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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同居关系 | 2020-04-15 20:35:30

问一个婚姻方面的问题

律师好,咨询一个婚姻问题。男方和女方未领结婚证(女方提出暂时不领),但办过酒席,同居不到两个月,未怀孕,无出轨无家暴等任何非法行为。后因女方指责男方隐瞒之前的投资亏损(且存在一些外债),赌气回娘家后一直未回(女方未出钱帮男方还债,男方父母出钱还清了债务)。男方见女方长期不回家,且不理不睬,只能向女方提出要求归还之前给的聘礼钱、同居期间上交的工资和酒席上男方亲友送的份子红包,并愿意归还女方带来的所有嫁妆。女方父母以男方隐瞒婚前投资亏损和存在外债为由,拒绝退还上述费用,反而提出要求男方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 请问律师,男方所要求女方退还聘礼、工资和结婚份子钱的部分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女方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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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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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11″
      自动转换:你好,我先看一下你的描述啊,随后给你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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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36:24
    • 李新宇 服务方:
      34″
      自动转换:啊首先我跟你说的,是啊,如果南方啊,像你主张的精神损害的赔偿,这种法律上是不支持的,这个其他的呢?这个这个彩礼啊啊,那需要看情况,一般法律上会支持三种啊第一种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啊,第二种是领取了结婚证没没有共同与生活的第三种情况是呃呃,南方给予这个给与女方这个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像这种情况下,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会支持退还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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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38:43
    • 李新宇 服务方:
      32″
      自动转换:虽然说法律明确规定了符合三种情况下是退还需要退还彩礼的,但是啊出去彩礼之外的这些部分啊,比如说你说你说那个酒席啊,还有其他的一些那个因为结婚结婚所花费的这个费用啊啊,这个法律上是不支持的,支持这个是彩礼,什么是彩礼啊,要结婚,因为结婚男方给予女方家里的这一部分钱,这个是属于彩礼,这个部分是属于需要退还的部分,其他的就不需要退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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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39:25
    • 李新宇 服务方:
      26″
      自动转换:嗯,根据以往以往的这些案例的法律实物呢?像你这种情况是需要退还一部分彩礼的,但是不用全部退还,因为你们毕竟是同居了吗?对吧,然后法律啊,就法院会酌情判决支持退还一部分这个彩礼,但是肯定不会退还全部的彩礼啊,这个比例应该是啊5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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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40:08
    • 李新宇 服务方:
      16″
      自动转换:我是主要做婚姻家事的律师啊,如果你有不懂的,然后随后可以继续问我啊,我可以帮你答疑解惑啊,在法律的角度帮你出一下这个主意啊,给你提供一些意见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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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40:34
  • 刘学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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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您好,朋友,我本人是专门从事婚姻家事这方面的,您这个情况一般是可以要求对方全额返还相应的彩礼以及份子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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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36:56
  • 徐梦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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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写明,婚约财产案件中,当事人请求返还以结婚为条件而给付的彩礼,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登记结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彩礼返还额度应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对于双方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时间较长,甚至生育子女的,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原则上不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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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37:12
    • 徐梦真 服务方:
      你们如果确已共同生活,一般不会全部返还,如果除了礼金有其他的礼物,可以视为恋爱期间的赠予,要与财礼相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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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38:35
    • 徐梦真 服务方:
      工资如果是男方的可以要求返还,但是应该扣除共同生活期间的花销,如果没有借条之类的证据,实际很难要回。一般女方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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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40:22
  • 李彩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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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司法解释,支付彩礼的一方按照当地的风俗给付彩礼,但是后续又要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在核实之后,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之间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只是就结婚达成了初步的意向,男方家先行向女方支付彩礼的。 2. 双方之间已经办理结婚手续,或者是已经摆了酒席的,但是还没有共同生活的。 3. 男方家庭为了像女方支付彩礼,而像亲戚朋友借债,而后期无力偿还的或者是男方家庭支付了彩礼而导致家庭生活苦难的。 根据上述,彩礼钱之类的是可以要回来的。女方的精神损失费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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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37:27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7
  • 蔚松芬

