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我的位置:好律师  » 问律师  » 土地权属  » 请问律师
img
¥25
土地权属 | 2020-03-22 16:31:11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我们家父母和我还有我四爸以前在一个户口上,土地承包在一起,后来他和我们分户了,去村上办理了五保户,请问我四爸承包的那部分土地是由我们家继续承包,还是由村集体收回,还是由我四爸独自继续承包呢?
展开
收起
现在自留地和承包地有什么区别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7:12:01
+ 补充问题
隐藏提问
0/5000
上传图片
关闭
上传视频
关闭

本地上传

提示:最多上传1个视频,发出后不可删除

上传视频
100.00%

视频上传成功

上传速度取决于您的网速,请耐心等待。取消上传

视频上传成功

知道啦
上传语音

59位律师解答

  • 李国民

    律师

    投诉
    ¥0.44
    • 16″
      自动转换:啊你好,那么由于你们家庭成员之间的内部分割就已经档案到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啊,由村里面收回啊,另行安排。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33:08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4
    • 26″
      自动转换:啊你好啊,这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如果她分数起来之后呢?嗯,土地承包期精选的经验是30年,他出去之后如果在续集的话应该是由她自己他自己再继续承包啊,不是说成为五保户之后,我就土地就不能继续承包了是可以的,可以继续承包的,如果她不够重的话,你们家是可以带来更重的可以耕种嗯。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33:32
  • 郭启兰

    律师

    投诉
    ¥0.44
    • 你好,如果你父亲办理了五保户,则不能够继续承包土地了。但是承包土地是以户为单位的,你父亲不能承包,但是原土地经营权证上的其他权利人是可以继续承包的。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34:09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4
    • 50″
      自动转换:您好,农村的土地承包使用权是按照户并不是按照个人来进行分配,首先,村集体是无权以您淄博的户口分开迁出为由来收回土地,这种情况呢?您淄博是享有土地使用权至承包期届满为止,村集体才有权收回,而根据现在的这个民政的相关政策,要享受五保待遇的话,一般明就是明向是不再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这种情况您可以和您四伯进行沟通协商,土地交由你们进行耕种,使用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为止,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34:44
  • 李新宇

    律师

    投诉
    ¥0.44
    • 26″
      自动转换:啊你好啊,因为你父亲办理了五保户啊,咋不能继续承包徒弟了,但是呢,就是这个土地承包,还是以家庭为单位,你附近不能承包的话啊园土地精神正常的其他权利人是可以继续承包的啊!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35:21
    • 李新宇 服务方:
      14″
      自动转换:啊,就是关于这个承包的土地,他自己不能耕种的话,他可以包给别人种嘛,对吧,你比如说你他不能跟中的话,可以由你加来继续耕种啊,就是这个意思。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36:36
  • 陈华明

    律师

    投诉
    ¥0.44
    • 你的问题比较少见,但是,一般而言,如果他还在你们村,村里的土地一般都是跟户口进行分配的,如果他跟你们不是在一个大队,那么,可以与他现在的大队进行置换。村里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建议你们很村里进行一下协商。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35:31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0.44
    • 你好,应当由你四爸继续承包,虽然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但是对内应当具体到个人,你四爸分户后土地不能收回,不符合收回土地的条件,作为村民,仍然有权利继续更重属于他的份额的土地。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35:49
    • 南晓峰 服务方:
      如果四爸没有劳动能力了,应当有你家继续耕种,在承包期内,如果不是迁到设区的市,是不能收回土地的,如果成员有人失去劳动能力,由其余家庭成员继续耕种。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39:29
    • 南晓峰 服务方:
      享受五保户的条件之一是没有劳动能力,如果有劳动能力有生活来源不符合申请五保户的条件,所以,你们家可以要求继续耕种,承包期内承包合同一般不因人员生老病死改变。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45:37
    • 南晓峰 服务方:
      1、自留地是从1955年《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规定:“为了照顾社员种植蔬菜或者别的园艺作物的需要,应该允许社员有小块的自留地。也就说自留地的产生是人民公社时期就产生的。 2、法律上,自留地、自留山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具有使用权。 3、后来实行了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后,自留地仍旧被保留了下来,那个时候自留地和承包地的区别就是自留地不征公粮,不派统购任务,不计农业税,不承担任何负担。 4、自从取消了农业税,自留地和承包地已经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了。使用对象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现在甚至农民自己都分不清来了!在土地征地补偿上,自留地和承包地也是一样的。 5、但是自留地和承包地还是有区别的,自留地大部分临近农户的宅基地,小块散块。而且自留地不可以进行土地流转,还没有相关的条款表示自留地也可以进行出租!这一点很重要。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8:17:45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4
    • 你好,他承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还是在你和你四爸协商之中,可以由你们家继续承包,但是要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录音等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36:56
  • 施鸿伟

