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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 2019-10-25 19:21:23

商标纠纷

假设我们当前讨论的商标名称是ABC 我们A公司生产的产品在国际分类的9类里面的0913小类里。 假如B公司已经成功注册在了国际分类9类的0914小类里的某几类产品,商标名称是也是ABC。但是B公司的ABC没有注册成功0913里面的产品。仅仅注册成功了0914里面某几类产品。 问题1: B公司有没有权利起诉我们在0913小类里生产的产品商标倾权? 问题2: 0913小类里,没有任何公司注册成功ABC这个商标,那么工商局有没有权利查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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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位律师解答

  • 陆畅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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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孔繁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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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没有任何公司注册的商标,你们是可以自由使用的,一旦别人注册之后,你们就要停止使用,会构成对他人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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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19:27:49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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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您好,首先商标是按照小类注册进行保护的,如果您销售的0914类产品与对方注册0913类商标产品种类是相同或者相似的,那么就涉嫌侵权,对方是可以起诉来主张侵权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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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19:29:10
  • 苏安娜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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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假冒或仿冒行为 "相同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近似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在认定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时,应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对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如果你们两个商品在同一大类目下,商标又一样,是可以构成商标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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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19:30:20
  • 王志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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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首先,关于ABC商标是否为知名商标或者驰名商标,如果是知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则受法律保护。其次您注册的商标使用范围和对方是否重复,另外是否和对方一样在同类别产品上使用,还有就是对方有没有使用过他们这个品类的商标。如果使用产品类别一致,则会被认定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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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19:30:21
  • 贺圭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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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12″
      自动转换:人家还是一样,但是要工作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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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19:31:06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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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26″
      自动转换:你好啊,目前来看,b公司已经成功注册0913中小类产品,其中的几类,那如果你在0914中销售的产品与零九一三倍注册的商品相同或者相似的话,那么就构成侵权,乙方是可以,就是b公司是可以向a公司来主张侵权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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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19:36:38
  • 任金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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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你好,如果对方没有人注册成功的话,你们的ABC商标产品是不构成侵权的,以后如果有注册成功的,那你们可以利用自己的在先权利来主张权力,但是现在还是建议你们赶快去完成注册。完成注册的商标产品才会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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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19:36:56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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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依照你所描述的这种情况,按照商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违反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才构成侵犯商标权。如果你所讲的两类不同的商品,那就不构成侵权。 因为不违反商标法,不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权,因此有关市场和监管机构也就不应作出处罚。 如有其他不清楚的法律问题,可以与我电话联系,为您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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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19:37:19
  • ¥0.97
    • 起诉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只要稍微有些理由和证据,就可以起诉,无非最后承担败诉结果。而且现在是立案登记制度,法院立案审查很松。 有没有侵权,要看你们生产的0913类商品有没有使用可能使消费者产生和abc混淆的标识。你的陈述中没有说。商标权利人是对注册商标有权利,而不是垄断某种商品。比如,海尔可能是电视机的注册商标,别人不能在相似商品上使用相似标识,但不是别人不能生产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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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19:40:10
  • 常彦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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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11″
      自动转换:你只要你看看是否相同相似的产品,你要向头发相似的产品生产品就是外甥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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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19:42:22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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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17″
      自动转换:你好,那么如果091330914里面的商标就具有高度关联性,那个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有权啊,以侵犯商标权进行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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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19:46:50
  • ¥0.97
    •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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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19:48:42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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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商标侵权的判断,主要是根据商标标识的近似程度,商品的类似程度,涉案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来综合判断。如你所述,0913和0914都属于9类里面的商品,符合商品类似条件,所以你所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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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20:04:52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97
    • 您好,个人认为不同类别相同商标名称是普遍存在的,如果排除商标注册的先后,一旦有相同或者相近相似的名称,工商部门通常都会不能审批的,一旦审核通过B公司与A公司在相同行政区域内注册不存在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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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20:28:29
  • ¥0.97
    • 不是同类商品不属于侵权 工商局也没有权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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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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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20:32:21
  • 李欢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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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我国商标注册是按类别保护的。只要选择的类别不同,就不会出现商标近似的情况。一旦商标通过了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就能拥有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他既然不会构成商标近似或者商标侵权的话,那么工商局,或者知识产权局是不会查处或者进行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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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20:36:06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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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11″
      自动转换:你像这种情况,如果说与这个志明对智能的项目相同或近似,相当于相当于相当于上面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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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20:48:59
  • ¥0.97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97
    • 34″
      自动转换:扫描是酚类的,在不同的产品里面,不同的商品是不同,不存在冲突的问题,除非你都注册了,你不注册,你只是在你这个小镇里面小类里类别里边里边得到保护,所以工商局也不可能在那个913这个里面可以查出里面他们因为你们的人都是住客了,其他公司没有住的,他们无权查,基本上是在那那个0914里面有也不能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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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21:02:51
  • ¥0.97
    • 31″
      自动转换:你好,商标的保护了,是按照国际商标标注册分类表的的小类别进行分类的,你这种情况下呢,不是以前由于类别不同,分数不同的领域,所以你不构成侵权,市场监督部门监督管理部门是无权查处的,这一点你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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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21:06:59
  • 李新宇