    律师

    投诉
    ¥0.37
    • 如果办理结婚典礼时间比较短,而且没有登记结婚证,实际没有共同生活过的话,大部分的彩礼还是可以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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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38:01
  • ¥0.37
    • 25″
      自动转换:低呢返还聘礼能够得到法院的部分支持,你们属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一个情况,这可以部分支持,但是呢,你们有共同生活的情节,加上这种事情不仅仅是有法律问题,所以说你们要充分评估后续的一个季节证据乃至如何低成本维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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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38:03
  • 李国民

    律师

    投诉
    ¥0.37
    • 32″
      自动转换:你好,那么男女在浙江那么结婚的前提下,能互相赠予财产,尤其是男方给付女方的红包而已,那么如果最终没有缔结婚姻,那么女方是有权要求退还大额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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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38:53
  • 田映钧

    律师

    投诉
    ¥0.37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于你们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因此即便办理了结婚的酒席,在法律上也不属于结婚的法定要件,因此男方有权要求退回彩礼。至于女方提出的精神损失,在法律上没有依据,法院没办法支持这样的精神损失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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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39:42
  • 李庆华

    律师

    投诉
    ¥0.37
    • 你好,彩礼返还的方式是,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于精神损害赔偿是不受法律支持的。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考虑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可以少还部分彩礼。 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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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39:56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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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45″
      自动转换:而你好,刚才看了你的问题,因为属于这个同居关系,不属于数据关系,嗯,在你们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还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嗯,可以有房房子里嗯,但是这个公司这个呢是你们在同居期间嗯就是说嗯一方的自愿,自愿给付一方你看这个情况是最近一个是因为它基于上次的同居关系是吧?上第一个生的感情,这属于赠予另外的这个精神损害赔偿,这个不能有的的支持,我实事求是的说,因为这个精神损害服务呢,他只有在轻松的情况下才可以获得那这个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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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40:36
  • ¥0.37
    • 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这是可以找到明确法律依据的。其他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也可以要求分割。精神损失,目前法律上难以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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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40:42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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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您好 1.虽然办过酒席但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不是法定夫妻关系,支付的聘礼和您的工资是可以全部主张退还 2.男方亲友给付的红包应当视为对男方个人赠与,因为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能视为对二人的共同赠予,所以男方可以向女方主张返还 3.女方拒绝返还上述费用,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来主张退还,女方向男方主张的精神损失费是不合理的,不会被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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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40:42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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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你好,男女因为没有登记,只是办了酒席,还没有结婚,彩礼钱是否可以退回,要看同居这种事实婚姻持续了多久,需要证据证明时间问题,等法院裁判是否可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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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42:21
  • 贺圭胤

    律师

    投诉
    ¥0.37
    • 10″
      自动转换:您好,这个没有结成婚,那么这这个彩礼是需要退还的,女方的精神损失费没有这个说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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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43:42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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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按照规定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还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双方离婚时所述的彩礼应当全部返还。包括你所讲的在同居期间交付对方的工资和收取的红包都应返还。对于婚前投资亏损问题不构成婚姻上的过错,对方要求所谓的精神损失费,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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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43:44
  • 王晓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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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第一,女方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婚姻本质就是一场欺骗 第二,男方要求女方退回聘礼要求法院会予以支持,但是份子钱法院不会支持,法院会认定是赠予。 第三,工资属于同居期间的财产,这属于另一个案由是分居期间财产分割,法院会根据情况是否判定要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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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44:13
  • 周梦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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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1.要求退换聘礼,在能证明女方一直不回家也不同意领证的情况下,应该可以得到法律支持,但是考虑到男方有一定过错,聘礼可能不会全部支持返还,应该会支持返还大部分。 2.上交的工资可能不会支持,这个可以算作恋爱期间的赠予。份子钱如果可以往附条件赠予这款靠拢的话,有可能可以追回一部分。 3.女方要求精神损失没有法律依据,精神损失在法律层面要求很严格,这种情况不大会支持。不过可能出于补偿女方的考虑,可能判决女方拿到一定比例的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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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44:50
  • 滕月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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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聘礼等全部费用或大部分费用,保管的工资也应当返还,法律上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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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47:44
  • 侯铁男