    律师

    投诉
    ¥0.44
    • 1、村集体收回,然后根据一户一地的政策分给其他承包单位;2、告诉我具体情况,薇信号一三六、零五六、〇一七、零八,随时都可以咨询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37:13
  • ¥0.44
    • 34″
      自动转换:嗯,前几年应该办过确权呀,就是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农村的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证确权的工作,你们没有办确权吗?那确权的是对于一个户口本就是来经营缺钱的呀,就一家一户来紧缺全的,那它分出去的话,她应该是不用再我是不是就是对那一块儿地已经进行了确定你们要确认一下?如果没有去捡的话,那这些地方应该都是这一个,不过本场的就是。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37:19
  • ¥0.44
    • 每口人都是有土地的,所以原则上讲即便分户出去也是有地的,村里不会收回,每人占多少地你家人和村委会应该都知道,目前全国正在开展土地确权,每户多少地都已经明确登记。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37:28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0.44
    • 您好1.村集体是无权以此在土地承包期内收回土地的承包使用权的2.您的四爸虽然户口迁出,仍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如果与五保户政策冲突,可以将土地使用权交给你们家庭内继续使用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37:42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0.44
    • 你好,如果是分户的话,并且土地也可以分开,一般是由村集体收回的,建议详细咨询当地的土地政策,咨询一下土地部门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38:51
  • 黄颜煜

    律师

    投诉
    ¥0.44
    • 你好,你的问题我已经看过了,你们家的土地应该是由你们家继续来承包,以上是我的法律建议,希望你可以采纳,谢谢。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40:44
    • 黄颜煜 服务方:
      你好,你的问题我已经看过了,你们家的土地还应当还是由你们家继续承包,以上法律建议,希望你可以采纳,谢谢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41:03
  • 王晓宁

    律师

    投诉
    ¥0.44
    • 第一这种情况要看村集体常规的做法,每个集体内部掌握的尺度不一样的。第二,一般情形下应该是由你四爸,继续耕种他原有的土地。。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40:47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4
    • 你好,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应该是你四爸独立继续承包比较合适。也就是原来由谁承包费还是继续承包。这个没有争议的。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43:20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4
    • 你好!按照《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承包法》规定,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实行的原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土地承包期间,土地的承包人如果去世,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土地承包经营。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46:10
    • 黄振波 服务方:
      承包期届满的,如果承包人去世,应该在下一轮土地承包时重新分配,农村土地属于村组织成员的集体土地,承包期以外就不可以继承了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49:11
    • 黄振波 服务方:
      另外对于五保户,如果其家族成员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在老人土地承包期间,可以继续对老人土地进行承包经营。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51:45
    • 黄振波 服务方:
      法律依据:1.《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56:15
    • 黄振波 服务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第四条稳妥推进“长久不变”实施(三)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7:02:26
  • ¥0.44
    • 你四爸办理了五保户,他需要的一切费用由村集体支付,他的承包地当然也归村集体耕种,如果村集体不支付他所需费用,则他的承包地还由他自己耕种。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48:18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4
    • 48″
      自动转换:这个问题呀,首先如果你的四大愿意承包的话,还是由他继续冲动,如果他办了五保户,我要承包了,那么舅舅突然积极收回统一分配,如果你们家想承包,那么需要向推村委会其实是申请村委会已经是可以让你们家继续承包的,因为这是家庭户,你们原来是在一个户口上,一个家庭户的土地,只是可以用一个人家触摸的,但是也不是必须,因为必须是开户了吗?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49:02
    • 许家苗 服务方:
      44″
      自动转换:通俗的讲自律的就是随着你的户口,所以你的人生口粮田再讲承包地呢?那你要超过那个口聊天,你多劳多得,可以多承包,尤其是删领地,黄山这些都可以冲泡自留地呢是按照人均人口必须保证口粮的,所以这个自律力应该是身份性更强一些。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8:41:38
  • 李顺皓

