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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19-10-04 10:07:18

刑事拘留是否会按照罪行逮捕

我亲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10.2号在大学宿舍6人群里随便说了4句不当言论,结果被省网警检测到,现在市公安局局让县局直接刑事拘留,上面的拘留通知书写的是寻衅滋事罪。请问他只是在大学宿舍群里发,并没有转载,移交检察院之后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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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们一共6个人在宿舍群闲聊顺口说的,并没有进行传播,这样也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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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4 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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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位律师解答

  • 刘学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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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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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08:12
    • 刘学勤 服务方:
      像您说的这个情况只是,大学室友在这个寝室的群里发的这个不当言论,那么并没有向社会公众传播,那么是不构成这个寻衅滋事罪的,如果公安坚持要立案,可以向检察院申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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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09:27
    • 楼主:
      对,只是大学宿舍的人没事闲聊天,我亲戚说完其他5个室友也没当回事,没有传播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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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11:02
  • ¥2
    • 14″
      自动转换:虽然他是在宿舍群里发的,但是有可能被别人转的大一般,如果宿舍群有500个人,或者转个500条以上就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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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08:25
    • 楼主:
      只有他们宿舍一共6个人,别人也没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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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09:25
    • 李俊 服务方:
      11″
      自动转换:你好,如果是这样样的话,电车呀,应该是不构成形式分析资至最多,建议可以找律师进行式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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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18:46
  • 孔繁越

    律师

    投诉
    • 答谢
      移交检察院之后,检察院会对事实作出审查和判断,这种情况下如果检察院认为,罪行不构成犯罪,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认为构成犯罪,一,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说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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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09:16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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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建议尽快的委托律师介入,进行会见详细了解案情,看这些毕业生在群中具体说了什么,积极进行辩护,先争取看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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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09:40
  • 朱家明

    律师

    投诉
    • 答谢
      11″
      自动转换:哦,你好,这个额在群里哈发布不正当言论,这个可能会构成全面知识对啊,这些你见到委托律师好去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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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10:52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2
    • 36″
      自动转换:您好,现在警方是以这个随性姿势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但是因为是您发布的是不当也累,并且是在网上,所以这个应该不构成这个随心姿势,但是。应该是。这个发布不当言论。你这个。作为一个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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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13:45
    • 楼主:
      但是拘留通知书上写的以寻衅滋事罪拘留,那么检察院批准是否逮捕是按照这个罪名是否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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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16:41
    • 张凤启 服务方:
      25″
      自动转换:现在公安。公安机关写的刑事拘留书上面的设计的罪名和实际最后认定的可以不一样。是以最后案件正泡以后,根据证据材料认定的事实来确定这个罪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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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17:38
    • 楼主:
      那要是这个罪名不成立,是否检察院就会不予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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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22:24
    • 张凤启 服务方:
      12″
      自动转换:诶,你好,当然,如果证据不足的话。那肯定检察院在审查的时候就不会打补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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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40:40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44″
      自动转换:你好,网络也并非法外之地,现在公安机关已经以寻衅滋事,涉嫌寻衅滋事来采取强制措施,还是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呃,介入一下,嗯,可以详细了解一下案情,查看学学生在群众发放,具体发放了内容。而根据这个情节的严重。进行进行辩护,而对涉嫌学习姿势,我觉得比较重,因为确实没有对外进行一个传播啊,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是可以向甲方提出而已,在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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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14:26
    • 楼主:
      那请问检察院批准是否逮捕是按照这个寻衅滋事罪定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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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04 10:18:25
    • 刘闯 服务方:
      16″
      自动转换:啊,很可能以寻衅滋事提起公诉,所以说要尽快地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一个辩护,而像这种情况,如果没有进行扩大影响的话,是我个人认为是不涉嫌寻思事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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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20:26
    • 答谢
      这个情况光凭你说这么几句该真不好说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你一旦发出去 传播速度就不受你个人控制 具体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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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14:50
  • 赵筱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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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所说情况符合第四种,网络环境可以认定为公共场所,构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将6人群认定为公共场所,我个人认为公共场所是具有开放性并且针对不特定个人的特征,如果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是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但前提是宿舍群里的其他人没有公开转载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0:15:37
    • 楼主:
      宿舍群没有转载也没有往外传播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0:19:10
  • 李晓轩

