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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19-02-25 22:30:39

名誉权的问题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家是做火炮生意的,然后今年春节的时候有一位顾客来我家买了一些炮仗回去放,然后过了几天他就来找我们家,说他的小孩被我们家卖的炮仗熏伤了眼睛,去看了医生,但是我们看到了小孩,他没有什么异样,在我们店里无理取闹不成,就打市长热热线电话告我们,然后我们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就来找我家去做笔录,然后我妈就去了一五一十的把这个事情交代清楚了,说我家这个炮仗是从那个我们的当地的土场公司进购的,然后,土场公司在去年的时候把这个经营权转给了另外一家公司,然后和我妈不知道原来土产公司的联系方式就把现在这家经营公司的联系方式告诉给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人,然后第二天市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人去找这家公司的人做笔录的时候,市场监管部门的人就说我妈把这家公司的联系方式告诉了他,然后那个公司的人就来找我妈说我们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抹黑了他们的公司,他们要告我们,我的问题是这样,我妈把这家公司的联系方式,告诉给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人这个是不是在抹黑他们的名声,侵犯他们的名誉权?他们有理由告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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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位律师解答

  • 张康兄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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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不成立,不用担心,不属于侵犯名誉权,只是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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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1:30
    • 楼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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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5:23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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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你好,对方有权利提起诉讼,你可以准备证据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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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1:54
    • 楼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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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5:35
  • 王孟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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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你好,这不属于侵犯对方名誉权。不要担心。后续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咨询或微信电话18856159515。亦可来我所合肥处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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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2-25 22:32:08
    • 楼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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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6:11
  • 朱家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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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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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2:12
    • 朱家明 服务方:
      不用担心,对方即使告你们也是自讨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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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2:52
    • 楼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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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2-25 22:36:26
  • 张馨元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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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不存在侵犯名誉权,诉讼也胜诉概率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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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2:24
  • ¥0.23
    • 如果你母亲说的是真实的情况,那么不存在侵犯他们的名誉权,也没有抹黑他们公司,如果他们要告你们的话,他们也不会胜诉的。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2:32:39
  • ¥0.23
    • 你好,这不属于侵犯对方名誉权,对方没有理由起诉你,事情可以调查清楚,不存在抹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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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3:15
  • 邵新林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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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你好,你的这种行为并没有侵犯他们公司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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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3:25
  • 文璐璐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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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该行为不构成民事名誉侵权,只是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不用太过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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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3:56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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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你好,你母亲并不涉及民事侵权,炮仗确实是从他那儿拿的货,经过质量鉴定,如果存在质量问题,那么是事实不构成侵权。如果不存在质量问题,那么是购买鞭炮的人涉嫌侵权,与你母亲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你母亲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即使对方到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对方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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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3:57
  • 张家平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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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你好,这不属于侵犯名誉权。对方不会告你们的,因为他们没有胜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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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3:59
  • 韩其虎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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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您好,您母亲并未侵犯该公司的名誉权。根据司法解释,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您母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所以不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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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4:44
  • 王岚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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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他们没有理由要求你妈赔偿,你妈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线索,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市场监督管理局需要去调查核实,是行使法定职权,你妈没有错,不用承担责任,如果对方再来纠缠,你们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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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6:21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23
    • 两个理由不形成名誉侵权:1.如果你能证明该炮仗是由现在接手经营的店铺进货的,并没有虚构事实,诋毁商家的名誉。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提供信息的当事人保守秘密,这一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做法欠妥。可以向纪检监察或者上一级部门检举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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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5 22:36:49
  • 钱雪冬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更何况你母亲只是在向行政管理部门反应情况,不是恶意诽谤,对其造成不良影响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2:37:20
  • ¥0.23
    • 哦,你们这个不属于,侵犯名誉权,于正常的维权途径他们是怎么知道是你们投诉的呢?如果是,政府部门泄露,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2:37:40
  • 马冬梅

    律师

    投诉
    ¥0.23
    • 不构成侵犯名誉权,对方起诉也没用。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2:38:54
  • 常彦奎

    律师

    投诉
    ¥0.23
  • 王国强

    律师

    投诉
    ¥0.23
    • 你妈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线索不构成对对方的侵权。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2:40:26
  • ¥0.23
  • ¥0.23
    • 你妈妈是正常的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对方这种说法不成立的。对方上门闹事,可以报警处理。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2:41:42
  • 冯硕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23
    • 您好,这种情况并不属于侵犯对方名誉权,对方实属无理取闹,配合调查是个人与企业的义务。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2:43:56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这不属于侵犯他们的名誉权,如果他们威胁骚扰的话,你们可以选择报警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2:44:38
  • 周明明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这种情况不属于侵犯名誉权。这是合理的配合部门的调查。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2:46:10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0.23
    • 不属于侵害名誉权,因为没有歪曲捏造事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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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2-25 22:47:40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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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张坚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23
    • 如你所述,你们有义务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告知电话号码是配合调查工作,主观上没有侵犯对方公司名誉权的故意,更未实施侵权行为,不存在侵犯名誉权。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2:51:03
  • 郭启兰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对方提起诉讼也是需要证据来证明其主张的,可以积极参加诉讼。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2:52:29
  • 王景生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这不算侵犯名誉权,也是不成立的。不要担心。不能一这个理由起诉你们。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2:54:19
  • ¥0.23
    • 你好,配合调查的行为不成立侵犯名誉权的,这是正当的行为。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3:02:52
  • 于淑君

    律师

    投诉
    ¥0.23
  • 李小苑

    律师

    投诉
    ¥0.23
  • 秦吉祥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你们把这家公司的联系方式告诉给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属于侵犯对方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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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2-25 23:18:07
  • 徐甜甜

    律师

    投诉
    ¥0.23
    • 你们的行为不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3:34:19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0.23
    • 您好,就你所述情况,没有侵犯他们的名誉权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3:43:23
  • ¥0.23
    • 如果你母亲不存在其他行为,仅仅是将电话号码告诉了市场监管部门,这远远不构成侵权行为。不用担心。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3:46:10
  • 田续鹏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这种情况不涉及侵犯对方名誉权。
      展开
      收起
      2019-02-25 23:53:15
  • ¥0.23
  • ¥0.23
    • 对方的说法是不成立的,配合行政机关调查情况,是合法的。
      展开
      收起
      2019-02-26 00:52:58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0.23
    • 对于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不构成侵权,没有问题的。
      展开
      收起
      2019-02-26 01:21:13
  • 贾志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23
    • 他说的理由和事实不成立,法院不会支持的。
      展开
      收起
      2019-02-26 03:00:42
  • ¥0.23
    • 没有侵犯土场公司的名誉权。不用怕,让他们来告吧。
      展开
      收起
      2019-02-26 03:09:58
  • 张立峰

    律师

    投诉
    ¥0.23
    • 不构成名誉侵权,他们没有合法的理由起诉你们,因此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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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2-26 03:31:59
    • 答谢
      你好。这家公司看来素质真的不行。你母亲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情况是一种正当的行为,构成所谓的侵权。他们也不会告,告的话必然败诉。
      展开
      收起
      2019-02-26 05:40:53
    • 甄理 服务方:
      上面的回答少了一个字。构不成侵权。
      展开
      收起
      2019-02-26 05: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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