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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金融证券 | 2020-02-17 17:36:45

香港证券

我一个朋友A租用另一个人B在香港某证券公司的期货账户,在里面放了不少钱,B是那个证券公司的董事,类似内地的法人,现在B因其他案件被拘捕,账号被冻结,朋友A的钱拿不出来,还可能被当做B的钱罚没,想做资产保全,希望让香港那个证券公司给出个见证,基于过去A和B签署的账户租用协议以及来往账户的流水,实事求是证明,B在该证券公司的期货账户中,有XXX金额的美金是归属A的,避免被B的违法行为导致的处罚罚没。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1. 香港证券公司出具这样一个证明书或者见证书,本身是否合规合法?因为这个行为本身不合规,那证明书和见证书就无效了。(有朋友讲这是不合规的)2. 如果合规合法,能否起到资产保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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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位律师解答

  • 刘学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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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5
    • 嗯你好朋友,像你说的这个情况的话,只要能拿出直接证据证明这个钱是你朋友A存入到这个朋友B的这个账户当中的,而是属于一个存款的一个状态的,那么可以拿回这个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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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17 17:38:31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85
    • 63″
      自动转换:您好,因为香港的证券公司股东或者是说法定代表人本身就是b,所以说以b公司来出具书面的证明材料很难被采信,建议让你的朋友a收集相关方面的证据,包括和闭锁在这个证券公司签订的书面协议以及当时投资汇款的转账凭证等客观证据来提交办案的关机关,而不是事后补相关的证明材料,也就是说,提供之前客观存是真正存在的客观证据来提供作为正证明要比后证券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要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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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17 17:39:37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0.85
    • 你好,这种证明材料获取的意义不大,因为嫌疑人b名下的财产是需要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核实,可以让您朋友a提供自己当初投资的证据直接提交办案机关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7:43:09
  • ¥0.85
    • 22″
      自动转换:那个香港公司不一定能给你出这个见证书或证明书的,你这个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资产保全体一个二万人,一在执行中提一个安排人意义或者是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7:44:15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85
    • 您好,证监会在《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证券。 出借证券账户违反了《证券法》,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属于违法行为。 首先证券公司能否出具证明或者见证都值得商榷,即便是已经出具,其行为也是不受法律保护,该见证也就没有法律效力,自始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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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17 17:47:11
  • 李晓轩

    律师

    投诉
    ¥0.85
    • 11″
      自动转换:这个证明没有什么效力,也其不道资产保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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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17 17:53:19
  • 李彩钰

    律师

    投诉
    ¥0.85
    • 按照现在实际情况来说,期货账户是可以出租的,你可以让公司出具证明书,但是说实话,在法律层面来说,这个证明书法院不一定会承认,如果法院承认的话,你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把你的财产保全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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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17 17:55:40
  • ¥0.85
    • 既然是你的钱,凭之前签订的账户租用协议和银行转账流水,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异议,要求解除查封返还钱款。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7:56:19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0.85
    • 45″
      自动转换:诶您好,根据您介绍的情况,证券公司出具的证明是不合法的,没有效力,因为证券公司本身就是一个违法的操作,并且因为此事而涉嫌犯罪,所以啊,这边的这个证明应该是不合法的,但是具体怎么不合法?因为香港的这个法律制度和法律内容和大陆的不一样,您这个情况最好是咨询香港的律师。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8:00:40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85
  • 施鸿伟

    律师

    投诉
    ¥0.85
    • 1、需要知道详细投资理财过程,明确委托本人帮助处理投融资纠纷;2、若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若需帮助,可以加微咨询。(威信:一三六、〇五六〇、一七零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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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17 18:12:43
  • 李新宇

    律师

    投诉
    ¥0.85
  • 任金芳

    律师

    投诉
    ¥0.85
    • 40″
      自动转换:你好,这个证券公司出具这个证明,或者是建证书呢,他也就是企业证明的作用,作为一份书面的文件,还是需要其他的资料来佐证的,并不是这个,就算他是合规合法的,他也不能起到减把这个钱拿出来的作用还是需要提供其他的很多的证据来证明这钱是属于a的,这一年还是跟律师面谈,具体的再说一下嗯,然后面谈出一个方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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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17 18:18:26
  • 陆畅言

