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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交通肇事 | 2020-03-30 10:59:14

96年的赔偿金还能追回吗?

原告车借用给被告导致车辆大面积损坏,当时报告散尽家财偷偷所在城市逃避无法通知开庭,案件搁浅。还能追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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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报告撞死两条人命,前面的车祸纠纷赔偿已经解决,后面的车子的维修费用并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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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 1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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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位律师解答

  • 韩文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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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14″
      自动转换:你这个案子因为时间过长而已经过了这个数,最长的这个诉讼时效了,也就是说,不能再追究他的这个民事赔偿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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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0:29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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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18″
      自动转换:啊你好,那么这种情况下,被告故意躲避的行为是不能导致那么案件啊,诉讼时效的消灭,那么阴道是无限期延长,那么你可以积极自从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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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0:58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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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20″
      自动转换:唉,你要看当时这起案件,最后法院是怎样处理的,如果说是中止审理,或者说是厌弃心理的话,呃,如果说现在被告呃有音信了啊,可以呢,请求法院将恢复审理,这是可以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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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1:54
  • 王晓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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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第一,这种情况涉及的法律问题就是时效问题,第二,原先法律诉讼的时效为两年,现在从2017年10月份往后是三年,如果你能证明在此期间一直能够索要赔偿,则可以起诉,如果没有证据,起诉后对方会以时效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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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1:59
  • ¥0.55
    • 10″
      自动转换:你把问题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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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2:00
  • 田映钧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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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如果您在最近三年内得到过被告愿意赔偿的证据才可以。否则从1996年到现在,超过二十年,已经过了最长诉讼时效,很难再得到法院的支持了。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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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2:35
  • 尤誉颖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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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您这个已经过了时效,很难进行追诉。不过您可以跟对方协商,这个对方应该还您的钱款,法律上过了时效,但若对方归还,法律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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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3:17
  • 陈华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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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1.案件开庭搁浅是什么意思?有没有立案?如果没有,那么,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你已经无法取得胜诉权。 2.如果是法院的决定,时效重新计算,也已经过了时效,你最好跟法庭的法官再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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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3:28
  • 刘学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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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您好,您这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您这边可以再次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可以给个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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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3:33
  • ¥0.55
    • ①如有证据证明原告自1996年至今一直主张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则本案未经过诉讼时效,原告未丧失胜诉权。 ②尽管如此,由于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1996年,相关证据如已缺失,则原告的诉讼请求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对此原告需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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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4:03
  • 任金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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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21″
      自动转换:你好啊,知道对方准确的户籍信息就可以了,嗯,可以邮寄到他户籍所在地,这也是视为送达的,嗯,如果不知道的话,可以委托律师来调查对方的这个户籍信息,这样也是可以达到这个开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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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5:36
  • ¥0.55
    • 如果当时法院并未做出判决,则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可以要求恢复处理。 如果是缺席审判,那么虽然可提出申诉,但所需材料较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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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5:42
  • 李顺皓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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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我国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年,超过20年就不再保护。96年到现在已经超过了20年了。如果你的判决已经下来,强制执行已经申请过,只是没有执行到位的,你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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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5:50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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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如果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只是因为对方不到庭或下落不明,没有结案,仍然可以想法院追诉由法院传唤对方开庭审理作出判决,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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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6:31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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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如果是通过法院立案了,按照规定应该通过公告形式送达,如果两个月内公告期已过,不影响开庭。法院应当以缺席判决。即便没有送达给被告相关的诉讼材料的,属于诉讼中止性质,可以恢复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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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6:40
  • ¥0.55
    • 1、判决书有没有下来,有没有生效; 2、有没有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没有和法院联系过处理方案或法院的裁定书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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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8:30
  • 徐园园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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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您好,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一般普通诉讼时效现改为三年,最长时效20年,无论是按照哪个时间计算诉讼时效已经超过,您会丧失胜诉权。当时可以缺席开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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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9:11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55
    • 38″
      自动转换:你好,案子现在已经过了20多年,如果你现在想要起诉的话,那么很可能已经过了最长的诉讼时效,而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年,那你可以先向当地的法院啊,也是对方所在地的法院去询问一下是否能够立案,如果能够立案,能否以而已过最长诉讼时效20年,丧失胜诉权来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建议你先咨询一下,咨询清楚,如果可以的情况下,你可以尝试继续立案来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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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09:25
  • ¥0.55
    • 侵权损害赔偿。...当时法院进行判决了吗?如何判决的?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即可。具体可与我联系给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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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12:34
  • 王建勋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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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关键是法院是否受理了该案件 如果没有受理就牵涉到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 超过三年对方可以从时效上进行抗辩 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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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16:27
  • 周明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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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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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17:42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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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19″
      自动转换:你好像这种情况的话呀是可以啊,是可以追溯的啊,只要证据齐全就可以啊,具体的你可以找我详细谈一下啊,因为你这个是物权纠纷,是没有没有这个追诉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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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18:47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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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这种情况涉及的法律问题就是时效问题。之前法律诉讼的时效为两年,现在是从2017年的10月份往后,13年,如果你能证明在此期间一直能够索要赔偿,都可以起诉,如果没有证据起诉后对方会以时效抗辩,也就是说,对方如果抗辩的话,你这种案子很可能就会认定为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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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20:36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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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您好,如果找不到被告法院很难送达,虽然可以依法可以公告送达,但是也很难进行公告送达。这种情况因为时间较长,法院受理了也很可能以过了诉讼时效很难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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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3-30 11:22:21
  • ¥0.55
    • 你好,回答如下: 1、需要看诉讼时效是否已过,如过了,你已经无法取得胜诉权。虽有有起诉权利,但如被告以诉讼时效抗辩,很难胜诉。2、如果您在最近三年内得到过被告愿意赔偿的证据。时效可以重新计算,起诉会获得法院支持。,3、如相关证据如已缺失,则原告的诉讼请求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对此需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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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23:09
  • 吴瑶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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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您好!理论上是可以追诉的。 如果当时法院未做出判决,则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向法院提出恢复处理。 如果已做缺席审判,虽然也可提出申诉,但所需材料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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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29:12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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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36″
