样理解,刑法287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修9新增)主要集中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该条实际上仍是之前法律的延续,即“明知”他人犯罪,而予以帮助的,构成犯罪。2004年、2010年最高司法机关的解释均规定:对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而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帮助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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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7:19:26
  • 张凤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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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18″
      自动转换:唉,你好,网络犯罪一般都是连续的,这个连续的实施这个行为在法律上不下的继续犯罪是同一个罪名,多次连续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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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7:25:15
  • ¥0.78
    •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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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7:29:00
    • 范明 服务方:
      继续犯,不是状态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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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8:16:08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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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17″
      自动转换:啊,如果这个犯罪行为,他一直在继续的话,就就是说一直是从事这种犯罪就是西西西西呃,如果说犯罪行已经结束,只是造成了某种我才后悔,那这种时候呢,属于状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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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7:30:57
    • 南晓峰 服务方:
      13″
      自动转换:而如果犯罪行为已经结束的情况下,而且这个情况就属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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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8:01:04
    • 南晓峰 服务方:
      状态犯,所谓状态犯指发生侵害一定法益的事实同时,犯罪行为虽然结束,但在其后侵害法益的状态可能依然存在。当这种存续的侵害法益的状态还受构成要的评价时,不另成立他罪。状态犯与继续犯区别的关键在于,继续犯是犯罪行为与行为所造成的状态同时处于持续之中,而状态犯则是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之后,其所造成的状态仍处于继续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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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8:18:36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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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你好,个人认为这个罪名需要造成了严重结果,所以首先应该是一种结果犯,如果并没有使用该信息进行犯罪,这个罪名还是不涉嫌的。另外,还需要情节严重,也就是说因提供的信息造成严重的后果,才涉嫌犯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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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7:36:22
  • 张荣利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78
    •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人理解一些是行为犯,但要求明知,不要求共同的勾结,分红等一般共同犯罪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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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7:41:31
    • 张荣利 服务方:
      继续犯,因为刑法将该行为帮助犯单独列举,是不需要主犯构成犯罪而其构成到犯罪的,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该行为并且明知,其不法状态从实施帮助犯罪实行时就已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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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7:53:15
  • 陆畅言

    律师

    投诉
    ¥0.78
    • 24″
      自动转换:看来你咨询的问题,你所描述的情况被应该是被认定为帮助犯罪或者是同人,那么像这种情况呢,应该说是状态,而不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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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9-21 07:41:46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78
    • 17″
      自动转换:行为犯,只要实习,主要是有这样的行为,就是作为一种犯罪,并不是要结果,也不是持续已经有危害结果持续,只要是有有这个行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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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9-21 07:47:09
    • 许家苗 服务方:
      48″
      自动转换:这个连续饭呀,就比如这个非法拘禁,那不可能,那这个人家弄到屋里去坐了一分钟两分钟,这就算了,废话就行了,必须持续一定的时间,这个时间呢?让被被害人感受到被巨巨巨感,感受到失去的逝去的队友,如果他们又感受到事情的事情,也没那个英文感受不到,所以说,那么他就不断的非法拘禁,所以呢,其实连联系方法是个性为之间也一定有持续性的时间继续犯的行为有其持续,但是呢,不能间断出去,把实际上只有一个行为连续发呢,都有多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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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9:13:36
  • 刘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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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16″
      自动转换:我认为属于持续犯啊,虽然说你说的这些网络访问账号出售以后收不回来,但是他的这个损害法益的这个呃,他是一个持续性的,持续性的,和你能不能收回来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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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7:48:41
  • 谌见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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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49″
      自动转换:你好,帮助帮助信息网,信息网络犯罪,他是一个嗯,其实范所以说他的,他这个犯罪是刑法分则里面单张规定的一个犯罪,但是他这种情况的话,他不会各种共同犯罪,你比如说a和b我成为一个个互联网一个黑片嗯就犯罪,那么逼的话,他就帮助,那么她这个是不构成共同犯罪,它是个单独的罪名,他是一起吃饭,他不是一个状态分只要你达到了这个犯罪的刑法的一个标准,那么你就构成了这种犯罪的恶过程的这些刑法的一个犯罪的一个一个良性的一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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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8:01:39
  • ¥0.78
    • 这些情况要看具体情形。说不回来影响犯罪的结果和后果等等,具体一两句讲不清,请直接下载本专家律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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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8:02:45
  • 崔常山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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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是状态犯,只要从事过,并且造成损失,或者给当事人造成损害,包括泄露信息,包括你的上线或者下线因为其他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曾经的买卖信息或者提供服务者都会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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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8:20:13
  • ¥0.78
    • 你不属于继续犯也不至于状态犯。属于连续犯。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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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8:20:16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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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属于连续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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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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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8:22:12
  • 李新宇