    律师

    投诉
    ¥0.85
    • 22″
      自动转换:看了你咨询的问题,你这个情况是要向你那个逼案件处理的部门人员反映情况,再向他们提供相关的证据,或许有效,今晚开始的。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8:20:35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0.85
    • 你好,从证据法角度看,不包括单位证据,证人只能是自然人,证券单位开具证明本身不违法,但是是否会被司法机关采纳,要看司法机关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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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17 18:26:07
  • 周明明

    律师

    投诉
    ¥0.85
    •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8:26:15
  • 徐同亮

    律师

    投诉
    ¥0.85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这个具体的得看香港内部是如何规定的,我个人觉得,即使出了这个证明但是还需要咱们内地的警方对该份证据进行核实验证。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8:33:44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85
    • 如你所述,“朋友A租用另一个人B在香港某证券公司的期货账户”,因此,A与B之间是委托理财的合同关系,应当由A起诉B,然后在诉讼中申请保全B的证券账户。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8:34:07
  • 孙成山

    律师

    投诉
    ¥0.85
    • 31″
      自动转换:如果那个币的账户被冻结啊,这种情况呢?就是你要向那个关机关说明这个资金的这部分直接是你的,嘿嘿,合法,自己有没有很满意吗?包括流水啊,这种情况你要像关机或说明,但是你这个案件必备的香港香港是使用那个,因为法系的他那边处理方式和内地方式是不一样,这边玩这么确定?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8:35:08
    • 孙成山 服务方:
      23″
      自动转换:如果是那个内地还真办的案件,b,本身也是那个内地人,只不过冻结在他在那个香港这边期货的账户啊,这种情况呢?是一般都是在互相关心实名的证明,这个财产自己的合法所以的合法财产啊,要求这个机解冻。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8:35:46
  • 宋太旺

    律师

    投诉
    ¥0.85
    • 问题较为复杂,首先B是哪里人,所为的其他案件是什么案件,是哪个机关侦办的。证券公司大概率不会出具类似的证明,出路在于,明确适用香港法律还是大陆法律,然后通过诉讼进行财产保全。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8:42:32
  • 金青松

    律师

    投诉
    ¥0.85
    • 根据你所陈述的,你说的情况类似与A委托B进行期货交易管理,这个需要根据他们之间的协议具体确定,如果B有违规操作的,查封冻结的财产不可以要求分割处理的,如果B存在违约的,A可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8:44:08
  • 侯铁男

    律师

    投诉
    ¥0.85
    • 你好,证券账户出租本身不合法。这种证明也起不到保全的作用。你想保护好财产不被执行或罚没,首先需证明该财产是归你所有,然后在执行或处罚的过程中提出异议。另外,如果是在香港出的事,香港的相关职能部门做出的处罚,应当依据香港的相关法律进行维权。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8:52:37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85
    • 你好,我还是建议你自己拿上证据去找办案机关申请解冻涉及你的那部分钱,也就是去公司打印流水,后台数据等证明你给这个账户充了多少钱。然后写个申请解冻的申请就行。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9:11:25
  • 王景生

    律师

    投诉
    ¥0.85
    • 你好,如果说那香港这家证券公司能给A开具的话,那是可以的,就本身来说这个就可以证实这个钱了,是a的钱b当时是在操作,这是可以的,只要能开机就可以了,他身上是否有法律效力还需要法院进行查实,看一看这个b是怎么操作的,来具体分析就可以了,有时间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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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17 19:21:04
  • 苗世静

