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我的位置:好律师  » 问律师  » 商标  » 请问律师
img
¥35
商标 | 2020-04-08 11:46:08

商标侵不侵权?如果侵权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这两个商标都有商标局注册证书,第一个2015年注册,第二个2019年注册。第二个侵不侵权,如果侵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展开
收起
+ 补充问题
隐藏提问
0/5000
上传图片
关闭
上传视频
关闭

本地上传

提示:最多上传1个视频,发出后不可删除

上传视频
100.00%

视频上传成功

上传速度取决于您的网速,请耐心等待。取消上传

视频上传成功

知道啦
上传语音

32位律师解答

  • 陆畅言

    律师

    投诉
    • 答谢
      19″
      自动转换:没有明白你的意思,只看懂了你说发上来的两个商标都是注册商标,你问第二个侵权不侵权,怎么样来表述?拟请全部青春。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1:48:00
  • 李新宇

    律师

    投诉
    • 答谢
      34″
      自动转换:啊,你好像像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呢,肯定是构成侵权的啊,按照这个商标法的规定啊,这个注册的话,应该是注册在先,由于在后的这个在后的呃,有注册的话,那肯定是存在这个侵权的,这样可以以以商标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啊,要求撤销第二个这个商标,并承担这个侵权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1:48:04
  • 董康康

    律师

    投诉
    • 答谢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1:48:09
  • 朱琦菡

    律师

    投诉
    • 答谢
      我们目前商标是否合法还是以商标局的商标权证为准,那如果说都有证的话没有被撤销,那都是有效的,那如果说前一个对后一个批准有异议的话,那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就是撤销它这个证。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1:48:16
  • 陈晨晓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在法律上来认定这两个是相似性的,所以属于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的赔偿主要是以时间营业额非法所得这三块来讨论这个赔偿金额。还要公开道歉,停止损害。希望能帮到你。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1:51:32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你好,如果未申请专利保护的话,这个应该算不上侵权,因为外观标识很明显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存在承担责任的问题。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1:52:14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 答谢
      12″
      自动转换:你好,如果这两个商标都经过注册了,这种情况不属于侵权,如果对方有异议的话,他就能向商标局提出eee是不是?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1:53:24
    • 南晓峰 服务方:
      22″
      自动转换:如果第二个商标经过注册,仍然在有效期间是不构成情况的,对方有意义的话,已经将向上个柜,起初意义,或者说向法院起诉,在撤销你的上面商标之前,你这个商标那是有效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撤销以后就要停止使用了。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13:04
    • 南晓峰 服务方:
      11″
      自动转换:而如果说撤销的话,对于在有效期间这段时间内的是不承担责任的。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13:22
  • 胡泽鹏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如果商标本身含有这四个字,构成侵权,责任为停止侵权,且赔偿损失。如果可以另外理解的话,是两家注册的商标标志是不同的,但两家工商登记的名称均为诸葛烤鱼,这就情况仅违反工商管理的相关现定。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1:53:53
  • 李晓轩

    律师

    投诉
    • 答谢
      12″
      自动转换:第二张明显侵权了好的。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1:56:12
  • 王晓宁

    律师

    投诉
    • 答谢
      根据你提供的图片,初步判定第2个商标是侵权的 如果遇到商标侵权问题,商标持有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与侵权方协商解决 我们如果碰到了商标侵权问题,可主动联系侵权方 ,告知其侵权行为,并表明协商解决的意图。双方可就商标侵权的事实认定和赔偿 数额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我们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求助。 (2)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求助 我们可以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请从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 进行查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 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3)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受害方和侵权方难以达成一致时,受害方除了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求助外, 还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1:56:35
    • 答谢
      如果一方认为对方构成商标侵权,其需向商标委提出异议申请,根据商标委的认定结果(是否撤销侵权一方的商标注册)进行认定。 若一方被撤销,对方才有资格提起侵权赔偿诉讼。具体赔偿额需根据造成对方的损失或本方所得利润比例进行计算。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1:58:31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你好,是否存在侵权要看双方注册领域,是否重合,如果有此类情况,先前注册的单位可以主张后注册的人侵权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04:06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28″
      自动转换:你好,正常来讲的话,第第二张图片,涉嫌商标的侵权,但是如果双方这两个商标一前一后都通过了商标局的注册审批,那这种情况想要确认,第二个商标侵权需要先向商标局申请撤销申请撤销之后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来主张赔偿。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05:15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有侵权的可能性,当然还要看具体的案情,比如后注册的商标是否侵犯了前一个商标的在先权力等,需要了解商标取得的完整过程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06:33
  • 吴瑶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您好!是否侵权,以商标委的认定结果为准。 若认定为侵权注册商标被撤销,另一方才有资格提起侵权赔偿诉讼。 关于赔偿金额,根据造成被侵权方的损失或侵权方所得利润比例计算。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07:57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 答谢
      您好,虽然第二家商标通过了商标局的审批而注册,但是经营范围是同种类的,仍构成侵权。第一家是有权利先向商标局申请撤销第二家的商标后起诉来索赔的。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08:49
  • 刘学勤