    律师

    投诉
    ¥0.44
    • 承办期限还没有到期的应该继续保持承办的状态。因为你的家人已经分户了,因此在承办期限到期前应该继续承办。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54:28
  • ¥0.44
    • 如果当事人(独身的人)去世前,属于村里的五保户的,去世后,其承包的土地收归村集体;否则,在土地的承包期限内,由其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继承土地的使用权,直到承包到期。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56:35
  • 陆畅言

    律师

    投诉
    ¥0.44
    • 28″
      自动转换:看了你咨询的问题,要看他那个五保户是村里是否把她的土地收回了,如果没收回的,那么他那个土地是可以由他自己多练,继续承包,也可以由你们继续喂,他是跟踪。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56:40
  • 邹飞红

    律师

    投诉
    ¥0.44
    • 咱们国家的政策土地是一个家庭承包责任制,就是以家庭以户承包的,像你们这种情况的话,以前也就相当于一个共有,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分配,就比如说你四爸多少地,你们家多少地,谈不拢就起诉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6:58:13
  • ¥0.44
    • 1.不论户口是否分立,其土地承办经营权并不影响,因此,您四爸仍对其土地享有承办经营权,村集体无权收回。 2.若您家向承包该地块,可与其协商办理。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7:01:20
  • 梁文彦

    律师

    投诉
    ¥0.44
    • 这个可以到村委会详细了解一下承包是否进行了区分。你四爸的那部分不属于你们继续承包,现在可能由你四爸继续承包。最后可能被集体收回。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7:10:06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0.44
    • 23″
      自动转换:您好,这个承包土地是当地农民,农民啊,生存的资本,嗯,任何人都不能剥夺,那也就是说,你四叔自己本分的那一份土地是依法受到保护的,是由他自己本人进行经营。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7:10:57
  • 朱家明

    律师

    投诉
    ¥0.44
    • 10″
      自动转换:哦,你好,这个他那一部分的话,应该是由你们继续承包的,他发这个音应该要减少两个。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7:11:17
  • ¥0.44
  • 荣明昇

    律师

    投诉
    ¥0.44
    • 按照你说的这个事情,你四爷是你们村集体的五保户,这样的话,按照现在国家对于农村五保户的政策来看,你四爷承办的那部分土地在你四爷去世后会被村集体收回。 五保户在世的时候有村集体优抚,去世以后,五保户的遗产如果没有继承人继承, 就属于村集体的,宅基地本来就属于村集体,五保户去世以后自然还是集体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7:41:34
  • 孙成山

    律师

    投诉
    ¥0.44
    • 15″
      自动转换:呃,如果是分户了,那这个你是把那种东西应该是给他的,他继续土地什么进去,但是她可以啊,是让你继续耕种吗?还是怎么样?还是怎么样?真的没问题,可以写上。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7:49:28
  • 徐范霁

    律师

    投诉
    ¥0.44
    •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7:50:31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0.44
    •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要看承包土地是以谁的名义承包的。如果不是以你四爸的名义承包的,他的户口分出去以后,没有权利继续承包。由你父母继续承包。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7:56:26
  • ¥0.44
    • 11″
      自动转换:啊,这个应该有你是把独自继续承包。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8:02:26
  • 李晓轩