      自动转换:你这个当时找个律师啊,律师没有给你提供法律热点吗?这种案子当时没有追究,这就没有到位,你们从来没有放弃过,那就追,可是也没有过多长时间都不会过这个世界上的你们这样是没有放弃这个群里,但是这个过程你们需要提供证据,是否没有放弃,一直在追逐对方,一直在逃避,找不到开庭,开庭了当时这样就可以追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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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29:30
  • 平杰青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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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已过诉讼时效了,找不到人没关系,可以公告送达传票,并缺席判决。如果当时法院已立案,只是法院没处理,你可以再去找找法院。如果没立案,就没法再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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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36:24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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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按照你说的这个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可以继续要求赔偿的。证据最重要,保留好证据,建议你尽快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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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37:30
  • 侯铁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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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当时案件如果裁定诉讼中止,并且你目前已经发现被告行踪,可以有效送达法律文书的,可以申请法院恢复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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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41:05
  • ¥0.55
    • 96年的赔偿金到现在已经过去20多年了,已经超过了民事诉讼时效规定的保护最长期限,估计不太好要了。如果这中间你们谈论过涉案事情,诉讼时效中断的话,你还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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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1:43:57
  • ¥0.55
    • 从你材料看,当时已经诉讼,看当时有没有判决,胜诉后有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有一项没有,可能已经过了时效,法院不会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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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2:11:24
  • 朱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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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10″
      自动转换:哦,你好,你这个已经过了被炒了,初中时期20年的话,这个现在是没有什么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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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2:15:34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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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13″
      自动转换: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要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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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3-30 12:18:55
  • 徐同亮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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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及提供的照片,这个案子已经超过最长的追朔时效。很难能够打赢该官司,建议你和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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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3-30 12:19:30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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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如果主张维修得用的话,已经过了民事的诉讼时效,如果对方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话,是有可能追回来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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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3-30 12:21:39
  • 徐范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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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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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2:22:44
  • 陆畅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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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17″
      自动转换:这就是要看你这个案子,师傅还有实现你当时的时候案子搁浅,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情景的方式是终止还是已经审理?你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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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2:28:01
    • 陆畅言 服务方:
      17″
      自动转换:当时的安置搁浅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搁浅是终止生命?但是已经审理你都在描述咨询问题中没有详细没有说,所以没法来给你做一个详细的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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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2:28:27
  • ¥0.55
    • 您所谓案件搁浅具体是什么状态?法院受理之后至今未结案?还是撤诉?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无法送达的话,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送达开庭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如被告不到庭的,法庭可以缺席审判的。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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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2:33:27
  • 荣明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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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说的这个事情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或交通肇事罪。但是,后面车辆维修费的问题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了,应该也过来诉讼时效,找你玩基本上很难要回来了。 诉讼时效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的行使权利,如果权利人在诉讼时效内不行使权利,诉讼时效过了以后,不再享有胜诉权。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第二条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应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关于一年除斥期间的规定。 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 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第十一条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第十三条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申请仲裁; (二)申请支付令; (三)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四)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六)申请强制执行; (七)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八)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九)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第十四条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第十五条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十六条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第十七条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第十八条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第十九条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 (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第二十一条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施行后,案件尚在一审或者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人民法院进行再审时,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施行前本院作出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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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2:34:17
  • ¥0.55
    •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超过20年之外的,已经超过了最长的诉讼时效所以法院这个途径是解决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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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2:49:56
  • 李彩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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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在1997年已经起诉过了?当时没有被告没有出庭?具体什么情况?当时的案子进行到哪一步了》法院出判决了吗?你在当时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了,现在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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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2:57:43
  • 苗世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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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自动转换:按键时间太长了,已经过了,可以申请再审期限,所以说现在这种情况了,只能试试检察院考试,看看还有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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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3:11:35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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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你所述,“撞死两条人命”应当是刑事案件,如果刑事案件已经立案,那么就不存在追诉时效的问题,现在找到人了可以立即将其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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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3:13:41
  • ¥0.55
    • 你好,这个时间过去很长了,是否有就车辆损失进行过诉讼,或者和被告就此事达成过协议等,如果没有,可能涉及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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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3:15:11
  • 邵伟林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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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96年发生的事故案件,已经超过民事诉讼中最长诉讼时效20年,你可以向对方主张责任,如果对方主张已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将会驳回你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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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3:18:40
  • 张家平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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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由于法院已经立案了,可以继续追诉。你如果知道被告的下落,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通知法院开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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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3:21:27
  • 范月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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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一,尽量先找到对方才有希望要回来。二,维修费金额要提供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三,保留后期主张权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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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3:32:26
  • ¥0.55
    • 案件没有经过开庭审理,对于债权追偿权可以继续起诉,要求赔偿。但是如果重新审理,也需要提供被告明确的身份信息,如果无法送达,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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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3:48:45
  • 孙成山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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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陈光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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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魏敬环