    律师

    投诉
    ¥0.85
    • 35″
      自动转换:你好,如果B站账户中的资金钱已经被冻结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即便你再去做见证,或者其他的证明也很难起到保存的作用,因为相当于你和b之间存在一个债权债务纠纷,那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取出来的是返还,但是由于已经被冻结了,那可能说这一块没有办法优先偿还给您,所以说目前确实对你比较不利。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9:29:24
  • ¥0.85
    • ①对于您朋友的这一操作方式是否符合香港的法律法规,需向香港的注册律师咨询。请务必向在香港注册的有资质的律师咨询相关问题,以获准确答复。 ②从普通法的一般法理来讲,香港证券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证据价值,但如证明相关资金的实际归属,则需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协议方能有效证明。 ③因法域差异,以上答复仅供参考。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9:31:04
  • ¥0.85
    • 15″
      自动转换:关键是你出的这个东西,他是否是一个合法的?人家公安局能不能认认真这个是关键?你就是说你就是说你出来之后人家不认,那这个钱你也取不出来?
      展开
      收起
      2020-02-17 19:40:13
  • ¥0.85
    • 17″
      自动转换:首先你们这个事儿,这个手续必须吐出了之后,然后再写个申请,然后提出你们的一个值一个亿,就类似诉讼中的一个执行一样,提出一这个意义,证明这个财产属于你们的这些人,牧田,你必须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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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17 20:21:13
  • ¥0.85
    • A与b之间存在关系,B与证券公司之间存在关系,证券公司作为法人,并不会识别款项所有权是谁,这样的证明书即使出具了也没有任何意义
      展开
      收起
      2020-02-17 20:34:37
  • ¥0.85
    •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先试试,进行公证的效力比较大;如果无法公证,你可以直接起诉B,要求B将账户相关钱款归还与你。
      展开
      收起
      2020-02-17 20:44:33
  • ¥0.85
    • 账户租用本身的合法性值得商榷,目前是存疑的,该公司为该事项出具证明的可能性不大,即便出具了合法性也无法保证,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展开
      收起
      2020-02-17 20:51:12
  • 徐范霁

    律师

    投诉
    ¥0.85
    •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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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17 20:55:42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0.85
    • 您好,就您所说的情况,如果你可以提供你们两个签订的协议以及转账记录等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可以携带证据到法院申请退还给你属于您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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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17 21:15:31
  • 王建勋

    律师

    投诉
    ¥0.85
    • 你这种说法有点牵强 你朋友自己为什么要租用账户而不是自己开个账户呢 如果你所述属实 那应该是你的朋友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程序来维权
      展开
      收起
      2020-02-17 21:36:44
  • 梁文彦

    律师

    投诉
    ¥0.85
    • 你是否有证据证明,这个钱是你朋友存入的朋友b的这个账户中,是一个存款状态还是什么状态,因为B是香港公司的董事因此出具这个书面的证据材料具有利害关系,建议您多方面收集其他的相关证据来补充该证明,但提供的这个证明书也仅具有证明的效力其是否能够明你所主张的事实,还需要等待法院的认定。
      展开
      收起
      2020-02-17 22:06:08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0.85
    • 你好,这种情况下,证券公司一般不会出具证明的,本身借用董事的账户进行操作,就属于违规行为,如果两人之间有证明以及协议的话,是可以的
      展开
      收起
      2020-02-17 22:14:55
  • ¥0.85
    • 你所说的见证,其实相当于单位证明,是单位就所知的相关事实作出的说明,不存在合不合规,属于一方提供的证据,另一方可以提出反证,法院评估各自效力,居中裁判。但是,像你说的这种内容,估计不会出,涉及了司法裁判和认定,应该不会给自己惹这种麻烦。
      展开
      收起
      2020-02-17 22:27:56
  • ¥0.85
    • 24″
      自动转换:香港的证券公司很难处理这样的证明你除非你带A科比民事,明确告诉重庆公司,其中包括有A的资金,否则我现在很难证明。
      展开
      收起
      2020-02-17 22:48:11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0.85
    •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如果证券公司能够出具这样的证明,在法律上,虽然不具备完全的效力,但可以起到一定的证据作用,证明资金归属情况。想办理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提交证明。由他们依法认定并采取妥善的措施,维护A的合法权益。
      展开
      收起
      2020-02-17 22:51:42
  • 陈光文

    律师

    投诉
    ¥0.85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即使证券公司出具这样的证明书或者见证书,也不具有证明效力,因为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不合规的,而且证券公司一般也不会出具这样的证明的。
      展开
      收起
      2020-02-17 22:53:36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85
    • 您好,香港证券公司出具的证明书,本身合法,但证明效力有待认定。合法,能起到一定程度的资产保全作用,具体要看法官如何认定。
      展开
      收起
      2020-02-17 23: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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