    律师

    投诉
    • 答谢
      您好,看您的情况,第二张图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因为属于同一店种,即都是烤鱼店,再者就是商标属于非常相似,极大可能造成消费者误导,您这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严重的话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您这边可以给个奖励,后续问题可以联系我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10:12
  • 李彩钰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认定商标侵权的方式如下: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a、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 b、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 c、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标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 d、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α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e”。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认定商标侵权的重点、难点 (一)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后,就应当在法律范Χ内予以保护,即使是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在撤销之前,也应如此。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对在撤销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不具有溯及力。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在法律规定的6个月宽展期内,如果原注册商标所有人仍δ提出续展申请,或续展申请被驳回的,他人在此期间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果原注册商标所有人提出续展申请且被核准,他人在此期间内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二)准确认定近似商标 近似商标或标识的认定,是商标侵权判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只有同时具备“商标或标识构成近似”和“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两个条件,侵权才能成立。3近似商标与相同商标有所不同,在视觉上虽有一定差异,但在其他方面如发音、含义等方面与注册商标近似,并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或混淆。 考察两个商标是否属近似商标,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商标外观。即对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视觉形象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进行观察,看是否能引起误认或混淆。如江苏某公司使用的“HOVER”图形商标与英国某公司的已注册的图形商标“HOOVER”仅一个字母之差,视觉类似,加上发音基本相同,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应认定为近似商标。再如天津某公司使用的“SAFINO”与法国某公司在先注册的“SANOFI”商标字母完全相同,仅最后4个字母排列顺序稍有不同,但两商标在文字整体结构和读音上十分近似,极易使消费者误认,因此构成了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2、商标读音。从人们的听觉出发,判断两商标是否因读音近似而导致混淆。如江苏某公司以“夏奈尔(SUNNER)”作为商标,虽与法国“CHANEL”(中文译音“夏内尔”)含义不同,英文字母也不相类似,但因读音近似,尤其是在汉语语言环境中使用,构成近似商标。再如“今日”和“金日”等。 3、商标含义。分析两个商标是否含义相同或近似并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   综上,若产品名称含其他人商标名称需分情况认定是否侵权: 1.他人商标名称已成为相应产品通用名称、特有名称的;这种情况下,由于已成为产品通用名称或特有名称,不再具有显著性,同时也是商标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在此情况下就不存在侵权问题。 2.商标名称并不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商标名称没有因为使用不当而成为产品通用名称的情况下,同时商标专用权仍在法律保护期限内,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他人商标名称,则构成侵权。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11:58
    • 答谢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16:11
    • 答谢
      44″
      自动转换:未经商标权人同意使用同一或者相似的商标的,都是侵权行为,嗯,不知道你说的1919年注册了还是在审查期,嗯,那实际上第二个商标是侵犯了第一个商标的商标专用权的,因为第一个商标是15年注册,那么应承担那披上嗯嗯,侵权责任嗯,比如说这个责任呢?有时候不是可以好计算嗯,按照这个侵权人获益,或者或者是呃被侵权人造造成损失的,也说的比较非常。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17:57
    • 答谢
      我侵权就要进行相应的赔偿,但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不同,而有不同的区别和对策,具体请通过电话咨询。详细帮您把关。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24:30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如你所述,在后商标存在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28:19
  • 周梦甜

