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我的位置:好律师  » 问律师  » 名誉及隐私  » 我与业委会主任的名誉纠纷案
¥30
用户已使用”VIP提问隐藏卡”,对个人信息及 提问内容进行了隐藏

52位律师解答

  • 周跃亮

    律师

    投诉
    ¥0.62
    • 14″
      自动转换:你好,你的情况家你到工程处对于这个QQ以及相关信息进行证据保全,然后再采取所有方式提起诉讼,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27:50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0.62
    • 你好,如果您有证据能证明该主任确实存在拿物业方西等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行为,那么你在群里所发应该属实那么就不构成侮辱诽谤,建议积极出庭应诉提交证据进行答辩。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29:40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0.62
    • 你好,如果你并没有确切的证据,发表这样的言论,涉嫌诽谤,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建议跟对方和解,如果你有确切的证据,可以到时候向法庭提供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29:43
  • 李新宇

    律师

    投诉
    ¥0.62
    • 59″
      自动转换:哦,你好,我看了你的描述呢啊,就是说现在这个业务主任也把你起诉了啊,说你这个肥胖肯定是损害她的名誉了啊,像他的这种塑料球呢?主要是什么销售影响还赔礼道歉啊,你需要做的是积极因素,然后啊,最好是能找到你说的这些话是事实,有证据证明的这个事实,于是找其他的衣服来作证,带一个是啊,寻找一些其他的一些证据啊,最好是物业的人物业的人能给你作证,不过这不太可能啊啊,这会儿有其他的业主来给你作证啊,这样的话,有胜诉的可能性啊,就算这个官司输了之后,我对你也没有什么实质的影响,顶多就是删除删除这个言论,然后赔礼道歉呗。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30:21
  • ¥0.62
    •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举报,可以要求召开业主大会,撤销其主任职务。另外,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接受请吃受贿的证据提交法院。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31:41
  • 石雪华

    律师

    投诉
    ¥0.62
    • 你好,你已经收到法院传票了,你现在能做的就是去应诉,最好是委托一个律师介入因素,对方的诉求要求你道歉不一定会被支持,第2个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不被支持的。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32:51
  • 陈华明

    律师

    投诉
    ¥0.62
    • 1.你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物业的银行账单,以及主任的银行账单,查一下,他们之间有没有经济往来,如果有,那么,你说的是事实,不构成诽谤。 2.你可以在微信群里找一下当初谁给你说的这件事,让后请律师去找他做一个证人证言,这对你赢得诉讼的可能性很大。 3.在微信群里请求业主的帮助,告诉他们,你们主任是在杀鸡儆猴,如果你输了,以后你们都要任由他摆布,请求业主帮助,请求他们提供主任跟物业同流合污的证据。 4.去他们经常吃饭的地方调查取证,证明他们经常一起吃饭,关系不正当。 5.建议你委托律师,你自己诉讼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33:21
  • 宋成海

    律师

    投诉
    ¥0.62
    • 您好,如果你没有诽谤他,这个不用担心,你积极应诉就是,相反,他如果诬陷你,你可以反告他。给你造成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并且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34:18
  • 邹飞红

    律师

    投诉
    ¥0.62
    • 你好,你的这个问题我具体的看了一下,你说具体怎么办的话,在你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是你的过错,愿意给对方道歉,在法院的时候你就表态同意给对方道歉,让法院调解一下,精神抚慰金,反正你就不认可,需要委托的话可以联系我,我也在上海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34:28
  • 李晓轩

    律师

    投诉
    ¥0.62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2
    • 你好,这是涉及到公权和私权的问题。您作为业主其实知道业委会领导有私职渎职的行为,可以反馈或投诉主管部门,但不能侵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誉。因为公民的人格权和名誉权是不受侵犯的,作为业主不是新闻媒体,不具备这种传播扩散信息的资质地位。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35:07
    • 黄振波 服务方:
      但是,从对方提交证据上看,称收受中华烟和报销眼镜费用者,并没有明确指向何人?至于后续其他人推定为李某,在群中发文者并没有确切肯定,因此,并不具备达到名誉侵权的条件。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42:45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2
    • 你好,你需要做的就是积极应诉,然后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的言论是事实的证据,然后需要有业主给你作证最好,你的案子很可能会败诉,然后你需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35:22
  • 王炜华