    律师

    投诉
    ¥0.37
    • 你好,1.因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夫妻关系,因此,同居期间所得收入仍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要求返还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婚礼收的份子钱性属于两人共同共有,可以协商分割。2.女方索要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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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48:27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7
    • 你好,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彩礼是可以要求全部返还的,女方所提的精神损失法律上是不支持的,至于工资和份子钱,可能法官会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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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5 20:48:34
  • 胡泽鹏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7
    • 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是有法律依据的。不以登记结婚为最终目的且没有共同生活的男女之间送彩礼是应当返还的。但是,也有与女方共同生活引起的法律风险,你懂的!至于精神损失,是需要对方举证证明自己的损失的,得到支持的风险是有的,但的确是不大。希望能帮到你
      展开
      收起
      2020-04-15 20:49:15
  • 邹飞红

    律师

    投诉
    ¥0.37
    • 假如要没领证的话,彩礼是要退还一部分的,份子钱也可以主张试试,但是要花了也没啥办法,工资可算是一种赠与,很难要回来,至于说女方要求你赔精神损失,这个没什么法律依据,不要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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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5 20:49:31
  • 皇甫莉莉

    律师

    投诉
    ¥0.37
    • 男方要求退还聘礼,工资,结婚份子钱的部分不会全部得到法庭支持。女方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也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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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5 20:49:34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0.37
    • 你好,没有登记结婚分手的话,男方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对于给女方的工资,一般可以视为赠予,女方的父母要求精神损失费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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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5 20:51:52
  • 罗海华

    律师

    投诉
    ¥0.37
    • 53″
      自动转换:本律师专攻离婚诉讼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办过酒席,这个不存在婚姻关系,那么如果不结婚,那可以分手,双方都不用负任何责任,好吧,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有证据证明是共同的,可以分割,不能证明是共同的,那就自己拿走属于自己的东西,可以签订一个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书好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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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5 20:53:33
  • ¥0.37
    • 13″
      自动转换:彩礼什么都是可以退的啊,其他的这些都得有相应的证据啊女方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得不到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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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5 20:54:54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0.37
    • 56″
      自动转换:诶您好,您讲的就是一个挥洒,法律上是不认可的,因为没有人结婚证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但是女方收了男方的一定的彩礼金,那么女方已这个南方隐瞒实际情况,不愿再结婚的话,那这个彩礼金是要适当退回的,退多少要按照双方的过程的大小额,那也就是说,南方没有贵一南西藏新闻,而是要这个一心一意家的话,那么南方的过错就显然比女方就要小,那么女方相应返还的这个彩礼钱就相应要多一点,我想用君,我不小心就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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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57:25
  • 谌见平

    律师

    投诉
    ¥0.37
    • 第一个问题:《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的数额。 第二个问题: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希望能对你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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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57:29
  • ¥0.37
    • 退还有理,精神损失不存在的,但是嫁妆有折旧,而且意义不一样,谁再嫁时会用之前的嫁妆呢?从这个角度去争取赔偿。好好谈吧,没有谈不拢的生意,只有谈不拢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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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0:57:39
  • 王正纲

    律师

    投诉
    ¥0.37
    • 20″
      自动转换:没有领结婚证,法律不承认你们双方是夫妻关系,关于女方主张精神损费,曜看女方提供的证据,再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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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1:00:30
  • ¥0.37
    • 按照你的说法彩礼钱应该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在法律上办酒席是不算结婚的,法律上的结婚是领取结婚证,另外他要你赔偿精神损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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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1:00:44
  • ¥0.37
    • 根据法律规定,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法律上规定应当退还聘礼的。对方如果协商不退,建议你起诉她,依据法律规定,你应当得到支持。女方要求的精神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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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1:05:55
  • ¥0.37
    • 10″
      自动转换:你们同居了吗?同居的话就比较难,要没有同居的话就能要,可能是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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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5 21:09:22
  • 施鸿伟

    律师

    投诉
    ¥0.37
    • 1、没领取结婚证不是婚姻关系,彩礼返还需要看双方同居时间;2、需要找本人帮助,可以致电一三六、〇五六〇、一七零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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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5 21:10:28
  • 侯艳霞