    律师

    投诉
    ¥0.55
    • 你好,案件搁浅在哪个程序?诉讼程序中吗?是否有生效的判决书?是否申请了强制执行?只有在执行程序中搁浅,案件才能继续进行,否则希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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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4:34:19
  • 黄颜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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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你的问题我已经看过了,因为相隔时间过久,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没有办法再起诉这是我的法律建议,希望你可以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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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4:43:52
  • 施鸿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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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1、当时的赔偿和财产损失应当一并起诉要求赔偿,您的案件太久,需要看是否属于诉讼时效期限内;2、告诉我具体情况,薇信号一三六、零五六、〇一七、零八,随时都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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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4:52:44
  • 梁文彦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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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根据法律规定,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权利,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您在两年之内未请求法院判决,视为您放弃该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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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4:56:25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0.55
    • 你好,如果是民事诉讼,无法通知被告,法庭应当公告送达缺席判决,而不应当不了了之,建议与法院进行沟通,看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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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5:39:38
  • 李欢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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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24″
      自动转换:个人觉得你看你这个是1996年的事情啊,因为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有一个20,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嗯,你这个已经过了20年的诉讼取消,如果说再进行起诉索要的话,我个人觉得怕到时候对你不利,然后你白桃了,这个诉讼费,但如果你执意要坚持诉讼,那也是可以的,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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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6:10:13
  • 袁影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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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案子的时间太久了,钱款追回的可能性不大,案发当时的很多证据都不存在了,相关证据不好找,起诉胜算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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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6:18:46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0.55
    • 您好,就您所说的情况,如果当时没有判决书下来,相当于没有过了时效,是可以收集目前的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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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6:30:37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0.55
    • 34″
      自动转换:诶您好,既然是江苏事故,那这个应该是车辆的损失,应该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给赔偿,到底是什么情况?你应该委托律师,或者是您直接带上相关的材料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当面咨询,把问题搞精准,那么下一步才有一个明确的操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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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6:33:51
  • ¥0.55
    • 损害事实一直持续,依据相关,您提供的照片,说明已经提起过诉讼,但因无法送达,未做缺席判决,现在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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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6:51:03
  • ¥0.55
    • 26″
      自动转换:呃,你好,你只要在96年已经起诉到法院了,呃,即使最高的,即使被被告呃逃避责任,到现在仍然一,既然已经立案的话,没有创造事项仍然可以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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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6:52:48
  • 郭启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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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根据诉讼时效的规定,最长的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很明显你的情况已经超出了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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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0 16:56:02
  • 牛振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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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如果案件中止,可以恢复审理,你可以向法院询问一下该案进展。我认为自事故发生至今已经超过二十年,可能过了诉讼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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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3-30 20: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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