    律师

    投诉
    ¥0.62
    • 具体的名誉权纠纷呢,个人建议是在相关证据的收集上寻找相应的漏洞,从而导致了对方可以在呃或者提出反诉想办法来制止对方呃,孤立而没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36:09
  • 李顺皓

    律师

    投诉
    ¥0.62
    • 积极应诉,从目前的材料上,对方证据并不足够。 因为诽谤虽然捏造事实,造成他人在社会评价降低,并且要在公开范围内传播,但是微信聊天记录中没有特定的主体。即并非对特定对象进行了诽谤,某人一词暂时看不出是指的原告。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36:18
  • 李国民

    律师

    投诉
    ¥0.62
    • 30″
      自动转换:啊你好,那么这些微信聊天记录在没有经过公证的情况下,并不能证明啊,里面啊,被告方以及原告方的真实身份信息,所以说这些证据够不上证据啊,此外,你也可以着急,先收集相应的证据证实对方有那么社会或者说有,哦,那么经济啊,上存在的相应问题。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37:26
  • 宋太旺

    律师

    投诉
    ¥0.62
    •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主要是判断是否存在侮辱、诽谤。同时涉及业主如何监督业委会的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以免败诉。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38:03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2
    • 你好,去过的对方掌握了证据,而且也是虚构事实,恶意散播到不特定的人群的话,是有可能涉嫌诽谤的,需要尽快聘请律师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40:23
  • 孙成山

    律师

    投诉
    ¥0.62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2
  • 施鸿伟

    律师

    投诉
    ¥0.62
    • 委托本律师告知清晰情况,尤其是合同和关于个人的问题。告诉我具体情况,薇信号一三六、零五六、〇一七、零八,随时都可以咨询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45:49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0.62
    • 41″
      自动转换:您好,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对方起诉您这个肥版,那么要看对方的具体的证据,唉,现在只有微信的,这个证据证据也不能够证明对方主主张的搜索请求,所以啊,您还是应该委托企业委托律师来处理,对对对对对对对。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48:04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0.62
    • 您好,就您所说的情况,如果能够提供业主委员会主任索要物品,让物业请他吃饭以及赔偿他的各种费用损失的证据,那是没问题的,建议积极应诉就行
      展开
      收起
      2020-03-13 23:48:52
  • 蔚松芬

    律师

    投诉
    ¥0.62
    • 你好,如果情况属实的话,你说的这个情况构不成恶意侮辱诽谤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建议你搜集实际上这些情况真实的相关证据,或者找相应的邻居做证据,证明你说的是事实,即使不是事实,这个情况也构不成对他的名誉侵犯。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0:05:26
  • 范月东

    律师

    投诉
    ¥0.62
    • 一,是否有确切证据如果有这么回事就不是诽谤。二,如果没有明确指向某人就不会属于诽谤。三,正常开庭答辩不认可说他。只是道听途说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0:06:15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0.62
    •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您可以积极的应诉,向法院提供,你所发的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只要你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存在,就不构成对他的所谓的诽谤或影响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0:12:08
  • ¥0.62
    • 你好,如果有相关事实,你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为事实,如果无法提供,涉嫌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可能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0:16:56
  • 邵伟林

    律师

    投诉
    ¥0.62
    • 你好,既然对方已经起诉了,那按照传票上的时间参加庭审即可。一般名誉权案件,如果的确是侵权了,判决结果主要也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较少。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0:17:34
  • 王晓宁