    律师

    投诉
    ¥0.37
    • 根据法律规定,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你是可以主张要回彩礼的,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参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 至于精神损失费,法律上并没有相关规定,得不到相应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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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5 21:11:15
  • 李欢欢

    律师

    投诉
    ¥0.37
    • 48″
      自动转换:他说现这种情况如果连结婚证的同居之前是那方式可以要求预防畸形返还这个彩礼,你所说的拼命,其实法律上定义的是彩礼,依据会议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是,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啊,然后具体工资和这个结婚份子钱这个估计哪里不太会支持?不会根据情况不同,有可能会支持一部分,哦,那么女方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呢?这个是不合理的,法律也明确规定这种是不合理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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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5 21:15:49
  • 华东旭

    律师

    投诉
    ¥0.37
    • 男方的部分诉求会得到法院支持的,毕竟你俩同居生活了,法院也会酌情考虑这一点的,女方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的
      展开
      收起
      2020-04-15 21:18:22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7
    • 你好,如果办理结婚典礼时间标准,而且没有登记结婚,实际没有共同生活过的话,彩礼是需要退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由于你们双方没有领结婚证,因此即便办理了结婚的酒席,在法律上也不属于结婚的法定法定要件,因此男方有权要求退回彩礼,至于女方提出的精神损失在法律上没有依据,法院无法支持这样的请求
      展开
      收起
      2020-04-15 21:20:53
  • ¥0.37
    • 11″
      自动转换:你因为结婚并未办理登记手续,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女方要求赔偿,赔偿其经济损失,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展开
      收起
      2020-04-15 21:22:10
  • 梁文彦

    律师

    投诉
    ¥0.37
    • 你们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不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可以要求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配。嗯,我不清楚是否对对方造成了精神损害,如果没有造成的话,对方主张精神损失,嗯,不太合理。
      展开
      收起
      2020-04-15 21:36:11
  • ¥0.37
    • 首先,关于男方彩礼问题,如果该彩礼已明显超出当地正常水平,且造成了男方生活困难或存在外债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返还。但日常生活礼物,法院不会判决返还。 其次,关于男方工资,可以不当得利为由通过诉讼要求返还。 第三,关于结婚份子钱,一般会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得的原则,判决部分返还。 第四,关于精神损失问题,要看是否因故意隐瞒造成了实际伤害,一般情况下即使判决,赔偿损失也不会高过一万元。
      展开
      收起
      2020-04-15 21:37:07
  • ¥0.37
    • 三种情况可退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根据你的描述,彩礼可退还,女方的赔偿精神损失一般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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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5 21:46:36
  • 崔勇强

    律师

    投诉
    ¥0.37
    • 按照你陈述的情况,并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对方退还相关的彩礼,但是不可能全部退还,对于要求精神损失,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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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5 21:47:31
  • 陈晨晓

    律师

    投诉
    ¥0.37
    • 什么精神损失,这是不可能的。对于彩礼可以要求退回来。份子钱也要不回来。工资可能是可以要的。你们你们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提起。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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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1:49:01
  • 常彦奎

    律师

    投诉
    ¥0.37
    • 12″
      自动转换:你这个因为毕竟已经同居了嘛,所以只能要回部分的彩礼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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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1:49:42
  • 邵伟林