    律师

    投诉
    ¥35
    • 1.这两个商标中文文字部分是一样的,具有相似性,也容易使相关公众构成混淆,2019年注册的商标可能构成了侵权。 2.侵权赔偿金额以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以侵权人获得利益确定,获得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确定。恶意侵犯注册商标的,以少数金额的一倍至五倍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包括维权以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3.根据我以往申请注册商标的经验,第二个商标不太可能在2019年注册的,商标局应该会驳回该商标申请。事实上我检索了“诸葛烤鱼”商标,也没有在2019年获得注册的“诸葛烤鱼”商标,2015年以后申请注册的“诸葛烤鱼”商标均被驳回了。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32:16
    • 楼主:
      该回复2020-04-08 12:52:50被作者删除。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36:41
    • 周梦甜 服务方:
      我查了一下,确实有这个商标,在2019年4月16日申请注册,2019年12月21日进行注册公告的。不知道您是代表哪一方的,如果是2015年注册那一方,那您有权根据商标法45条规定,在2019年商标注册之日五年内,申请宣告2019年注册的商标无效。但是根据法院的案例,因为2019年注册的商标也已经注册了,在宣告无效前对于该商标的使用有法律基础,所以在对方不存在恶意的情况下,有可能不会支持侵权损害赔偿。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3:02:16
  • 李国民

    律师

    投诉
    • 答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综合考虑涉案注册商标的知名度、被告侵权情节和主观过错程度、被告经营时间、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原告维权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的基础上,酌情确定侵权方的赔偿数额为10000元。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32:47
  • 徐范霁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33:45
    • 答谢
      商品或服务存在相同或相似,主要是简体和繁体的区别,商标权人可提出异议,要求撤销商标,并可提起民事诉讼,索赔侵权损失。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44:37
  • 蒋巍巍

    律师

    投诉
    • 答谢
      13″
      自动转换:这个肯定是清闲的,但是清闲的话呢?嗯嗯,你像这种情况你就得像这个什么区?预计这个复印把把这个悄悄掉下去。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2:47:47
    • 答谢
      一、商标局注册商标时应当尽到核实义务,已避免相同商标重复注册。您的情况建议核实商标局注册程序是否有瑕疵,如果有,则考虑追究责任。 二、如果排除商标局注册过错,构成侵权则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其中赔偿数额的计算要以实际盈利数额为参考 三、后注册的当事人是否对商标已被注册知情也是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 商标侵权问题有其特殊性和负责性,独占使用许可或者普通使用许可都是需要确认的因素,建议电话详谈,并委托律师调取各类材料,将损失降到最小。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4:06:41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一、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1、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3、刑事责任 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像你这种就属于商标侵权
      展开
      收起
      2020-04-08 16:56:32
    • 答谢
      从你目前提供的情况看,还无法做是否侵权的判断,要你进一步提供情况。 第一,两种商标核准适用的范围是否一样?如果不是个是什么? 第二,第2种商标,带不带“诸葛烤鱼”4个字。 如果两个商标核准使用的范围一样,并且第2种商标带“诸葛烤鱼”4个字,那么就会构成侵权,第1个商标会要求撤销第2个商标,并且赔偿其损失。
      展开
      收起
      2020-04-08 21:53:21
查看其他22位律师回复

问律师

客户在“问律师”板块进行公开提问,支付红包、平台加急费。问题发出后不可撤销,请您注意避免出现隐私信息。

“答谢金”由客户按照其满意度,于发帖后6小时内,选择发放给一位或多位解答律师。6小时届满客户未主动发放的,系统将按照规则自动发放。

若咨询发出满6小时仍无任何律师解答,则该条咨询将关闭,用户所付金额将全额退还。

注:具体要求详见《问律师交易流程及服务规范》

热门法律知识

  • 员工交纳保证金存在哪...

    2019-09-04 22:03:17

  • 新人入职签订劳动合同...

    2020-06-30 16:31:15

  • 还没退休就去世了,已...

    2020-12-25 10:06:45

  • 下属执行力差,全因领...

    2020-07-03 19:38:06

  •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

    2019-09-05 22:11:19

律师推荐

  • 王东洋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精神赔偿、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

    好评:
  • 闫美青 律师

    专长: 交通肇事、劳动人事、借款担保、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 谢发慧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交通肇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婚姻家庭、财务税务、人身伤害、财产损害

    好评:
  • 陈军辉 律师

    专长: 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婚姻家庭、财产损害、消费者维权

    好评:
  • 程旺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名誉及隐私、借款担保、房屋土地、医疗纠纷、财产损害、人身伤害、民事诉讼、商事仲裁

    好评: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