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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收养子女 | 2020-02-29 19:34:30

民间收养协议有效吗?怎样办理民间收养

想收养个小孩,小孩父母未婚,小孩马上要出生了,因经济问题小孩父母自愿放弃抚养,可以双方写收养协议,办公证,入户吗?需要怎要办理?我们符合收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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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位律师解答

  • 李彩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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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5
    • 如果你符合收养条件的话,可以直接走收养程序。 (一)申请。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和调查记录。 (三)登记。经审查,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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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38:05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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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收养的话是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的,而且需要经过孩子亲生父母同意才可以,建议双方到民政部门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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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39:07
    • 答谢
      11″
      自动转换:你们符合受让条件的话嗯,去民政局去民政局申请啊申请填填表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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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40:18
  • 王建勋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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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对方要符合送养的条件 然后你这边要符合收养的条件 到民政部门进行办理相应的手续 然后到公安部门户籍科进行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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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40:52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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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5
    • 11″
      自动转换:也好,目前法律上不承认是收养,若收益的话,需要去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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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41:25
    • 南晓峰 服务方:
      一般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 一般情况下,收养行为涉及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三方,法律对此三方民事活动的主体条件分别做出了要求: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依据《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子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2)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3)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因此,收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2、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收养的目的是为了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父母子女关系,因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 (2)收养人无子女。基于《宪法》和《婚姻法》关于计划生育的要求,《收养法》要求收养人无子女。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 (3)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第二,收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第三,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抚养人能在一个和睦、温暖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以免因夫妻单方收养而造成另一方不收养法接纳孩子,进而影响到夫妻感情的和睦,影响到养子女的身心健康。 (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对收养人的这一要求,是为了贯彻,推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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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43:08
    • 南晓峰 服务方:
      11″
      自动转换:以后这朋友如果说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的话,肯定能采纳,奖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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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43:59
    • 楼主:
      被收养小孩尚未出生,未上户口,怎样办理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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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29 20:13:15
    • 南晓峰 服务方:
      18″
      自动转换:而从此常常说并不存在尚未出生的时候,我这个问题的,如果说孩子她们也说真的话,像办理主要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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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20:14:09
    • 南晓峰 服务方:
      11″
      自动转换:也就是说,如果说符合收入条件的话,就怎么还得充?以后在具体办理收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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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20:14:44
  • 陈华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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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5
    • 1.民间收养很容易和拐卖儿童相混淆,所以,你需要注意,哪怕签订协议,也需要注意。 2.民间收养如果不办理收养手续,那么,收养无效,孩子仍然是别人的。 3.如果你们达成收养协议,那么,你需要及时去民政局给孩子办理收养手续,并且将户口转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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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42:26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投诉
    ¥6.25
    • 收养人的条件:(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送养人的条件:(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被收养人的条件:(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你很难满足收养法所规定的条件,所以建议你不要给对方钱,如果给的话可能构成拐卖儿童罪,因为有人因为这情况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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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43:33
  • 韩文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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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27″
      自动转换:手痒问题是不能办理公证的,正规的手续,是啊,孩子将将孩子送到福利院,然后你们向福利院申请这个收养,但是那恶这个是申请的手续,也可能也比较烦,所以也可以撕下来这样的手机现在也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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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44:13
  • 朱欣正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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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可以收养,符合收养条件的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收养。并到户籍地咨询办理入户政策,这些都要根据各地的具体说明。只要你自身符合,对方愿意,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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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45:42
  • 崔飞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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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因经济困难无力扶养子女的可以送养,但必须由双方签订收养协议,并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完成后,可以直接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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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46:12
    • 崔飞杰 服务方:
      另外,收养公证主要是外国人收养所必须办理的手续,国内收养不需要办理。只签订收养协议不去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的,有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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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49:48
  • 陆畅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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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28″
      自动转换:根据现行的收养法的规定,这种收养是不合法的,如果家不宜城也办不了,是收养证的,在收养法颁布以前是这种方式,只要得到村民委员会员会聚会会认可,并证明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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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47:42
  • 胡泽鹏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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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直接养就行,因为你们没有办理这个协议,小孩父母不符合条件,你们可以代养,作为受托人扶养该孩子。不能成为孩子的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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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48:00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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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一般收养要建立在父母遗弃子女的前提上,父母未婚且不愿抚养孩子,可能已经涉嫌遗弃罪,建议不要直接写收养协议,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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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48:18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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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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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49:54
  • 李萌立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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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民间收养协议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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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42″