    律师

    投诉
    ¥0.37
    • 你好,未领取结婚证有共同居住的,男方可以主张要回部分彩礼的,要回彩礼的部分视共同居住的时间而定。赔偿精神损失的可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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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1:59:12
  • ¥0.37
    • 你好,如果您所描述的情况属实,法律一般很大可能会支持您的上诉请求,但是根据司法判例,不会全部得到支持,应该会略有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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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2:06:42
  • ¥0.37
    • 1、你要求退还彩礼,红包,工资的主张能获得部分支持,毕竟你们同居生活了; 2、对方要求精神损失费不合法的,不会获得法院支持; 3、建议谈下看看能不能和好,不能的话协商要回费用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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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2:12:11
  • 徐范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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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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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2:13:44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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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14″
      自动转换:女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支持,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一部分彩礼,这个法院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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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2:17:09
    • 李晓轩 服务方:
      13″
      自动转换:至于工资和份子钱要双方举证,由法院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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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2:18:12
  • ¥0.37
    • 53″
      自动转换:啊你好,南方可以起诉女方返还聘礼工资和结婚的份子钱,这个聘礼就是彩金彩金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结婚的目的没有达到,那彩礼就应该退还工资和结婚的份子钱,对于旅客的不当得利,既然不是夫妻,就不应该有他管理,应该退还给乙方结婚不存在是否有过错,而且也没有第三者插足女方的提出的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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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2:28:26
  • 吴瑶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7
    • 您好!除非男方给的彩礼已明显超出当地正常水平,且造成男方生活困难或外债,法院会判决返还外。否则,法院一般不会判决返还。 对于工资,男方可向法院起诉女方不当得利,要求女方返还。而结婚份子钱,一般法院会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判决部分返还。 关于精神损失赔偿,如果确系故意隐瞒造成了实际伤害,即使判赔,赔偿金额一般也不会高过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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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2:28:42
  • ¥0.37
    • 你好,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可以要求女方归还彩礼;至于你所欠的钱款系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了,女方不能以此为借口要求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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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2:39:09
  • ¥0.37
    • 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但时间较短,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大部分。份子钱要看来源是哪方亲友。另外,工资和份子钱有可能会认定是赠与。根据你的描述,女方要求精神损失得到支持的可能性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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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2:48:19
  • 袁影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37
    • 并未登记结婚,聘礼必须返还,同居期间的工资是个人财产,可要求返还,份子钱属于赠予,要不回,精神损失费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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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2:59:10
  • 徐园园

    律师

    投诉
    ¥0.37
    • 您好,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工资以及婚举行婚礼收到的份子钱这个大部分都会得到支持,女方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的诉求在法律上没有依据,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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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2:59:35
  • 荣明昇

    律师

    投诉
    ¥0.37
    • 你好!按照你说的这个情况来看,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是合法合理的。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未领取结婚证,哪怕一起同居,也办理了酒席,但是这都属于事实婚姻关系,也就同居关系,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因此,男方完全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而女方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一、彩礼的性质: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二、返还彩礼的情形法律规定: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适用条件: (一)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经结婚,不返还。 (二)已经结婚但是又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一是未共同生活;二是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三)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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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3:04:16
  • 张海圆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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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未领结婚证的话男方是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钱的。女方是无权以男方存在投资亏损为由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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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3:05:17
  • 李士伟

    律师

    投诉
    ¥0.37
    • 你们没有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一般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鉴于你们已经同居,要回彩礼的可能性小。工资的要求不会支持,份子钱不确定,法官自由裁量。你的精神损失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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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3:09:54
  • ¥0.37
    • 你好,只办了婚礼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话,在法律层面不属于夫妻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应当返还彩礼。所产生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计算。索要精神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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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3:11:57
  • 孙成山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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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22″
      自动转换:彩礼一般是以结婚为等级特别条件的赠予啊,但你有没有办理这个结婚登记?这种情况来说,可以要求返还部分,但全部来说,可能大约会酌情判吧啊,至于精神费呢?这个他是没有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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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3:22:18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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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你好!依据当地习俗向女方送的彩礼,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婚前隐瞒债务,是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是拒不返还彩礼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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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5 23:36:10
  • ¥0.37
    • 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份子钱,女方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没有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支持。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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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6 00:00:56
  • 李嘉健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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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关于离婚退彩礼的法律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是一个返还彩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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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6 00:18:07
  • ¥0.37
    • 13″
      自动转换: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只退还产品,女方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害没有反应,不会得到反应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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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6 00:33:59
  • 陈光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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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7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女方拒绝退还上述费用没有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有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那么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等费用。所以如果不肯退还,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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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6 00:51:48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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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还是有可能构成困扰的,具体需要帮助有很多问题和风险,如果确实需要请下单或者图文咨询,实实在在地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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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6 10:06:34
    • 答谢
      1、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关于其他部分要综合各种情况。要求退还彩礼,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精神损失应该得不到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要求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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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6 10:26:54
    • 答谢
      你好,可以提出要求返还有关的彩礼,以未办理结婚登记为由,起诉索要,具体的话可以有相关的法条,我自己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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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6 10:32:08
  • 李桂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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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除彩礼之前, 其他的返还请求没有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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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4-16 14: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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