    律师

    投诉
    ¥0.44
    • 11″
      自动转换:由你四爸继续承包,如果他没有能力耕种了,可以由村集体收回。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8:02:43
  • 徐同亮

    律师

    投诉
    ¥0.44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根据农村土地承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分户的话,考虑到你四爸是五保户,可以由村集体收回土地。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8:12:33
  • 常彦奎

    律师

    投诉
    ¥0.44
    • 11″
      自动转换:主要是那个自由地,他不能是怎么出去?承包地也可以存储啊,怎么做手术了?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8:27:50
  • ¥0.44
    • 您好,这种情况建议你去咨询你们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一般情况下,你们是可以继续的使用这一块土地,或者重新进行,让村委会重新进行调配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8:46:15
  • 贺圭胤

    律师

    投诉
    ¥0.44
    • 10″
      自动转换:我们所有人都这么说。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9:01:33
  • 周汉基

    律师

    投诉
    ¥0.44
    • 既然你四爸与你分户,也办理为五保户,你们不是近亲属,依法没有继承权,你四爸日后无力耕种时,只能由村集体组织收回重新分配。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9:13:24
  • 苗世静

    律师

    投诉
    ¥0.44
    • 12″
      自动转换:你好,正常的,如果你四爸单独分出去一个户口的话,正常的,这个地肯定是他,嗯,他来承包他那一部分。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9:39:24
  • ¥0.44
    • 与村集体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延续,由村集体进行决定。如果身体继续,和你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吗?那继续享有之前的权利
      展开
      收起
      2020-03-22 19:50:36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0.44
    • 您好,就您所说的情况,五保户(孤寡老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是由村集体来负责,对于收回土地的政策上是没什么问题的,某种程度上如果不上交土地的话,根据相关规定在正常的条件下也是无法获得享受五保户的资格的
      展开
      收起
      2020-03-22 20:04:21
  • ¥0.44
    • 如您四爸有劳动能力,即有经营承包土地的能力,或者能够将土地进行流转,则其有权以个人名义继续承包土地。关于土地流转问题,因各地政策存在一定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展开
      收起
      2020-03-22 20:25:20
  • 周明明

    律师

    投诉
    ¥0.44
    •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展开
      收起
      2020-03-22 20:26:52
  • 刘学勤

    律师

    投诉
    ¥0.44
    • 嗯你好朋友,我看了一下您这个情况,因为您父亲办理了五保户,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继续承包土地,那么承包土地一般是以户为单位的
      展开
      收起
      2020-03-22 20:40:56
  • ¥0.44
    • 你好,原则上分户了,重新进行分配土地,土地一般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使用的,建议咨询当地村委会你四爸是否有分配。
      展开
      收起
      2020-03-22 20:50:35
  • ¥0.44
    • 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根据户口区分,虽然分户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属于你四爸,承包到期之后,土地由村集体收回
      展开
      收起
      2020-03-22 20:51:18
  • 王景生

    律师

    投诉
    ¥0.44
    • 你好,只要是当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起办理的,这样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是不能变更的。还是由你们家一起耕种就是。
      展开
      收起
      2020-03-22 20:53:50
  • 王万里

    律师

    投诉
    ¥0.44
    • 23″
      自动转换:我们国家的这个徒弟什么,他是以这个户为单位的,然后你这个爸爸给你的父母,当时这个户口是在一起的,所以说即使现在你这个司法这个户分出去那个当时承包的这样一个土地里面就是属于你span应当更正的这个部分呢,还是依然由她来更重,这个集体是不能提前给收回的啊!
      展开
      收起
      2020-03-22 20:57:42
  • 范月东

    律师

    投诉
    ¥0.44
    • 一,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二,你们的分户是否重新向村里争取土地,没有的话就把原有你们的一个户里的土地占的部分。
      展开
      收起
      2020-03-22 20:57:58
  • ¥0.44
    •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承包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地不得买卖。
      展开
      收起
      2020-03-22 21:12:19
  • 李彩钰