    律师

    投诉
    ¥0.78
    • 36″
      自动转换:嗯你好呃,我看了下您的你这个描述啊,就是您说的这个犯罪啊啊,这个罪名啊,它既不是继续犯,也不是状态,犯它是一种行为犯,因为我们只关注他这个行为,一旦有这个行为帮助行为的话,即构成犯罪,所以说呢,这个这个犯罪构成啊,它既不是状态,状态,反应不是继续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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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8:44:45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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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你好,状态犯是指发生侵害一定法益的事实同时,犯罪行为虽然虽然结束,但在其后,侵害法益的状态依然存在,当这种存续的侵害法益的状态,还受构成要件评价时,不另成立他罪。继续翻和状态犯的区别,关键在于继续犯是犯罪行为与状态同时处以持续之中,而状态犯则是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之后,其所造成的状态依然处于继续之中。很显然你说的这个罪名,她不是犯罪行为与犯罪状态同时存在。所以说这是一种状态犯。有需要可以点我头像一对一图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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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8:48:37
  • 梁文彦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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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是专门出售网络账号密码等情况的,根据他犯罪事实的次数和情节。如果只出售一次网络账号的话按一次定性不失不属于持续犯或者继续犯。如果持续状态一直进行,根据其实施的行为以及情节后果来进行判断。有可能属于持续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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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8:54:19
  • 周明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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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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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9-21 08:55:42
  • ¥0.78
    • 你好,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加。本条是关于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本条共分三款。第一款是关于对为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提供帮助如何定罪处罚的规定。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如果行为人对他人利用自己所提供的产品、服务进行犯罪不知情的,则不能依据本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可以结合其对他人所实际从事活动的认知情况,之间往来、联络的情况,收取费用的情况等证据,综合审查判断。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帮助行为的;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以及有其他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行为的,即可认定行为人符合“明知”的主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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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8:57:08
    • 李鑫 服务方:
      2.行为人实施了帮助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根据本款规定,帮助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具体形式:(1)为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其中,“互联网接入”是指为他人提供访问互联网或者在互联网发布信息的通路。目前常用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有电话线拨号接入、ADSL接入、光纤宽带接入、无线网络等方式。用户只有通过这些特定的通信线路连接到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享受其提供的互联网入网连接和信息服务,才能连接使用互联网或者建立服务器发布消息。这一规定主要针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如果其明知他人利用其接入服务实施犯罪,仍继续让对方使用,情节严重的,构成本款规定的犯罪。“服务器托管”是指将服务器及相关设备托管到具有专门数据中心的机房。托管的服务器一般由客户通过远程方式自行维护,由机房负责提供稳定的电源、带宽、温湿度等物理环境。“网络存储”通常是指通过网络存储、管理数据的载体空间,如常用的百度网盘、QQ中转站等。“通讯传输”是指用户之间传输信息的通路。比如电信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常用的VOIP电话,这种技术能将语音信号经技术处理后通过互联网传输出去。另一种常用的通讯传输通道是VPN(虚拟专用网络),该技术能在公用网络上建立专用网络,进行加密通讯。目前很多网络犯罪嫌疑人使用VPN技术隐藏其真实位置。此外,除上述明确列举的几种技术支持外,常见的为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方式还有销售赌博网站代码,为病毒、木马程序提供免杀服务,为网络盗窃、QQ视频诈骗制作专用木马程序,为设立钓鱼网站等技提供技术支持等行为。(2)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广告推广。这里的广告推广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人做广告,拉客户。另一种情况是为他人设立的犯罪网站拉广告客户,帮助该犯罪网站获得广告收入,以支持犯罪网站的运营。打击此类行为,有利于切断犯罪网站收入来源。(3)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从实践的情况看,网络犯罪大多是为了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由于网络自身的特点,网络犯罪行为人要最终获得犯罪收益,往往需要借助第三方支付等各种网络支付结算服务提供者,以完成收款、转账、取现等活动。实践中甚至有一些人员,专门为网络诈骗集团提供收付款、转账、结算、现金提取服务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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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8:58:32
    • 李鑫 服务方:
      你好,根据以上分析,该款犯罪行为属于继续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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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9:00:24
  • 黄一洪