    律师

    投诉
    ¥0.62
    • 看你发的是不是真实情况 情节轻微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法律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在实际过程中出现以书面、口头形式诋毁、诽谤他人名誉,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视情节轻重认定侵权行为。 情节严重按照《刑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以诽谤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0:20:09
  • ¥0.62
    • 1.起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对后续事宜一无所知。2.可以聘请律师具体咨询,了解案件细节以及注意事项,包括指导庭审,起草文书等等。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0:21:19
  • ¥0.62
    • 25″
      自动转换:呃,既然已经收到传票了,对吧?这个也得尊重法院该处停处停啊,自己如果说对法律这一块儿不太了解,建议委托个律师帮你代理,嗯,如果说啊,在这个小区住得这么不开心,这么窝火?其实建议您还是把房子卖掉,换其他的房子。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0:24:21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2
    • 你好,如果你说的这些是事实,有就是有依据,你可以主张不构成诽谤,请求法院驳回对方诉求,但需要你提供一定的证据。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0:25:03
  • 冯硕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2
    • 您好,建议您积极应诉。对您描述的事实提出证据。只要您能够证明您所讲述的是事实,就不会构成诽谤。否则就可能面临败诉。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0:29:04
  • 李萌立

    律师

    投诉
    ¥0.62
  • ¥0.62
    • 既然对方已经起诉了,那就要积极应诉,防止出现准备不足或缺席引起的败诉。 1.受理诸如证人证言、餐厅录像等证明有往来的证据,并按举证期限提交。 2.从你了解的情况来源进行证据固定,证明非恶意诽谤。 3.在庭审中,要求对方举证证实不采纳各位业主意见的原因及证据。 4.要求对方出具索赔数额的标准及计算方法(即使败诉索赔资金要求明显不合理)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0:45:48
  • 李长泉

    律师

    投诉
    ¥0.62
    • 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业委会主任要求你赔礼道歉,你如果不认可对方的请求,你需要收集相应证据证明你在微信群发布的信息属实,与事实相符,并不构成诽谤,要求驳回对你的诉求。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0:52:05
  • 陈建权

    律师

    投诉
    ¥0.62
    • 您好!如你所述,对方如确实存在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并与物业有收受财物不法行为,则你可搜集确凿证据,积极答辩应诉,只要能够证明他确有其事,则其起诉你诽谤的诉求不能获得法律支持。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0:55:51
  • 徐范霁

    律师

    投诉
    ¥0.62
    •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1:02:18
  • 张荣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2
    • 23″
      自动转换:你只是在微信群中看到别人所发的,并没有进行实际核实,建议你最好是找到人证或者是其他证据材料,材料证明物业的确有存在违规行为。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1:25:53
    • 张荣 服务方:
      23″
      自动转换:如果不能找到最直接的证据证明物业存在过失或过错的情形下,建议你对方和解,向其说明原因,取得谅解,争取让对方撤诉。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1:26:27
  • ¥0.62
    • 如果所发布、传播的信息有确凿证据的,可以免于承担法律责任,否则,将可能要被判负法律责任。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2:07:17
  • ¥0.62
    • 53″
      自动转换:你好,你你你这种情况需要积极定数,需要向法院提供你获知有关情况的,也就是消息来源真实的真实需要提供这方面成绩如果能够提供你在微信群里面,其他的我觉得这种真实的证据的话,地方的虚荣心就不会被发现,支持你要需要积极提供的时候自己手机提供进去,并且要在法院传票规定的基本企业提供。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2:08:24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0.62
    • 14″
      自动转换:如果收到法院的传票,应当积极地的区域赠送答辩准备答辩意见。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2:33:56
  • ¥0.62
    • 业主对业委会有监督的权利,这是答辩的基本点,但案件的关键,是你对自己在群里说的针对主任每一句话,都要提交相应的证据,否则,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3:31:19
  • 徐同亮