    律师

    投诉
    ¥0.44
    • 1、二者产生的年代不一样。自留地产生于1955年,已于1981年以后逐渐取消。承包地的概念产生于1981年,以后还要延长30年不变。 2、二者占集体土地的比例不一样。自留地占集体土地的比例由1955年的5%提高到1981年的15%。承包地占集体土地的100%。 3、概念不一样。自留地是在完成集体耕作的基础上,农民可以自行决定自留地的耕作方式。承包地是把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户,由农户自主进行经营管理,占农民农业工作的主体。 4、税负不一样。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承包土在2015年以前交农业税,2006年免征农业税。
      展开
      收起
      2020-03-22 21:12:38
  • ¥0.44
    • 这种可以协商处理。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展开
      收起
      2020-03-22 21:28:36
  • 李萌立

    律师

    投诉
    ¥0.44
    • 46″
      自动转换:反正我们国家的农村土地的承包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五保户也是有也是也是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以说你四八虽然跟你们以前是存在一个家庭里面,现在变成五保户了,那么它之前分的徒弟应当也要从你们家分出去,也是他自己的啊,承包店,然后他自己可以这样土地流转出去啊,或者自己做啊,自己还有这个授说嗯,就不存在,还是他走了就留给你们,你们也没一家人中的得道理地还是他个人他个人的,什么君君还是他个人的?
      展开
      收起
      2020-03-22 21:41:38
  • ¥0.44
    • 17″
      自动转换:首先,土地他自己是有份额的,他如果说自己那个比如拆迁的话,他是有利益的,但是他自己如果你身体各方面不能耕种的话,你们可以代为管理,但是也可以给你可以给你,或者说是不给予相应的收益,这是很几方面的一个事情。
      展开
      收起
      2020-03-22 21:44:15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4
    • 自留地是一历史概念,指的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集体土地一律采取了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个人原有的自留地全部纳入实行承包经营的土地范围。
      展开
      收起
      2020-03-22 22:07:11
    • 答谢
      如果分户的话,他是独立的经济体,其承包地并不能当然由你家继续承包,应当由村集体处置。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展开
      收起
      2020-03-23 00:34:00
    • 答谢
      农村土地成高跟500户的关系不大,关键是看相应的政策是否合理合法,还有村民的约定,还有村上的管理,具体需要可以提问咨询或电话咨询。
      展开
      收起
      2020-03-23 09:18:13
  • 蒋巍巍

    律师

    投诉
    • 答谢
      13″
      自动转换:土地虽然说户口迁走了,但是这个土地还没有处于分配,所以说你这里面还有58的一份儿,嗯,一个一份,所以说那个徒弟还有他的。
      展开
      收起
      2020-03-23 10:24:59
查看其他49位律师回复

问律师

客户在“问律师”板块进行公开提问,支付红包、平台加急费。问题发出后不可撤销,请您注意避免出现隐私信息。

“答谢金”由客户按照其满意度,于发帖后6小时内,选择发放给一位或多位解答律师。6小时届满客户未主动发放的,系统将按照规则自动发放。

若咨询发出满6小时仍无任何律师解答,则该条咨询将关闭,用户所付金额将全额退还。

注:具体要求详见《问律师交易流程及服务规范》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立即咨询

热门法律知识

  • 案例|用人单位分立是...

    2020-07-01 19:55:35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2019-11-21 17:19:58

  • 我因休假10天年休假...

    2020-10-10 17:27:35

  • 罚员工吃蚯蚓公司2名...

    2020-06-03 14:52:51

  • 员工拿着假身份证入职...

    2020-09-24 18:33:33

律师推荐

  • 肖乾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借款担保、房屋土地、民事诉讼、商事仲裁

    好评:
  • 甘仕荣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房屋土地、交通肇事、民事诉讼、国家赔偿、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 何思齐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劳动人事、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刑事诉讼、知识产权、财产损害、借款担保

    好评:
  • 陈飞虎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劳动人事

    好评:
  • 郭梦恩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人身伤害、民事诉讼、借款担保、遗产继承、财产损害、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商事仲裁

    1 好评: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