    律师

    投诉
    ¥0.78
    • 我是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诉讼律师黄律师,我刚刚现在才看到你的这个刑事法律理论问题,嗯,我想给你做一个权威专业权威的解答,你注意听一下我给你的录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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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8:59:56
    • 黄一洪 服务方:
      38″
      自动转换:我用语音给你做一个嗯,专业全面的解答了,你就会听一下你问的问题啊,它其实是一个刑法理论问题,那么继续发啊,这个状态法,他们有相似之处,都是可能有一个持续的一个状态啊,都有一个持续的这个犯罪这么一个呃特征,但是这个技术诶,继续饭他需要对于这个犯罪行为一种持续嗯,比如说非法拘谨这个具体非法拘纪念是长期的,对于这个被害人呐进行一种啊进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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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9:06:39
    • 黄一洪 服务方: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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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9:08:01
    • 黄一洪 服务方:
      28″
      自动转换:唉,另外呢,我是倾诉法啊,我的学历也是在形塑方面,然后也是高学历,你可以看到我的资料有理论问题,你可以问我啊,这个没问题啊,你可以问题比较基础,嗯,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还有不懂的还可以再点击我头像就再借给我沟通啊我的时候在北京啊,欢迎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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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9:08:59
    • 黄一洪 服务方:
      我刚才正在用语音音频给你做一个详细权威专业的解答,你注意听一下我的完整录音,那边你有不明白的地方就直接点击我头像,跟我在一起沟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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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9:12:08
    • 黄一洪 服务方:
      29″
      自动转换:呃,你开始问的这个问题呢?就是售出和这个帮助的一个行为啊,那么它就属于一种状态性的状态范啊,因为你已经说出你不是说她不能说不能不能收回了吗?对吧,那么就相当于他,这也是一锤子买卖,他是一个动作啊,受不了,但是他说出这个东西出出现这个东西,这边有一种帮助,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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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9:12:46
    • 黄一洪 服务方:
      19″
      自动转换:我也不知道你现在在不在听啊,我不知道你看见过的,听我的解释啊,因为我因为你没有回复,你可以点击我头像跟我在线沟通啊,欢迎你跟我讨论这个问题嗯呃,又不明白的你再跟我讨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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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9:21:41
  • 董庆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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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这个是行为犯,也就是说,你只要实施了这种行为就触犯了刑法,并不是说收不收的回来的问题,如果你持续提供,也是犯罪行为的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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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9:06:48
  • 徐范霁

    律师

    投诉
    ¥0.78
    •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类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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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9:45:26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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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14″
      自动转换:啊你好,那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啊是根据你从事的这个犯罪活动是否处于必须状态,如果属于11区状态就属于持续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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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09:49:46
  • 任丽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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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8
    • 您好,下面由我为您解答 根据您的叙述您可以通过诉讼请求维权解决处理 后续有问题可以随时通过下单等方式进行沟通 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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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9-21 09:57:47
  • 贺圭胤

    律师

    投诉
    ¥0.78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0.78
    • 你好,只要有这种行为,达到犯罪标准,就涉嫌违法犯罪,是属于行为犯,不知道你所说的继续犯和状态,反是具体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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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10:12:27
  • 王炜华

    律师

    投诉
    ¥0.78
    • 24″
      自动转换: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类的,这一点也是新出的个人用户目前来看,他是一个是一个状态,也就是说他们是一个持续的状态,帮助,并且注册也不是自以为是双双的犯罪活动,那么他具体要结合犯罪结果以及危害结果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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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10:18:12
    • 王炜华 服务方:
      7″
      自动转换:那最近您这边是碰到了什么问题?还是说你这边有朋友惊喜啊?因为这个罪名的兴趣,拘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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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1 10:18:30
  • 李小苑

    律师

    投诉
    ¥0.78
  • ¥0.78
    • 你好,持续犯简单来说是行为和违反状态同时存在,而状态犯则是行为已经完成,违反行为一直还在。你所说的应该是状态犯,行为已经完成,但是侵犯个人隐私扔在。
      展开
      收起
      2020-09-21 10:50:13
  • ¥0.78
    • 从刑法和司法解释对该罪名的表述看,应该是状态犯,因为犯罪行为会终了,比如接入行为,行为实施很快就可能结束,但状态会继续存在一段时间。
      展开
      收起
      2020-09-21 11:06:46
  • ¥0.78
    • 48″
      自动转换:嗯,你好,这个费啊,还是属于这个网络反而不是你所所说的什么继续饭什么的,那这个是你只要试试了,这个速度,这个犯罪你知道是谁了这个互联网接入啊务器托管啊,网络存储啊,然后这些痛苦仓储管理,你知道你听过这些方面的技术支持,或者以前这个广告推广,结算解散等放入了,那么像这样这样,你提供了帮助犯罪分子,这些这些知识的一些技术支持,我的一些这个结算上帮助什么的过程的本质,这些严重的是处三年以下有其徒刑,拘役,这样的一个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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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9-21 11:34:01
  • ¥0.78
    • 你好,属于继续犯。继续犯也叫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例如,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从行为人非法地把他人拘禁起来的时候开始,一直到恢复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时候为止,这一非法拘禁的行为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继续犯也叫持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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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9-21 11:56:54
  • 邵伟林

    律师

    投诉
    ¥0.78
    • 你好,继续犯是一个犯罪行为不断的延续,以致于一直处于犯罪行为中。据你所述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他是一个行为帮助了他人用于诈骗或者其他犯罪,属一直持续的行为。
      展开
      收起
      2020-09-21 12:30:17
  • ¥0.78
    • 11″
      自动转换:你好,这种情况是继续犯它这个犯罪状态一直处于联系的状态,这也是继续办。
      展开
      收起
      2020-09-21 12:44:50
  •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78
    •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首先你这个情况,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该罪属于结果犯,不属于继续犯,
      展开
      收起
      2020-09-21 12: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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