      自动转换:在我们国家这个人身上的权利也没办法通,郭谢议来进行调整的,也就是说,像你说的这个服务协议是包括你收养这个小孩和他的签证,父母放弃她的抚养,这都是没有效率,如果你也要走正当的途径收养这个小孩啊,只能只能只能让这个小孩变成气音,然后到送到福利院去收养,然后你再送福利院领养,呃呃,这个是一个合法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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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50:00
  • 李庆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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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一、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1、无子女 这里所说的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在解释上,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已有养子女者是不能再为收养的。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这里所说的能力,是就其总体而言的,而不是就其某一方面而言的。衡量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时,不能仅考虑收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还要考虑在思想品德、健康状况等方面有无抚养教育能力。例如,品德恶劣、行为不端致不堪为人父母的,因患精神病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有其他情形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伏的,均应认为抚养教育能力的欠缺。我们认为,在处理具体问题时,收养人的能力的要求,一般应不低于对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的要求。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这既是为保障养子女的身体健康,也是收养人抚育养子女的前提条件。如果养父母身患传染病,极易将疾病传染给养子女,危害养子女的身体健康;如果养父母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也不能履行抚育子女的义务。 4、年满30周岁 法律对收养人的最低年龄作上述规定,是出于对收养关系的性质和生育时间的考虑。30周岁以下的人,生育子女的机会尚多,不必急于收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到达相当年龄后再收养子女,能够更好地承担养父母的职责。基于我国的人口现状和人口政策,规定年满30周岁始得收养子女也是比较适宜的。 二、《收养法》相关规定 第一,《收养法》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这一规定是出于伦理道德上的考虑和保护被收养人的需要。从公平的角度说,无配偶的女性收养男性的,也应有相当的年龄差距。至于40岁的年龄差是否太大,可以进一步研究。 第二,《收养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被收养人是收养人的家庭成员,与养父母共同生活,如果有配偶者置其配偶的意愿于不顾,单方收养子女,另一方不予承认,势必对家庭关系带来种种不利的影响,这是有悖于收养制度的宗旨的。 此外,《收养法》还对收养人作了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数量限制(第8条)。为了坚持计划生育原则, 同时也为了保证收养人具有足够的抚养教育条件,这一限制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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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50:20
  • 李长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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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要达到法律上的收养的效果,需要到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去进行收养登记。协议是需要的,公证不需要,但是收养登记是必须的。你可以打电话向当地的民政局查询收养登记中心。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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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50:38
  • 陈宇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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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收养必须符合收养法的有关规定。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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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50:44
  • 任金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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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 1、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3、登记: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民间的收养是不合法的,孩子上不了户口,协议也不能公证。还是走正规程序收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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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29 19:51:27
  • 张亚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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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必须具备相关的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人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只有收养一名子女,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养人年龄应该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其它还有关于送养人的规定以及收养的形式要件即必须到当地民政部分办理登记收养关系,至登记之日起成立。 本案中,是否符合收养条件,具体要看你本人是否存在无子女,及年龄相差40岁的收养条件。被收养人也就是未出生的孩子,也要其夫妇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无能力抚养的情形。另外,如具备上述条件,还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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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29 19:52:10
  • 石雪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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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您可以先登记,再签协议,之后公证,最后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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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52:38
  • 邹飞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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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首先要确认你们是否符合收养条件。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希望对你们有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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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52:39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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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27″
      自动转换:不存在民间收养,要想收养那个小孩的话,必须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所,办理公众,公众也不可能给你贡献在公共机关,对这种数量关系只给你办理工作的目的是到民政局去办理收养手续,只要是没有收养手续的收养关系是一律不予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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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53:26
  • 杨宏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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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收养登记办理流程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2寸合影照2张 办事流程 1.受理:由承办人A对提出申请的收养人进行相关收养条件的询问,告知应当出具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向基本符合条件的收养当事人提供相关表格文书。 2.审查:由承办人B审查申请收养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必要时承办人A和承办人B进行实地审核。 3.批准:领导对审查通过的受理收养登记资料进行复审。确认无误的,报市民政局主管副局长,予以批准登记。 4.发证:为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收养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发给收养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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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19:58:58
    • 楼主:
      该回复2020-02-29 20:05:13被作者删除。
      展开
      收起
      2020-02-29 20:04:20
    • 楼主: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很有用,不好意思红包在你回复之前已经答谢其他人了
      展开
      收起
      2020-02-29 20:04:21
  • 乔国旗

    律师

    投诉
    • 答谢
      正规的收养,必须按照我国《收养法》的程序办理。但是,实务中,确实有很多是不规范操作,从医院出生时就开始办理,民不告,官不究
      展开
      收起
      2020-02-29 20:53:48
  • 施鸿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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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收养需要国家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私人不得随意收养;2、告诉我具体情况,薇信号一三六、零五六、〇一七、零八,随时都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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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20:56:22
    • 答谢
      需要到民政部门去办理收养证明才能落户,这里面可能没有那么简单,作为民政部门,不仅要审查收养方的条件,还要审查送养方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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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20:59:25
  • 周跃亮

    律师

    投诉
    • 答谢
      11″
      自动转换:办理收养的话,那些你在这个民政局,然后还有以及这个本地的这个派出所来办理相应的手续,而私自收养的话,那么从法律上来讲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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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29 21:29:01
    • 答谢
      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具有合法的收养法律关系。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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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29 21:34:34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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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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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29 22:47:56
    • 李国民 服务方:
      需要准备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5、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6、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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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29 22:48:53
  • 金鑫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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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01 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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