    律师

    投诉
    ¥0.97
  • ¥0.97
    • 你好,只要对方认为有足够的理由就可以起诉你们,起诉权是他们应该具有的权利,但是否能够胜诉,要看双方提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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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21:34:32
  • 朱家明

    律师

    投诉
    ¥0.97
    • 12″
      自动转换:哦你好,因为都属于酒类产品,那么他们可能分类就叫一个竞争关系,那么说而使用与他们相类相同的商标,都可能够成一个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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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21:41:03
  • 鞠晓亮

    律师

    投诉
    ¥0.97
    • 20″
      自动转换:此种情况要看你们的商品是不是具有形成混同或混淆的可能性?还要看是否你的商品成立在前以及是否有明显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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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25 21:45:51
  • ¥0.97
    • 16″
      自动转换:您好,您说的这种情况的话,b公司是没有权利起诉你们侵权的,然后工商局的话也没有权利请你们进去,这种情况,所以说没有办法查出你们的建议,有问题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
      展开
      收起
      2019-10-25 21:52:39
  • ¥0.97
    •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 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8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有机会回答您的问题。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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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25 21:54:07
  • 梁保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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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您好,就您所说的情况,如果B公司与A公司在同一个区域可以注册,那就不存在侵权,那也就涉及不到进行处罚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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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25 22:06:59
  • 张慧君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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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7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商标的保护权一般是不跨类别的,但是对于一些驰名商标会跨类别进行保护,你所说的这个还需要具体分析。
      展开
      收起
      2019-10-25 22:19:08
  • 李晓轩

    律师

    投诉
    ¥0.97
  • 周明明

    律师

    投诉
    ¥0.97
    •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展开
      收起
      2019-10-25 22:43:43
  • 秦晓锋

    律师

    投诉
    ¥0.97
    • 31″
      自动转换:啊你好,这个题目竞选关键是在于0913和0914,虽然是小内,但是它属于大类,如果属于大类的话,那么打这个商品或者服务啊,是不是属于接近或者类似的类似如果是的话?那么这个商标如果使用这个商标,容易产生这个红色的话,这个是构造这个新传的制造商比较安全。
      展开
      收起
      2019-10-25 22:51:40
  • ¥0.97
    • 商标都是有属类的,既然两家的商标属类不同,当然不能混淆,这是起码的常识。不过对于消费者而言,这就很讨厌了,门类如此相同,就是一种混同,这样实际是一种误导性侵权,可以诉讼的
      展开
      收起
      2019-10-25 23:09:45
  • 王景生

    律师

    投诉
    ¥0.97
    • 你好,如果对方没有办理注册的话,你们不属于侵权。对方无权起诉你们。工商部门也无权查询你们,因为对方就不享有该权利。
      展开
      收起
      2019-10-25 23:10:58
  • 颜忠军

    律师

    投诉
    ¥0.97
    • 朋友,0913与0914是不同类别,A公司并未侵犯B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由于你们没有侵犯别人的商标专用权,工商部门不会查处。
      展开
      收起
      2019-10-25 23:31:38
  • 徐范霁

    律师

    投诉
    ¥0.97
    •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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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26 00:19:44
  • 周忠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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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首先,从理论角度分析,0913小类的商品是指电器用晶体及碳素材料,电子、电气通用元件,0914小类的商品是电器成套设备及控制装置,两者在理论上是属于两个小类,不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也就是说A公司不构成商标侵权。 第二,从司法实务出发,判定两个小类商品是否构成类似,需要综合分析两商品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是否相同或者相关,以及公众一般是否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若是达到上述程度,那是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商标侵权的。 建议提供具体商标信息,找专业知识产权律师进一步咨询。188 1051 3603
      展开
      收起
      2019-10-30 10:34:58
  • 郑立霞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这个商品的类似的界定,就是按照这个尼斯分类的话,0913和0914他属于不同的群众,那就是说它属于不同的这种商品类别,他是不类似的,就按照这种情况的话就算不上这种侵权,而且他们就是说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们的商品跟他的那个商标注册证上的那个商品是构成类似的,首先商品是要构成类似在考虑这个商标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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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2-20 11: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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