    律师

    投诉
    • 答谢
      21″
      自动转换: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行政拘留,达不到刑事拘留的地步。如果真的刑事拘留了,建议委托律师去会见了解详情,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帮助做无罪辩护。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0:17:26
  • 刘博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19″
      自动转换:这个在这种局域网上传播呢,可能有可能也会构成这个。也算散步,这个不当的言论,这有可能会被。按照型血型知识来处理的检查院有可能会批捕的。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0:19:15
    • 楼主:
      但是也并没有传播啊,只是宿舍6个人知道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0:24:30
  • 王建勋

    律师

    投诉
    • 答谢
      这个是要看具体的言论 以及引起的社会严重影响 如何情节一般 警告罚款拘留做行政处罚就可以 如果情节严重则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0:22:04
    • 答谢
      您好,您说的这种情况的话一般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只是配合警察做一个相关的笔录的话就可以了,如果说后续不幸被逮捕拘留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取保候审,不过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不会构成特别严重的刑事犯罪的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0:27:51
    • 楼主:
      但是现在已经被刑事拘留了,是不是只能等检察院批准是否逮捕了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0:30:20
  • ¥2
    • 具体是什么内容?调查的涉案情况有哪些?这些对于案件的准确分析都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如果还不清楚的,最好由律师进到看守所会见,进行了解。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平台认证律师,8年律师经验,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0:33:30
    • 楼主:
      是说领导人的事,不过了解不是很严重的,也没用咒骂就是随口说的那种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0:35:36
    • 巴波 服务方:
      光是这些简单的信息,显然是不够的,还要考虑行为人的目的,散步的范围,渠道,浏览,转载,评论的具体数据情况。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0:41:39
    • 楼主:
      我亲戚是10.2号晚上11.00在农村一个亲戚家里跟大学室友群聊天时候闲聊说的,事后室友都没有进行传播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0:43:44
    • 巴波 服务方:
      您作为亲戚,没有办法掌握更为全面的案件信息,有可能您所了解到的只是案件事实的冰山一角,如果就因为这点事抓人,那不是浪费宝贵司法资源了吗?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0:46:30
  • 徐范霁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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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4 10:35:14
  • 李国民

    律师

    投诉
    • 答谢
      18″
      自动转换:很好,那么如果。啊,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有可能会向检察机关申请屁股。那么简单的地方会根据你的情况极有可能会做出不与皮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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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04 10:36:06
  • 颜忠军

    律师

    投诉
    • 答谢
      朋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你反映,仅在6人群里讲了不该讲的话,危害有限,检察院不批捕的可能性极大。具体应对细节,建议您点击我头像选择服务项目指定本律师服务,祝您国庆节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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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04 10:38:38
    • 楼主:
      谢谢,那不予批捕之后我亲戚应该就无罪释放没事了吧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0:39:52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 答谢
      依照你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没有进行传播,只是在宿舍进行议论,所讲不当言论,那就不构成寻衅滋事犯罪,或者其他犯罪。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或者直接与我电话联系,为您进行详细咨询。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0:42:57
  • ¥2
  • 王景生

    律师

    投诉
    • 答谢
      啊,你好,如果说公安公安机关刑拘以后呢,会给你们相应的法律文书,你们可以依法提出了相关的法律建议,是第一,第二来说的话呢,公安机关需要提供证据来证实,你亲戚涉嫌寻衅滋事方面的有关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证据的话,那这样的话,你亲戚也不构成犯罪,第3点来说的话,密切联系办案机关,及时申请取保候审来依法处理就可以了,有事情随时联系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1:11:49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你没有说清楚具体是什么不当言论,针对的对象是谁?这种情况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了解一下案情,维护合法权益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1:31:46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88″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7:15:36
    • 楼主:
      是刑事拘留,问了是市公安局说让县公安局先刑事拘留,等8号上班直接移交给检察院
      展开
      收起
      2019-10-04 17:22:33
    • 答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之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是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具体情况需要委托律师会见,并结合公安机关固定的证据与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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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04 18:32:55
  • 李曌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12″
      自动转换:也好,没有散步,但是说国庆期间那他可能管得比较严,然后呢,只是在寝室里应该是就是信任一下,不会到犯罪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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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05 08:36:31
  • 陈宇峰

    律师

    投诉
    • 答谢
      我敢断言,绝不是6人群里说。你的这个情况掌握是错误的。 6人群里聊天,要想被网警监控到,还不太容易了。一般上升到刑事犯罪,肯定是更大规模的一个讨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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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10-05 10: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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