    律师

    投诉
    ¥0.62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建议你最好委托律师介入。一般来说,精神抚慰金不会得到支持的,你不用担心。至于赔礼道歉,得看你说的是否属实,是否在公开的场合说的。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4:00:07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2
    • 如你所示,首先,你应当积极应诉答辩。其次,你应当对你在群里所说的话负责,要有证据证实。第三,可以向法官表达调解的意愿。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4:44:11
  • ¥0.62
  • 胡泽鹏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2
    • 只要你不是凭空说的,肯定有该事实的源头,如张三、李四跟你说过这样的话,你就找他们,让他们出来帮你做证明,问他们方不方便去法庭作证明,愿意去不愿意去,你都要将此事复述一遍,并录音,录音,证据意识要有。没有证据,对你相当不利。希望能帮到你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5:09:08
  • 张家平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62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没有指名说出对对方污蔑的语言,与业主讨论业委会的工作情况,包括举报问题不构成污蔑!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5:14:23
  • 侯铁男

    律师

    投诉
    ¥0.62
    • 你好,根据你叙述的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所言非虚,那当然是对你最有利的。但还也可以抗辩说,该主任一向口碑不好,业务能力差等。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5:25:36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蒋巍巍

    律师

    投诉
    • 答谢
      15″
      自动转换:你所发表的严重,只有你有证据证明就不构成亲吻她的那么一切小麦,如果说你没有针对你们这样说,那么就构成了么一个几遍。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7:03:14
  • 黄颜煜

    律师

    投诉
    • 答谢
      诽谤针对的是对虚假的事情进行捏造,如果是成熟的事实就不叫诽谤,而且我们目前国家对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是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精神损害赔偿金是不会支持的,而且我们国家最近是有严格的控制,顶多就支持一两千,不可能支持1万。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7:31:12
  • 荣明昇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说的这个事情属于名誉权纠纷案件,你的做法确定不对,现在对方已经将你起诉了,你也收到法院的传票了。你应该积极与对方沟通,与法官沟通,最好还是希望通过沟通解决比较好。你可以对其进行赔礼道歉等。 一、名誉权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二、侵犯名誉权的审理周期是多久?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规范名誉侵权的认定标准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有的时候当事人向他人所陈述的这些事情是客观存在的,就算名誉受损也基本上都是因为自己行为不检点才造成的。名誉及个人尊严等这些都是要靠当事人自己去争取的,有什么矛盾也不要用侮辱他人名誉的方法来报复。
      展开
      收起
      2020-03-14 09:52:23
查看其他42位律师回复

问律师

客户在“问律师”板块进行公开提问,支付红包、平台加急费。问题发出后不可撤销,请您注意避免出现隐私信息。

“答谢金”由客户按照其满意度,于发帖后6小时内,选择发放给一位或多位解答律师。6小时届满客户未主动发放的,系统将按照规则自动发放。

若咨询发出满6小时仍无任何律师解答,则该条咨询将关闭,用户所付金额将全额退还。

注:具体要求详见《问律师交易流程及服务规范》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立即咨询

热门法律知识

  • 如何在网上申请失业保...

    2020-08-17 19:31:26

  • 试用期内被辞退,能否...

    2020-07-20 20:54:59

  •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

    2020-01-03 14:09:24

  • 2020年中山市最低...

    2020-03-31 19:54:48

  • 劳动者拒绝无条件加班...

    2020-06-10 18:47:46

律师推荐

  • 刘波玲 律师

    专长: 商事仲裁、民事诉讼、房屋土地、借款担保、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工程及房地产、公司经营、科技文创、企业合规

    好评:
  • 甘仕荣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房屋土地、交通肇事、民事诉讼、国家赔偿、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 何思齐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劳动人事、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刑事诉讼、知识产权、财产损害、借款担保

    好评:
  • 陈飞虎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劳动人事

    好评:
  • 郭梦恩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人身伤害、民事诉讼、借款担保、遗产继承、财产损害、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商事仲裁

    1 好评: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